李家的答谢宴,孙氏掌勺,钱氏,吴氏,周氏帮忙。 再加上钱大兰婆媳和李氏,因为不差钱,加上孙氏厨艺精湛,所以很是丰盛。 那些乡绅富商都是吃过见过的,本来对于这种乡下的酒席,没有抱有多大的希望。 但是酒菜上桌后,立即被惊艳到,开始狼吞虎咽。 九宝那桌上,坐的都是孩子,除了小二小三,就是九宝在村里面收服的小弟。 一帮孩子,都是小馋猫,但都是忍住馋虫,把自认为好吃的菜,先夹给九宝之后,才开始抢食。 小三眼疾手快的,把那盘糖醋鱼,抢到了自己的跟前。 他可不是为了自己,九宝妹妹最爱吃糖醋鱼,就是不爱挑刺。 一向善解人意的小三,就主动地揽下了给妹妹挑鱼刺的活计。 只不过他挑好一块,小二就立即夹走,送到九宝的碗里。 小三也不介意,反正是挑给妹妹的,谁送都无所谓。 “九宝,看什么呢?吃鱼!这可是你最爱吃的。 二哥为了给你夹鱼,自己都没有吃饭! 你怎么不吃,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小二看见九宝走神,也不动筷子,关心且不要脸地问道。 “九宝,不舒服吗?” 正在挑鱼刺的小三抬头,停下手里的动作。 看见九宝脸色如常,不像是生病了,瞪了一眼掠夺他劳动果实的无良二哥。 心里想着,真好意思,一直是他在挑鱼刺好不好? “二哥三哥,九宝没事! 九宝就只是在想,四叔跟四哥怎么还没有来,我们要不要去帮忙。” 九宝胖乎乎的小手,从同样胖乎乎的小脸上拿下来,将目光收回。 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糖醋鱼,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了起来。 酸酸甜甜,酥脆可口,真是美味! 鸡屁股的阴影被消除,九宝进食的速度加快。 “不用担心,不是还有舅爷爷和延年叔叔帮忙吗?” 小二听九宝不是身体不舒服,就放心了,不走心的安慰过后,继续开始投喂工作。 “哦!也是!” 九宝本就不是一个爱操心的人,刚才也是因为四毛那鸡屁股闹的,想一些事情,转移注意力。 现在过劲了,也就不管了,专心享受美食。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一个个都撑着了。 那些乡绅富商,起身就要告辞离开。 “诸位留步,感谢诸位来捧场,我准备了一些回礼,请各位笑纳!” 就在这时候,一身青缎长袍的李老四,急匆匆地赶来,后面跟着推着一辆平板车的赵百岁父子。 平板车上,放着几十个篮子,每个篮子里,都装满了莲花山里成熟的水果,还有红薯粉条。 “这位是?” 一个乡绅见李老四相貌堂堂,不似常人,但刚才没有见到,不禁询问李老二。 “王善人,这是我四弟李天喜,在济州府管理家里的商行。” 李老二给大家引荐四弟,李老四也是一个善于交际的,自来熟地上前跟大家打招呼。 同时将赵百岁父子车上的东西,每人送了一份,说明是回礼。 都是自家山里的出产,请大家不要嫌弃。 “四爷客气了!老夫问一下,这水果真的全部是你们家种的? 还有,这是何物?” 王大善人虽然没有官职,家中也不做生意,但依靠祖萌,家资丰厚,也是吃过见过的。 看见那篮子里,不仅有常见的本地水果苹果,梨子,葡萄。 还有不常见的香蕉,荔枝等稀有水果,甚至还有几种,他见所未见,不禁感兴趣的询问。 要知道,认识的哪几种水果,他在济州府的朱雀大街见过,都是南方的客商带过来的。 但是千里迢迢,到了济州府,果子已经不新鲜。 就算这样,那也是价值不菲,都是论个买的。 就像是那荔枝,十两银子一颗,不是谁都可以吃得起的。 再看李家这篮水果,看上去水灵灵,脆生生,散发着沁人的果香,一看就是新摘的。 而且就算是常见的水果,那个头也是比自己见过的大上一圈儿,看上去就很好吃的样子。 大家都不是普通人,心中都在算计,李家这一篮水果,至少值百两银子。 这样的果篮,李家一次就送出去几十个,可谓是大手笔,同时也证明了李家的财力。 而且,篮子里那把细长如面条的白色东西,他们更是没见过,所以不禁都很好奇。 见王善人询问,都竖起了耳朵。 “哈哈哈,王大善人,这些水果确实是我家山里种植的。 这个叫做红薯粉,是以红薯为原料,秘制而成的。 可以做酸辣粉,可以做菜,送给大家尝尝。 七天后,我家商行在济州府朱雀大街开业,要是大家吃得好,可以来商行购买。” 李老四自来熟地介绍,不着痕迹地给自己家商行开业打广告。 今天牌坊揭幕,是家里的大事,他特意带着三个小的,从济州府赶回来参加。 当看见济州府的乡绅富商,全都来他家祝贺,鬼精灵小四就拉着他嘀咕了一番。 于是这叔侄两人,就没有参加揭幕仪式,跟九宝说了一声,领着赵百岁父子进山了。 小四的主意,就是趁着这个机会,给还未开业的商行做宣传,所以才准备了这些回礼。 “这就是红薯粉? 听说郑氏珍馐楼卖的酸辣粉,猪肉炖粉条,就是用这红薯粉做原料的。 一小碗就要十两银子,还要提前预定,原来这红薯粉出自你们家。 这一把,差不多能做十碗酸辣粉,那就是一百两银子啊!” 听见篮子里的东西是红薯粉,那些乡绅富商,都不禁抓紧了手里的篮子。 除了因为里面的东西值钱,还是因为红薯粉是难得之物,有钱都买不到。 “感谢四爷,原来贵府的商行七日后开业,到时老朽定当登门恭贺!” 王大善人是个老狐狸,急忙表示到时候会一定会捧场。 其他人一听,纷纷表态,表示七天后,一定去参加开业典礼。 送走了那些心满意足的乡绅富商,村民们自发地留下来,帮助收拾残局。 人多力量大,不到一个时辰,就收拾完毕,老太太领着儿孙媳妇们回到了家里。 “老五,新宅怎么样了? 你前些日子就说要完工了,要不趁着商行开业之前,咱们把家搬了?” 老太太坐在太师椅上,对着李老五说道。 “娘,恐怕,恐怕还搬不了!” 李老五一脸紧张,支支吾吾的回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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