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遍野葱绿,汉军长长的队伍行走在戈壁之上,旌旗招展,铠甲鲜亮,如长龙游走,威武雄壮。 第二日中午来至且末境内,且末的王城算不上高大,远远仅见城中有一座高大的圆顶建筑,琉璃瓦在阳光下散发着点点光芒,应该就是王宫所在。 城门外种了两排长达十里的杨树,青藤环绕其上,到了盛夏绿荫遍地,鲜花盛开,这条官道也成为且末境内的一大景致。 此时枝叶新出,斑驳的阳光洒落在青石板上,且末的百官跪在道路两旁恭迎汉军到来,无数百姓躲在远处围观,谁都知道汉军的到来将会对且末带来天翻地覆的变化。 当道跪着三排人,全都素衣敞襟,披散头发,手捧一个白玉环,居中的一人在两名侍卫的搀扶之下端着一枚印玺,身材消瘦,须发灰白,杂草一般黯淡无光。 刘封翻身下马,在文鸯等人的簇拥之下走上前,且末文武一阵骚动,光是这几人的气势就让他们心中震惊,更不要说后面刀枪齐整的军队了。 “罪臣哈斯克恭迎八千岁,且末从此情愿去除国号,归顺汉室,吾皇万岁万万岁!” “吾皇万岁万万岁!”群臣在国王的带领之下山呼万岁。 刘封微微颔首,马哲上前接过且末国王印绶,交到刘封手中。 “诸位辛苦了,都起来吧!” 众人谢罪,纷纷起身,那哈斯克在侍卫的搀扶下颤颤巍巍站起来,刘封才看清他一脸颓废之色,面黄肌瘦,目光涣散,好似病入膏肓。 抱拳问道:“爱卿身体抱恙,可曾找人医治?” 哈斯克没想到刘封第一句话是关心他的身体,不由一阵激动,面色微微潮红,忍不住咳嗽数声,才道:“罪臣生病已久,药石没有多大用处了,有生之年能见到威震中原的大将军,荣幸之至。” 刘封微微点头,不动声色地扫视左右大臣,跟随在哈斯克身边的必定都是王公大臣,目光在一位身形高大的白须老者身上微微停顿,传令全军进城。 进城之后,刘封命哈斯克等人先去歇息准备,到晚上在白玉宫摆宴与众人会面,眼下最要紧的还是先是安排交接兵力。 文鸯接管且末军营,班辞负责城防,商越安顿城内治安,马哲则带人进入皇宫,且末的王族宾妃一应都安顿到东面的偏殿暂住。 且末百姓早就知道大汉的政令,这也和多年来西域商队的宣传分不开,优待俘虏、按律治民等等,这都是且末这些百姓不敢想象的,汉军接管各处府衙,对于且末百姓来说并无多大恐惧之心。 在这个只有几万人的地方,光是王公大臣及其亲属等等就有成百上千,普通百姓哪里有什么权力可言,和奴隶其实并无差别,他们对这些贵族的畏惧远远超过了外来的汉军。 随着几张榜文在各大街上昭示宣传,听了粗略的大汉律令和《大汉盛世录》的概要,且末城中一片欢腾,随处都可听到欢呼之声,完全没有半点亡国的颓丧之气。 刘封和苏森等人来到白玉宫,这里是且末的王宫大殿,宫门的门槛竟是用白玉做成,手笔之大,连刘封都吃了一惊。 宫殿内外的护卫早已撤去,宫殿内也被清扫干净,大殿之中布置得富丽堂皇,随处可见的美玉装饰精巧无比,随便拿出来一件在后世可都是无价之宝。 刘封粗略扫了一眼,且末的王宫和鄯善大不相同,鄯善主要以金、铜装饰,配以木雕和石雕,而且末则主要是以玉石为主,甚至连大殿中八根庭柱的基石都是一整块的碧玉,庄严之中多了几分清雅内敛,不似黄金那般堂皇张扬。 宫殿内翡翠白玉之多,看得刘封眼花缭乱,不禁叹道:“都说且末之玉仅次于于阗和田,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且末玉先前邓崴在成都的就几次提起过,最初还是汉昌号的主要利润货物之一,且末玉有“昆山之玉”之称。 从若羌到且末乃至于阗这一条路上都出产美玉,以且末和和田区域品质最为上乘,且末境内白玉、青玉、青白玉、花玉、碧玉等品种俱全,尤以白玉最佳,色泽鲜亮,在中原和贵霜大受欢迎。 且末以区区数百里的疆域,数万人的数量成为西域三十六国之一,和它出产玉石赚来巨额财富是分不开的。 苏森笑道:“我听那些商队的人说,且末好多处建房挖井,都能挖出美玉来,所以没有官府批文,任何人不得私挖土地,否则按照重罪论处。” 刘封言道:“这些天生之物可算得上是天降之财,不劳而获,又是国之命脉,自然官府要牢牢把控。” 苏森问道:“稍后摆宴,是否要试探一下那东川王?” 刘封微微一顿,笑道:“临场再看其有何动作,暂且静观其变,我自有分寸。” 苏森不再多问,带人到大殿周围仔细检查,以防有人暗中有布置,这座大殿梁柱房顶都极其复杂,每一个角楼要检查一遍还是需要费一番功夫的。 从刚才见面的情况来看,且末国王哈斯克果然是被架空了,看他那一副身体如同风中残烛,恐怕已经无力处理国政,基本就是东川王把持朝政。 从钟殷提供的情报和马哲的分析来看,这东川王绝不会善罢甘休,虽然安末真达已经失败丧命,但东川王不做任何挣扎就放弃偌大的权力,这可不是正常人的选择,更何况他唯一的子嗣还死在班辞手中,他岂能善罢甘休? 此时东川王越平静,刘封便越觉得其中有阴谋,只是眼下初来且末,诸事生疏,无法主动调查,只能以不变应万变,最主要的城防和军权都交接过来,倒要看看他还能耍什么手段。 不多时马哲已经派人准备摆设酒宴,虽然春季瓜果不多,但王宫的府库之中还是提供了不少好东西,刘封只要求准备一道红烧肉,便到偏殿休息小憩,等候晚上的应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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