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太子_第一千九百一十章 聚沙成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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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关向西三五日,一路上戈壁荒丘映着落日,断崖沙岭如同刀割,看得众人眼花缭乱,渐渐地审美疲劳,惊叹之余,便成了枯燥疲惫地赶路。
  西域之地和中原各处大不相同,在中原行军,山岭树木交错,景色各不相同,而在西域之后,放眼望去,尽是漠漠平林,仿佛没有尽头,对行路者的心理压力极大。
  向西约莫三四百里之外,黄沙渐渐增多,只有少数低矮的荆棘丛和弯曲的怪柳,其余的植物少得可怜,一片荒凉让人南面心生萧索之感。
  原本这一带沙岭纵横的地方贼患极多,过往商队通常不敢独自经过,都要在几十里外停歇等候其他同伴结队前行,自从汉军攻下鄯善国之后,打通官道,将流寇清除,从阳关至鄯善这一条路变得安全了许多。
  一路之上走走停停,夜宿旷野之外,燃气篝火,望着满天星辰,众人载歌载舞,消除疲惫的同时,也暂解路上的乏闷,结伴而行的商队往往都在这个阶段结识甚至深交。
  很多商队的实力也在行程中逐渐显露出来,除了随身携带的货物严格保密之外,光是商号的名称也能猜出一二,几日行程之后,不少商队因为货物太重或者脚力太差被甩在后方,人数减少了三分之一。
  还有一半的路程就到鄯善国,周处的红发变得干燥杂乱,和远处山崖上的红土一个颜色,这几日显得无精打采,也不和文鸯斗嘴耍笑,出生在江南的他一时间还无法适应如此干燥的环境。
  这一日傍晚时分,前方探路的驼队找到一处水源,大家商议今晚就在这里露宿,驼队各自找地盘围城一圈,中间露天搭起帐篷,有人找来干柴烧火,有人打水准备做饭,空旷的原野上又变得热闹起来。
  汉昌号的人无需做什么,只要有这杆旗号在,自会有人送上吃喝,就算这一路无需汉昌号旗号的威慑庇护,就是能和汉昌号的人搭上关系,那也是莫大的荣幸。
  这可是当初启动丝绸之路时历尽千辛万苦换来的待遇,刘封并没有觉得不妥,想当年邓崴、何鑫他们第一批出走西域,来回折损的人就超过一百多,其他的驼队、货物损失更是不计其数,路上的艰辛自不必说。
  汉昌号在丝绸之路上能有如此崇高的地位,或许行走的脚下就有某位同伴的热血和尸骨,苦尽甘来绝非一朝一夕,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首先要付出千万倍的艰辛和努力。
  苦尽甘来,自然就能心安理得地享受这番成就。
  “封掌柜,这是鹅们汾顺堂的米酒,你尝一哈!”
  刚坐下来不久,一位身形高大的并州大汉披着敞襟的羊皮袄走过来,双手各提一直酒囊,带着两名同伴。
  “高掌柜请坐!”
  刘封点头而笑,这次他化名为封疆,字平西,以汉昌号的名义去鄯善国,一路上结识不少人,也深入了解商队的艰辛和欢乐,这巨额利润后面都是抛洒的无数汗水。
  不用吩咐,周处已经从背囊中取出了三个铜壶,舔着干裂的嘴唇,汾顺堂最有名的并非汾酒,而是高粱酒,不知他们用什么方式酿造,不仅没有辛辣之感,还带着一丝回甜,在这干燥之地解渴再适合不过了。
  不多时另外几个商号的掌柜也都纷纷凑过来,各自分享着吃喝,虽说大家都尊敬汉昌号,刘封也不能只进不出,拿出随身的食物与众人分享。
  现在的这支队伍有六个商队和两个镖局,总共三百多人,货物都在随行的骆驼身上,带着车辆的商队早已被远远甩在后面。
  商路之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各家不能打听彼此的去向和货物,都天南地北的聊着经商的见闻,每到傍晚时分便是最欢快的时候,每个人的故事各有精彩,休息解乏说说笑笑不觉便天黑下来。
  团团篝火点起,还有精力的继续围着火团吆五喝六,疲累了的人早早睡去,春风渐紧,漫天星河也如风沙一般变得朦胧起来。
  刘封正准备拿出太平天书翻阅,忽然苏森带着一人前来,此人四十上下,满脸虬髯,左颊上留着暗红色的三道爪痕,让他看起来更加威猛,正是战狼镖局的镖头钟殷。
  据说此人当年独自行走丝绸之路保镖,一个人一把刀从阳关到于阗,路遇狼群与之苦战三日三夜,最终灭了二十多头狼,随后名声大噪,成立战狼镖局,麾下有十二战狼,实力强悍,在商路上赫赫有名。
  刘封知道他不会无故来访,抱拳问道:“总镖头有何指教?”
  钟殷一路上寡言少语,很少主动和刘封亲近,只在第一天的时候前来喝了一杯酒,表示愿意一同前行,其后便与镖师主动留在队尾算是保护整个商队。
  虽然他与其他各家不接近,但这个举动还是得到了各商队的认可,有一个镖局的人留在后方,大家就不用担心被偷袭,心里踏实许多,每到休息时间,都主动为他们送去食物吃喝作为犒劳。
  钟殷神色凝重,简短言道:“封掌柜,我们极有可能被人盯上了。”
  “哦?”刘封眉毛一挑,“西路之上,还有人会对汉昌号的旗号熟视无睹么?”
  文鸯也有些意外:“对啊,更何况鄯善归顺,玉门关外难道还有蟊贼敢和朝廷较量?”
  “若是以前,道上的人确实要给汉昌号几分面子,”钟殷苦笑道,“但现在情况却适得其反了,自从汉军攻下鄯善之后,郭将军分兵剿灭各路贼人,虽说商路之上更为安全,却也迫使那些散落各处的流寇杀贼汇聚起来,势力更大。”
  刘封眉头微蹙:“你是说,这些贼军聚沙成塔,倒成了气候?”
  “不错!”钟殷言道,“除此之外,这些贼人对官兵十分痛恨,非但不再给汉昌号面子,还放出话来,有人胆敢在商路上和汉昌号接近,小心遭遇不测。”
  “哼,真是好大的口气,”文鸯脸色一沉,“我倒要看看,谁有如此本事,胆敢与我大汉作对……”
  刘封怕文鸯说漏了嘴,拦住他问道:“总镖头可知贼人情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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