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太子_第一千四百八十七章 强抢风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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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袭带着众人一起哄,目光自然就聚焦到了赵丹身上,这赵丹是太学院孔祥的门生,便算是孔门弟子,看起来倒也沉稳,先离席向众人施礼。
  “诸位兄台,方才都道长赋太冗繁,不如选精要,在下却有一个愚见在此——”
  赵丹身上已然有了几分气度,言谈之间有些大家风范,三言两语便让所有人都静下来,继续说道:“若说简短精要,莫如当今麒麟王所开创之唐宋体最为合适,或五言、或七言,寥寥数字,却涵盖玄妙至理,文坛之上已经蔚然成风,效仿者无数,在下不才,做得一首咏春短诗,望各位指正。”
  蔡袭抚掌笑道:“原来赵兄偏爱唐宋体,这倒不错,快快颂来。”
  赵丹轻咳一声,朗声道:
  “新桃红满林,杨柳绿成荫。
  莺雀舞盈盈,长安好春景。”
  “好,春情春景,倒也精妙。”蔡袭带头鼓掌,其他人也都纷纷叫好,虽然不算出彩,但是深得唐宋体的精妙,其他人自忖还是做不出来的。
  “陈兄,你……”
  “让我来!”
  赵丹入座,蔡袭正要让陈贯献技,却不料一直坐着不动的刘谌忽然站了起来,一声大叫将他唬得浑身一震。
  刘谌这一站起来,不仅蔡袭吃了一惊,就是他身后的刘封和陈裕也没有料到,惊奇地看着刘谌,着急也不在这一时半刻的。
  陈贯此时正装模作态地准备摆足架势起身,一手撑着桌案伸腿,忽然被刘谌这一嗓子给喊得差点闪了腰,脸色变得难看至极。biqubao.com
  蔡袭也十分为难,看着半起未起的陈贯,强笑道“皇,黄公子,陈兄已经准备好,你看这……”
  刘谌却不在乎地摆摆手,已然迈步走出了席位,环顾众人,又向陈贯抱拳道:“在下年幼,学识有限,不如让我先献丑在前,诸位都是学业在先的名士,在下怕诸位稍后大展风采,让吾拙作无颜献上,不妨就当一块砖垫垫底,如何?”
  众人闻言相顾低语,刚才还在责怪这小子不知进退,此时听到这番话,却觉得十分受用,看来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陈贯也脸色稍微缓和了一些,只好默然坐下。
  刘封正奇怪刘谌这家伙怎么突然这么想出风头,抬头便看到门口出现了几个酒楼的人正抱着酒坛,当先站着一位中年文士和一名少女。
  这人看上去不到四十,气度儒雅,面带笑容,身旁的女子沉静如水,穿着鹅黄色的轻衫,颜色与春日绿柳的嫩芽相似,整个人如同山谷幽兰一般,卓然出尘。
  那女子本来面容恬静,端着红漆盘子翩然而立,忽然被刘谌的声音吸引,看过来的时候脸色随之一变,樱桃小口愕然微张,旋即赶忙低头,脸颊上泛起了红霞。
  看到这一幕,刘封嘴角泛起了一丝笑意,怪不得刘谌这小子忽然调出来,原来是看到心上人到了,当然要在这个档口好好表现一番。
  这女子正是鸿鹄楼老板的千金,名李玲,是长安有名的美酒西施,听说酿酒手法独特,这也是鸿鹄楼生意极好的原因之一。
  不过这李玲平时轻易也不会见人,毕竟是鸿鹄楼主人的千金,哪能随便就抛头露面,长安城听过酒西施的人数不胜数,但见过其真容的,却少之又少。
  听说有一位当朝大员的公子仗着有点权势想强行见人,否则威胁便要烧了鸿鹄楼,一通闹事在长安传得沸沸扬扬。
  就在大家为鸿鹄楼命运担忧的时候,没想到第二日这位公子被人吊在鸿鹄楼二楼的屋檐上奄奄一息,还是他爹亲自来求情才被放走,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在鸿鹄楼撒野。
  说起来刘谌还是得感谢那位傻公子,要不是经历此事,他还不会结识李玲,那一日刘谌正和马谡在鸿鹄楼密会议事呢,敢在这两位头上闹事,那不是倒霉催的?
  众人都安静下来,蔡袭也看到了李掌柜,起身行礼。
  李掌柜抱拳道:“承蒙诸位公子光临,老朽不胜荣幸,今日特命小女为诸位斟酒助兴,希望不会打扰各位的雅兴。”
  那些人一听是酒西施亲自来斟酒,顿时纷纷起哄,直言不碍事,但刘谌的脸色便有些不好看了,走到蔡袭面前低声说了几句话。
  蔡袭一怔,抱拳答道:“李掌柜的心意我等心领了,但这里人数太多,着实不方便劳驾,就请李姑娘敬大家三杯,心意到了也就是了。”
  李掌柜知道蔡袭的身份,连连答应,其他人虽然有些扫兴,但今日是蔡袭做东,是因为蔡袭的名气李掌柜才让酒西施出来见人,能被其敬酒也就不错了。
  那李玲偷偷看了一眼刘谌,低着头将盘子递给旁边的酒保,另一人拿着酒壶取过酒杯来倒酒。
  刘谌面露红光,举杯大声道:“今日难得酒西施敬酒,在下这首诗正好助兴。”
  其他人听了都纷纷翻起白眼,暗骂这小子真不知道天高地厚,看你那毛手毛脚的样子,做出诗来不要说助兴,只要不让人吐出来就好。
  唯有蔡袭在一旁神色不定,但还是笑道:“愿闻公子大作。”
  “听好了!”刘谌端着酒杯遥遥向门口举起,向前迈步半步,便朗声诵念起来:
  “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一首诗读完,满座皆惊,整个大厅也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不可置信地看着刘谌,不敢相信如此精妙的诗句竟是出自一个十几岁的孺子之口。
  “妙啊,当真绝妙!”半晌之后,尹宗第一个起身鼓掌,叹道,“黄公子这首咏春之诗可直追麒麟王的诗作,简直是妙到毫端,其中之妙,令人难以形容。”
  蔡袭也是一声长叹:“好诗,的确是好诗,这首诗恐怕能列入唐宋体之中了。”
  其他人包括陈贯在内,在震惊之后脸色便变得难看至极,尤其是还没有献上大作的,更是面容苦涩。
  刘谌顾盼自得地扫视众人,对这个结果很是满意,朝着门口抱拳笑道:“掌柜的,李姑娘,拙作献上,见笑见笑!该敬酒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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