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未追到诸葛恪和陆抗带领的吴兵,但轻松进驻夷洲,虽不算开疆扩土,但也让大汉疆域又扩大了一份,刘封已经心满意足。 此时他一心想着如何治理这一片原始之地,回到大陆后表奏夷洲设置为州郡,从此之后九州之外又多了一州,也算是开创了新的历史。 诸葛恪二人已经不足为惧,二人虽有本事,但刘封也没必要为了他们派兵到茫茫大海中去找人,一切只能看他们的命运了,如果不幸遇难,也只怪他们咎由自取。 此时的夷洲府衙内外,除了留守海岸的五千精兵之外,其余将士都调来这里修建城池,里里外外干得热火朝天。 五艘战舰已经派回会稽去运送粮食和日常器具,刘封写信给关平,叫他挑选一批官员和工匠一并带来夷洲,若愿意长期留在夷洲的,分给他们田地,按功封官。 这一批人可算得夷洲开天辟地的人,他们的名字将记载于史册之上,不愿长留的也可先来参与教化百姓,建设夷洲,三到五年不做强制,到时候去留自便,都有丰厚奖赏。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刘封深知这个道理,而且夷洲的气候、条件,实则比江东某些地区优厚得多,那些受战火流离失所之人,迁徙来此也不失为明智之举。 几日之后,夷洲各部落的土夷也都闻讯赶来相助,刘封命沈莹转告各部落,所有的饭食、衣物由官府提供,并在来年开春之后送给他们更多的种子。 消息传出,土夷大喜,奔走相告,几日时间竟有三四千人前来府衙帮忙,那些粮食种子有什么用他们还不清楚,只是能吃到香喷喷的饭菜和棉麻衣服,解决温饱问题,已经让他们十分满足了。 一场轰轰烈烈的夷洲大建设热火朝天地开展起来,而在这一场建设活动之中,军士和土夷的关系和迅速变得融洽起来,虽然言语还不能完全通畅,但共甘共苦,让各部落对官府的芥蒂和敌意渐渐消失了。 围绕着府衙城池,刘封又规划了几片空地广场,为将来的集市和商队交易做准备,当然这些都是循序渐进的过程,先以修建房屋、工坊、冶炼厂等基本保障设施为主。 刘封站在城头之上,看着进进出出干活的军民,心中甚感欣慰,夷洲归属大汉,以秦朝有记载开始,到孙权派人开辟夷洲,诸葛直、卫温领兵踏上这片土地,陆逊征服各部,再到如今正式竖起大汉的旗帜,这一片土地将永远烙上华夏之印,谁也无法抹去。 想着今后的商路,刘封言道:“要让商船来夷洲,东治距此虽近,但中原到东治,却是山路崎岖,路途遥远,在江东还是以水路为首选。” 沈莹点头道:“将军言之有理,但从吴郡出海,海面广袤,若如诸葛元逊他们一般遇到风浪,将是灭顶之灾,沿途之上并无标注,恐普通商船不敢冒险前来。” 刘封笑道:“吾意在沿途海岛之上建设灯塔,开辟出固定航路,如此便方便多了。” “灯塔?”沈莹显然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 刘封解释道:“灯塔可置于海港、岛屿之上,状若箭楼,却用砖石砌城,在晚上点亮灯光,便可作为海上固定航标,用以引导船只航行,在海港之处还可用作了望台,用作海防了望,配上望远镜,还可防范敌军偷袭。” “想不到大将军还有此天开之设想,末将佩服!”沈莹马上便明白了刘封的意思,面露敬佩之色,抱拳道,“这灯塔在海上将如陆地之上的烽火台一般,不过烽火台用在白日,灯塔却是用在晚上。” “正是如此!”刘封微微点头,遥指着远处齐岭族守护的那一片海湾,“吾欲在平湖湾建设一座灯塔,作为从荆州、南郡、交州船队的航标,沿海再建三座灯塔,其余各处,便步步为营,派船队探索,逐步将夷洲航线完善。” 沈莹正色道:“大将军此举,当利在千秋,末将倒有个想法,不如将这灯塔取名‘麒麟眼’,一来可让人知晓此乃殿下之功,而来也有护佑船队,以为指示之意。” “这个主意不错!”刘封欣然点头,“就在每个灯塔之上雕刻麒麟像,用瑞兽护佑我大汉百姓。”biqubao.com 沈莹大喜:“遵命!” 这倒不是刘封爱慕虚名,而是灯塔这个词汇多少有些舶来之意,用麒麟眼,便颇有华夏之韵,也不知道西方世界此时是否有了灯塔,如果没有的话,以后传出去,全世界都将灯塔称为“麒麟眼”,并安置麒麟像,也是华夏文明的一种渗透。 “报——”正当刘封和沈莹讨论灯塔的建造之时,哨马飞奔来报:“大将军,北岸海港有两千海贼进入,已被蒋将军尽数降服,请大将军前去议事。” “哦?来得倒也不慢啊!”刘封挑眉一笑,问道,“可有吴兵在内?” “并无吴兵,皆是北面一座孤岛上的海贼,其人自称祖上也是江东人士。” “竟有此事?”刘封一怔,旋即跟着来人下了城楼,骑乘战马向海港赶去。 这次海军出航总共带了五百战马,来到夷洲之后因为水土不服,竟有一般的马匹生病,吴普和董奉等医者整日忙得不可开交,全力救治,还是先后死了一百多匹,这也是无奈之事,以后还得从本土慢慢培育才行。 赶到海港,便看到一大批贼人被士兵押在海滩之上,个个面目黝黑,垂头丧气,他们一头扎进这片海港之内便被海军团团围住,进退无路,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倍受打击。 大营之中,蒋休将刘封迎进中军,便见五名海贼头领被绑缚跪在地上,都穿着鱼皮和青铜连缀的铠甲,头发盘结在头上,神色不定。 蒋休指着居中一位脖子细长的中年人说道:“此人自称乃是江东许氏之后,就是他们将诸葛恪等人关押起来了。” 那人抬头看着刘封,问道:“你便是大汉麒麟王刘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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