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进丹阳,秣陵便不远了,眼看胜利在望,不仅是刘封,军中文武官员也都十分欣喜,士气空前高涨。 征战数十年,从昭烈帝到小皇帝刘谌,已经经历三世,创立基业的股肱之臣大多物故,新一辈的力量正在成长,在刘封的带领之下,越战越勇。 孙权虎踞江东四十余年,与汉军分分合合,反反复复,江东猛虎变成了纸老虎,奄奄一息,垂死挣扎。 虽然已经入秋,但在江南之地依然炎热,秋为肃杀之季,天气干爽,正利于出兵,刘封也打算这几个月时间一鼓作气扫平江东,趁着冬季备战北方。 这几日胡遵负责攻城,寇威负责巡守,刘封已经开始筹谋北方之事了,如今曹爽退守寿春,夏侯楙也兵败退到合淝,淮南一带成了无主之地,魏延正在分兵收割。 此时的魏延军真如同秋风扫叶,兵马所过之处,根本无人能挡,县吏官署都成了无主之地,偶尔有侥幸留下的,也都盼着汉军来收留他们。 从石亭到濡须、厉阳、阜陵、巢县、滁县等地,大江以北、淝河以南之地,不到一月时间,尽归汉军所有。 魏延捡了天大的便宜,安心驻兵把守,安抚百姓,宣布大汉政策,吏部更是从襄阳、长安和洛阳三地调来文武官吏五十余名上任,以今年科举考试的学子为主。 中原之地,姜维和徐陵也都派人送来消息,二人各从兖州和豫州出兵,于沛城会合,正准备集合兵力攻打寿春,打通与淮南的联络,则中原可定。 有李胜和曹爽的兵符开路,一路畅行无阻,就算事后魏兵知情,但城内守军早被抽调一空,两三千新兵也无力抵抗。 河内一路兵,有邓艾和张苞攻打河内以西之地,杜预和令狐宇攻打东路,还有关索这一支精兵居中接应,河内军毫无防备,连下数县,修武以西已经被扫平。 再加上西河郡诸葛乔和几支特种兵相助,刘封命邓艾为主将,杜预为参军,继续向东占领河北之地,如果能够控制白马,与官渡遥相呼应则最好。 如今河北有邓艾,中原有姜维,这两人就算有一人主持大局便足矣,刘封可高枕无忧,更何况两人齐心协力? 还有荀方在洛阳调度后方,北方之事,除了军情禀报之外,其余诸事一概不必细问。 北方已经霜降气冷,军士马匹需要休整,剩下的这几月时间就是安抚境内百姓,稳定人心,驻兵布防,不用刘封操心。 看着各地情报,刘封心情舒畅,正在此时,却见一名士兵匆匆进帐:“禀大将军,属下刚才于井阑上监视城内动静,发现吴兵少了许多兵马,唐咨和钟离斐也不曾出现。” “哦?”刘封眉头微皱,问道,“你可看清了?” 那人略作犹豫,还是郑重点头道:“看清了,末将有工坊制作的望远镜,看得清清楚楚,有两队士兵分明打着‘唐’字旗号,但领队之人并非昨日上城的唐咨。” “你便是刘明吧?”刘封仔细看了那士兵一眼,此人四十左右年纪,面白无须,水泡眼,蒜头鼻微微发红,对这个人终于有了印象。 “啊——是是,正是属下,”那人吃了一惊,旋即变得激动不已,躬身道,“想不到大将军还得小人。” “你也算是工坊中有名号的人物,我岂能不记得?”刘封欣慰一笑,指了指他手中一尺来长的喇叭状木筒,“这便是你们改进的望远镜?” “正是,正是!”刘明激动地双手颤抖着将其捧起来,鼻头变成了赤红色,水泡眼也变得熠熠生辉,“这是用西域传来的琉璃打磨改制的,一里之内可看清敌军面目。” 一旁的陈寿吃了一惊:“啊,此物如此神奇?” 刘封努努嘴:“承祚你自去看看便知。” 陈寿闻言赶紧走过去,接过望远镜摩挲片刻,在刘明的指点之下到帐门口去查看,李丰忍不住好奇心,也和蒋班几人凑过去。 这刘明年纪虽大,也没有武艺,更不懂兵法,但能升为裨将,就是因为刘封赏识他的制造能力,这也是不可多得的奇才。 和马均、黄月英等人不同,刘明的长处不在机关制造和技艺之上,而在于对一些现有工艺的改进,总能提出一些奇特的想法,投石车一发五六块的工艺便是他提出改进的。 严格追溯起来,这刘明也是刘氏一族,只是早在东汉之前就已经没落了,但这并不妨碍他以刘氏为荣的自豪,为人又忠厚实诚,但他这微末技艺在士族为主的大汉朝自然不受重视,也不过是以此糊口度日罢了。 直到刘封强调工坊重要性,不断提高工匠的身份和荣誉感,朝廷广纳奇才,刘明才得以出头,在长安加入工坊之中,便提出改进投石车的想法,大受马均赞誉。 又一次刘封巡视工坊,见刘明居然用琉璃珠做成了放大镜,便于操作机关中的微小之处,十分高兴,便告诉他望远镜的原理,叫他全心只做望远镜,一年后终于有所成,不过也只是初步完成,效果还不完善,如今终于能派上大用场了。 “神奇,当真神奇!”陈寿几人转回来,啧啧称奇,感叹不已。 刘封问道:“刘将军,这望远镜军中还有多少。” 刘明答道:“回大将军,能看到一里之外的,仅此一个,属下觉得还有不足之处,此次特来随军出征,检验一番。” “很好,此战结束之后,若能改进,速来报知于我!” “遵命!” 刘封点点头,略作思索,吩咐道:“你再去监视吴军动静,看看除了唐咨和钟离斐换人之外,那些巡逻的士兵,可有重复。” “是!”刘明喜滋滋地出帐而去。 李丰问道:“大将军,莫非唐咨昨日被打得不敢露头了?” “不然!”刘封摇摇头,思索片刻,忽然笑道,“吾料唐咨已然不在城中了。” 陈寿皱眉道:“何以见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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