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路程,一路上走走停停,一个时辰便赶到了山丹,此时还是初秋,只见一大片草地沿着祁连山绵延向西而去。 骄阳如金,塞北草长,正有一大群马逡巡在草场之上,或奔或走,鬃尾飘荡,骏马嘶鸣,此起彼伏,目不暇接,翻腾起漫天黄沙,气势恢宏。 张伯乐对山丹军马场自然知道,远远看了一眼,便皱眉道:“殿下,山丹马虽为良驹,但或骑或驮,杂混一处,并非良策,还是要分开饲养才行。” 刘封笑道:“所有的马场经营驯养,以后都是你张御马说了算,你这个御马将军可不是个虚名啊!” “呃……”张伯乐显然还未完全适应自己的身份,楞了一下抱拳道,“遵命!” 刘封言道:“昔年你如何用马帮称雄西域,如今也可以效仿一些有用之术,将马匹分离饲养,各安其类,便是良策。” 战国之后,战车广为使用,马的作用已十分凸显,随着养马技术的不断成熟,已将马分为六类,即种马,做繁殖用;戎马为军用,齐马做仪仗用,道马为驿用、田马专门用来狩猎用,驽马便是做杂役用的。 养马、相马遂后成为一门重要的学问,刘封之所以重视张伯乐,就是至今在军中,还没有一个像张伯乐这么专业的人士。 张伯乐微微点头,进入角色之后,也意识到自己责任重大,已经开始思考如何提高驯养战马的效率了,军马场中的马匹,他只要全部看一遍,便能分出个七七八八来。 就在此时,天马一声长嘶,声如裂帛,穿透了奔腾嘶鸣的马场,所有的马匹猛然个个抬头向着这个方向看过来,整个马场都安静下来。 刘封暗自点头,忽然轻磕马腹,天马尾巴一翘,低鸣一声撒开四蹄沿着草场边沿向西狂奔。 轰隆隆—— 霎时间,马场中的坐骑都受了震动,纷纷向西奔跑,一瞬间边间万马奔腾,黄沙漫漫,真如同惊涛骇浪一般,看得人心旌荡漾。 文鸯也准备催赶天极马去凑热闹,却见远处有一对骑兵向这里赶来,知道是惊动了马场的守军,只好无奈停下等候。 马场闹出的巨大动静,一次惊动了五支巡逻的骑兵,有三支队伍向文鸯等人围拢过来,等到了跟前,认出是文鸯,几名校尉才松了一口气。 不多时,一骑马从黄沙中飞纵而出,正是去而复返的天马,那些跟着天马向西面奔跑的马群却还未回来,不知道是被甩开了还是绕晕了。 “哈哈哈,痛快,痛快!”刘封勒住马头,对山丹马场大为满意,比天水马场整整大了三倍之多,果然不愧为大汉的皇家军马场。 短暂休息之后,刘封让张伯乐留在军马场,带着文鸳等人返回武威去了。 回城之后第一件事,便是马上飞鸽传出,叫西河郡太守田茂准备布置军事,防备鲜卑军从并州北部进攻,将十万匈奴大军调到东线。 同时任镇北将军关兴为大将,杜预为行军司马,诸葛乔为军师,三人赶往西河郡,与匈奴部哈彦骨等将一同对付鲜卑军,至于文鸯和班辞二人如何分派,还要等西域都护府的事情商议之后再做决定。 分派人手之后,刘封先回到住处洗漱休息,一连几日在外,风尘仆仆,也感到有些疲惫,在武威城逗留了半个月,就是为了探望马超,接下来就该去玉门关了。 让文鸯和班辞各回驻地报告消息,刘封带着护卫一行打马馆驿,已经过了午时。 进入大门后,便看到一张鹿皮挂在院中的梨树上,已经晒得干燥了许多,一名随行的侍女看到刘封走进来,吃了一惊,一低头却跑进了厢房之中。 片刻之后,就看到孟婉儿惊喜地冲出来,跑到院子里却停住了脚步:“夫君!” 刘封看到孟婉儿担心又激动地眼神,摇头笑道:“婉儿,你好歹也是江湖儿女,怎得越来越忸怩了。” 孟婉儿嘴巴一撅,就要埋怨刘封,刘封赶忙上前两步,直接将她抱在怀中,大步走向房门,那侍女看到这一幕,面色一红,低着头匆匆走了。 “唉呀,快放我下来!”孟婉儿挣扎着,脱开刘封的环抱,双脚落地将他一把推开,秀眉微蹙,“你看看你,浑身都是土,几天没洗澡了?脸上怎么沾了这么多灰?” “呃,这个……”刘封抬起胳膊看看,无奈道,“山野之中,一切从简了。” “你赶快去洗漱一下,正好刚刚烧了热水。”孟婉儿拢了拢有些散乱的秀发,显得风情迷人,将刘封又从房间里拉出来,带到了隔壁的一间屋子。 “咦,这不是果儿的衣服么?”这间房是专门用来洗澡的,屋里一个大木桶正冒着热气,旁边摆着几件衣服,正是诸葛果的衣服。 “果儿姐先不急,她去马将军府上还没回来,你先洗吧!” 孟婉儿帮刘封取下头盔,拍打着身上的灰尘,房间里便起了一层轻雾。 “这么大的澡盆,不该洗个鸳鸯浴么?”刘封张开双手,等孟婉儿脱掉外面的一层轻甲之后,一把拉住了她的手腕。 “唉呀,你怎么大白天的……”孟婉儿脸色一红,一只手捂着鼻子挣扎着,“你看你身上脏死了,才不要和你一起洗,快放开,我让他们准备做鹿肉给你吃……” “嘿嘿,鹿肉哪有你好吃?”刘封嘿嘿一笑,却不顾孟婉儿的挣扎,也不等她脱去衣衫,直接将其抱起来,扔进了木桶之中。 “咿呀——” 孟婉儿一声尖叫,就听水声哗啦啦作响,刘封的怪笑声夹杂其中。 “小兰,睡在屋里?”院门口,一袭蓝色长裙的诸葛果刚走进来,听到这动静吓了一跳。 正躲在窗口探听动静的丫鬟浑身一颤,顿时满面通红,快步走过来低声道:“夫人,是殿下回来了……” “哦,知道了!”诸葛果不等她说完,便已经会心一笑,看了看房门,吩咐道,“你们快去准备晚饭,将前日留下的鹿肉做几道菜来,” “是!”丫鬟匆匆而去。 诸葛果听到房间里的嗔骂和大笑,不禁失笑摇头,进了正堂等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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