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太子_第一千零九十九章 和谐相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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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伯乐言道:“天马已经被我带来祁连山,但此马非寻常人可驾驭,在下虽能与之相处,却不能驯服,还从未骑乘……”
  说到这里他向刘封抱拳道:“一切还要看殿下能否得到天马认可了,这就不是属下所能控制的了。”
  “哈哈哈,好,我们一起去看看!”刘封闻言精神大振,连张伯乐都不能驯服的马,倒是真让人期待,说实话他还从未训过马,都是骑现成的,这次终于可以体会一番了。
  文鸯已经迫不及待,牵着马走过来:“天马现在何处,快带我们前去。”
  张伯乐笑道:“小将军莫急,天马就在玉虚宫的后山上,我们先去玉虚宫吧!”
  刘封也很期待,命一半护卫带着猎物先回城,同时向马超和诸葛果通报消息,万一再玉虚宫滞留,免得他们心急。
  文鸯看着张伯乐的瘦马,还是不服气:“张御马,你说你这天极马速度快,我们可否比试一番?”
  “比试倒是无妨,”张伯乐看了看马背上的母鹿和脚下的小鹿,为难道,“只是这野鹿,非我不能照顾,恐怕……”
  “那还是算了,等回到武威之后,我们再比!”文鸯虽然好斗,但这三只野鹿,却成了他的软肋,不得不暂时放弃。
  刘封笑道:“不如这样,我的马由阿鸯骑乘,定远骑着天极马,你们二人去比试一番吧!”
  “对,这个主意不错!”文鸯闻言大喜,刘封的这个办法更公平,两人都骑着自己不熟悉的坐骑,一来可以比马,二来也能比试骑术,更何况他们两个可是老对手了,每日都要想方设法较劲。
  “殿下英明!”张伯乐点头而笑,走过去先将母鹿从天极马背上抱下来,暂时放到地上,走到马头前安抚一阵,又指了指班辞,“接下来要比试脚力,他暂时为你的主人,可不要丢了天极马的颜面呀!”
  噗噜噜——
  天极马似有灵性,摆动鬃毛打着响鼻,马蹄在地上刨了几下,已经有些蠢蠢欲动了。
  班辞兴奋地走过来接过马缰,用手在长长的鬃毛上抚摸而过,慨然道:“果然是良驹。”
  此时文鸯也接过了刘封的白马,见天极马没有马鞍,二话不说就接了下来交给卫兵,手按马背,轻巧地翻身而上。
  “定远,玉虚宫我也去过几趟,顺着这条路向北便到了,”文鸯用马鞭指着前方迷蒙的森林,大笑道,“就看我们谁先到山门前!”
  “好!”班辞也翻身上马,二马顿时昂首嘶鸣,互相看了一眼,似乎也知道接下来要比试,鬃尾不住地摆动着,随时待发。
  刘封看二人都准备好,笑道:“好了,出发吧!”
  “驾——”
  “得儿——”
  二人同时轻磕马腹,两匹马便入离弦之箭狂奔而出,声音还未落下,早已经转入山坳处不见了踪影。
  剩下的几匹马也都受了影响,躁动嘶鸣不已,张伯乐回头低喝一声,全都低下头安静下来,马皇气度,可见一斑。
  “殿下,这两个小家伙,要劳烦你带着了!”张伯乐俯身抱起两只小鹿,走过来说道,“刚才士兵猎鹿,身上杀气太重,怕它们受了惊吓,只能劳烦殿下了……”
  “这又何妨?”刘封倒是很喜欢那两只小鹿,但这两个小家伙似乎也很怕他,看张伯乐走过来,纷纷转头望张伯乐的怀里钻,无奈笑道,“就怕我也吓到它们。”
  “殿下乃是贵人,自有统御风度,它们只是怕生而已!”张伯乐笑着,低头用下巴拱了拱小鹿的脑袋,喉咙里发出古怪的声音,如同马厩里战马低声嘶鸣。
  片刻之后,便将小鹿递过来,刘封赶紧小心地用手接过,将它们揽在怀中,所幸以前报过刘伶,多少掌握了一些技巧,感受着两只小鹿轻微地颤抖,刘封的心也跟着紧绷起来。
  张伯乐笑道:“殿下不必紧张,等它们适应之后,自会安稳。”
  刘封点点头,微微摇晃着身躯,像抱着婴儿一样小心,看着小鹿纯净无暇的瞳孔,心中感慨不已,这世上真正的纯洁和自然,尽都在鹿瞳之中,怪不得古人常将鹿比仙人或者高德大圣。
  张伯乐见小鹿渐渐放松,有一只还低头舔了舔刘封的手腕,欣慰一笑,转身将母鹿抱到马背之上,自己再翻身上马,将母鹿也抱在腿上。
  刘封在两名士兵的搀扶下上了文鸯的坐骑,有马鞍支撑,倒是不用抓着缰绳,看着怀中的梅花鹿,忽然想到:古人将得江山比作鹿死谁手,还真不如比作鹿归谁手来得恰当。
  正如班辞所说,死鹿和活鹿,有这天壤之别。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感慨之间,不由想起了《诗经》中的经典。
  短短几句诗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画面展现于人面前,人畜无害,歌舞升平,这比陶渊明所写的世外桃源更加难得,也更显得淑雅清绝,如同仙境一般。
  “殿下,良驹都通人性,那天马更是接近通灵,若要降服它,可不能仅凭蛮力和寻常训马之法,一切都要看天意,还望殿下有所准备。”
  正感慨的时候,张伯乐开口了,语气有些犹豫,似乎很担心引起刘封的不满。
  张伯乐可没刘封的这许多想法,每个人所处的位置和境遇不同,所思考的问题也就同,正所谓见识决定了格局,便是如此。
  他一心想着天马,就在苦思如何让刘封训马,但天马对张伯乐来说,心中也充满了敬意,他不惜冒险将其盗出来,就是认为白兰国的那些人不配拥有天马,如果当今天下有人能够骑乘天马,也就只有刘封了。
  但他也担心刘封无法得到天马的认可,不能将其驯服,以天马的性格,只怕是绝食而死,也不会甘受驱使,天马在白兰国也是养在御园之中,所以他才能顺利得手。
  担心之际却听刘封笑道:“放心吧!此等灵物,我自然知道不会勉强。”
  张伯乐松了一口气:“若是有缘,或许不费吹灰之力,若是无缘,还请殿下任它离去,生死由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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