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太子_第九百四十章 十部精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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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城,随着刘封等人的到来而彻底禁严,无论西来东往的,都一概不许入城,全都往长安或者郿县休息,新帝登基之后,国家新政,都将从此决策,事关重大。
  除了六部和二司之外,朝纲方面在刘封的建议之下采用文景之治和光武中兴年间的诸多政策,将两朝良策加以融合,再添加一些刘封的建议,由费祎、董允和马良三人为主进行决策制定。
  基本框架以九卿为主掌管朝纲,六部为主关下外界天下之事,尚书台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与御史台和中书令平行,三者各司其职,又能互相监督。
  费祎身为尚书令,管理六部,刘封也知道费祎是主和派,北伐后期屡次反对姜维,主张休养生息,在政令上也偏重于休民,得到众人支持。
  除新设的六部尚书位同九卿之外,正式取消原先的州牧政策,州刺史每三年根据政绩重新任命调用一次,刺史之上新设巡抚,不定期任命,巡查各州郡,监察民情。
  而在军事方面,军制改革并不算大,除了将几个特种兵队伍扩大,作为常规军队之外,其余的部曲也都正式命名。
  姜维不愧为诸葛亮的得意门生,以诸葛亮留给他的《将苑》为蓝本,主张将几个部曲正式命名,与流云骑、无当飞军一样成为军中精锐。
  刘封也看过《将苑》,其中有一段是诸葛亮设想的特种部队,卷一择材中言道:夫师之行也,有好斗乐战,独取强敌者,聚为一徒,名曰报国之士;有气盖三军,材力勇捷者,聚为一徒,名曰突陈之士;
  有轻足善步,走如奔马者,聚为一徒,名曰搴旗之士;有骑射如飞,发无不中者,聚为一徒,名曰争锋之士;
  有射必中,中必死者,聚为一徒,名曰飞驰之士;有善发强弩,远而和中者,聚为一徒,名曰摧锋之士。
  此六军之善士,各因其能而用之也。只是当初碍于益州国力薄弱,光是正规军组建就十分吃力,更不要说这些精锐了.
  除了老牌的白毦兵这些之外,几乎再没有建制,可谓心有余而力不足,这也是诸葛亮后来对刘封建议组建无当飞军和流云骑等大力支持的原因。
  匈奴兵和西凉铁骑组建的突骑兵,善于骑射且箭术精良,正式命名为争锋兵;
  从连弩阵营中挑选精锐,组成摧城拔寨的主力,命名为摧锋兵,这一点倒与当年麹义的先登军有些相似。
  赵广的神射营改名为飞驰兵,赵广带领的神射营已经有五千人,从中再挑选出三千精锐来,个个都是神箭手,百步穿杨,箭无虚发;
  战狼营的名号倒是很符合突陈兵,但战狼营已经事先组建,赵胜等几员将领都很喜欢这个名字,训练中都以狼自诩,甚至各部统领都取了狼的名字作为代号。
  便将还未正式命名的西凉铁骑命名为突陈兵,西凉铁骑为重骑兵,有突击冲阵的作用,一直没有正式的名号,而且军中现在也不全都是西凉兵马,气盖三军倒也符合张苞的性情。
  另外的报国兵则要求较高,非但好斗乐战,还要能独取强敌,这就不是普通士兵能够完成的了,暂时还没有这么强悍的战斗力,如果要组建,刘封印象中关兴倒是个合适人选,这个全面继承关羽容貌和武艺的关老二,步战也强悍无比。
  另外一部奔走如飞,行动敏捷的搴旗兵则需要从轻步兵中挑选,傅彤之子傅佥可为搴旗兵的统帅,听说傅佥曾在剑阁的时候带领三百人连夜赶奔汉中,一日一夜在蜀道中行走千里,脚力惊人。
  除了诸葛亮提出的六部精锐之外,再加上流云骑、战狼营、黑灵骑和无当飞军,共组成精锐十部,白毦兵依然作为最高等级的皇家卫兵,以后也可以参加战斗,但以保护中军为主。
  每日议事,搞得头昏脑胀,好不容易等大框架定下来,刘封才有机会忙里偷闲,刚坐下来,就有亲卫送来密信,正是马谡所写,看了卡尔德隆的要求,刘封眉头暗皱。
  现有萨珊国入侵贵霜帝国,后来又听说萨珊国王便是安息国的将领,看来也是拥兵自重造反,刘封对这个新崛起的王国本无好感,这个三王子行事也是咄咄逼人。
  “妄想和亲,真是痴心妄想!”刘封思索片刻,不由一阵冷笑,忽然想起了当年关羽拒绝孙权求亲的时候,沉声道,“虎女焉能嫁犬子?”
  这一刻,他反而理解了关羽当时的心情,也唯有设身处地,才会真正理解当初的情况,关羽恩怨分明,忠义千秋,最看不起的,大概就是孙权这种朝三暮四的反复小人。
  当时虽然孙刘为了对抗曹操暂时结盟,但关羽对孙权,却是发自内心的厌恶和鄙视,结盟是受刘备和诸葛亮之命,不得不遵从,但结亲,对关羽却是断然拒绝的。
  这也是关羽性情高傲的另一种表现,为人光明磊落,从不违心,而又性如烈火,即便是对着诸葛亮的兄长诸葛瑾,也毫不留情面,当面辱骂孙权。
  此时刘封听到卡尔德隆的和亲要求,顿时也是相同的想法,和关羽产生了某种共鸣,有一部分人认为关羽失荆州,也是和拒绝孙权结亲有部分关系,因为此时激怒孙权,才有了杀关羽的想法。
  但刘封觉得,以孙权一生无数次向曹操称臣寻求庇护,又多次和刘备结盟的性格来看,就算他成功迎娶关羽之女,只要有机会,他同样也会让吕蒙奇袭荆州。
  “哦?鲜卑人也派了使者前来?”另一张纸条上,却是写着最近来到长安城的使者团,除了正常交好的外族之外,鲜卑族的到来倒是让刘封有些意外。
  荀方正从门口走进来,闻言笑道:“轲比能自从进入雁门关之后,在鲜卑军中威望无俩,听说已经合并了三部,实力空前,此次前来,只怕会觊觎中原!”
  “轲比能这是得陇望蜀啊!”刘封双目微凛,冷笑道,“中原之地,只能由我们来收复,绝不允许任何外族染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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