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太子_第九百二十六章 开设钱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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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殿下——,小的失礼了,还请恕罪。”
  狂喜之后,何鑫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急忙收住了笑声,躬身向刘封行礼,却掩饰不住脸上的兴奋。
  刘封摆摆手,嘱咐道:“不妨事,不过此事还需谨慎布置,须知:物以稀为贵!”
  “物以稀为贵?”何鑫略作沉吟,将这句话牢牢记在心中,作为商人,他更能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姜维此时也明白了刘封的意思,失笑道:“若是此法推行开来,岂不是各个城池都要五花八门,凌乱不堪了?”
  “此事先在土城施行!”刘封摇头道,“其余大城,断然不能如此胡乱去做,就算将来要做,也要官府统一规划批复方可,在此之前,商路要道上的各城,我早已经想好了招牌用处。”
  何鑫先在对刘封真是充满了期待,忙问道:“殿下还有和妙计?”
  刘封却忽然叹了口气,言道:“我虽未参加商队,但这几日沿途所见,那些骡马车辆拖运的,除了货物之外,恐怕钱币金银,也占了一大半吧?”
  “正是如此!”何鑫也皱起了眉头,无奈道,“钱财笨重,一趟远行,来回一半的负重都要被金银占据,而且出关之后,风险也极大,这也是各个商队最头疼的问题之一。”
  “我倒有个办法可以解决此难题!”刘封忽然神秘一笑,言道,“但此事眼下只能在我大汉境内施行,先从我汉茗商号开始,再与那些可靠的大商队合作,免去商队负重之苦。”
  “殿下有何妙计?”何鑫瞪大了眼睛看着刘封,有期待也有怀疑。
  他知道刘封一向计谋百出,但他对商队一无所知,就算刚才出了挣钱的注意,但真能改变这数百年来人人头疼的问题?
  刘封言道:“无论铜钱还是金银,都是沉重之物,甚至比货物还要重许多,商队行走各处,必须要携带大量钱财,方能完成交易,诸位只想到了交换货物、钱财之所,为何我们不能设置一个交换钱财之所?”
  “交换——钱财?”何鑫眉头紧皱,钱就是钱,何必要交换?
  “这交换钱财之地,就叫钱庄!”刘封竖起了一根手指,目光变得深邃起来,缓缓道,“从今年开始,我打算开设几处钱庄,用轻便之物作为信物,只要拿着这样信物,便可到各个钱庄换取银钱,不必再携带钱物了。”
  何鑫听得心头一阵狂跳,虽然还未找到关窍所在,但他敏锐的直觉已经嗅到了商机,忙凑前问道:“请殿下明言!”
  “这钱庄与商队有些相似,只是商队需要奔走,而钱庄则在各城固定经营!”刘封看着几人,耐心解释道,“比如我在洛阳和长安二城各设一处钱庄,何先生将钱财放在洛阳钱庄,只需拿着钱庄开设的信物前往长安,到了长安的钱庄中,用此物便可换取钱物,如此岂不是轻便许多?”
  “喔,卖膏的!太神了,简直是天开之作!”短暂的惊愕之后,何鑫忽然双手抱着脸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走动,口中念念有词,像是中邪了一般。
  姜维很快也明白了这其中的关窍,若有所思,虽然眉头微皱,但还是频频点头,不过他联想到的,只觉得这东西似乎和兵符有些相似。
  “喂喂,何胖子,你冷静一些!”关索脑袋随着何鑫的身影转来转去,感觉都要被他转晕了,终于忍不住了,沉喝一声,“你刚才说卖膏的?难不成你要把大哥拉去卖狗皮膏药不成?”
  他听不懂刘封等人讨论的问题,倒是被何鑫刚才的一声惊呼吸引,何鑫忽然冒出一句话,倒让关索担心起来,看刘封侃侃而谈,如果他真的一时兴起去了商队,那军队怎么办?
  关索虽然表面粗莽,实则还是很心细,毕竟从小就混迹江湖,处处小心谨慎,别的他不管,如果刘封去带商队,那可真是大材小用,可不能被何鑫给骗走了。
  何鑫被关索一声断喝惊醒,终于站住了脚步,转头看着刘封几人,脸上红光更胜,如同喝醉了一般,两腮的肥肉不住颤抖着,激动之情无法言喻。
  “何胖子,你刚才是何用意?”关索上前拉着何鑫,不坏好意地瞪着他。
  何鑫擦着额头上的细汗,连忙抱拳解释道:“哦哦,此膏非彼膏,‘喔,卖膏的’,要连在一起说才行!乃是葱岭以西安息国人和大秦国人的惊叹之语,意为‘天呐’,在下情急之下,不自禁喊了出来,失态,失态!”biqubao.com
  “什么卖膏的?”关索这才松手,摇着头嘟哝道,“这西域人真是奇怪,卖个膏药也能惊叹?”
  刘封闻言,不禁莞尔失笑,也不知道何鑫的这个“卖膏的”和自己后世学的那个“奥买噶”是否是一个意思,毕竟时隔千年,又加上音译,必定多有出入。
  何鑫快步来到刘封面前,殷切地看着他:“殿下,殿下,此事当真要做?”
  “自然,这可是一件大事,草率不得!”刘封缓缓点头,“钱庄开设,首先权威和信誉要有所保障,其次信物的真伪、银钱的兑换都需要一个详细的流程,都要详细商议。”
  “这个自然,”何鑫连连点头,言道,“殿下名满天下,只要此事有殿下牵头,必定人人相信,至于信物和如何兑换钱物,属下可去找邓掌柜商议。”
  “很好!”刘封知道这个主意一旦说出来,对于商人来说,必定会考虑的事无巨细,正色道,“不过钱庄之事,还可能被其他人效仿,在我大汉境内,暂时不需私人开设钱庄,先于长安、洛阳、成都、襄阳四城开设,我们汉茗商号率先使用,至于其他各城,待成熟之后,再慢慢布置。”
  “遵命!”何鑫大喜,这几个地方都是商队集中之地,而且又相隔极远,如果能够兑换银钱,简直再方便不过了。
  钱庄之事,有利有弊,不过眼下来说,显然是利大于弊的,刘封知道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还是要花费精力的,对何鑫吩咐道:
  “好了,只这几件事,你和邓威要仔细商议,小心准备,今年若能完成,便是大功一件。”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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