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品太子_第七百九十一章 寸步难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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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下,这该如何是好?”饶是经常行走大山密林的李慕,这一刻也是一筹莫展,那些细线太过隐秘,很难发现的确不好处理。
  “静观其变!”刘封静静地注视着外面的情况,算计着时间。
  或许这里是后院的缘故,每隔一盏茶的功夫,才会有巡逻的队伍经过,他在等待下一个巡逻的队伍,不知道这些人是否有时间观念,巡逻如果有迹可循,也能找到潜入的机会。
  半个时辰,一共过去了三队巡逻士兵,刻意注意着前面几人的容貌,似乎每一队都各不相同,看来并不是固定的人来巡视。
  “殿下,小心!”就在刘封计算时间的时候,忽然李慕轻轻地拉了拉他的衣袖,低声道,“好像有人过来了。”
  刘封抬头看去,果然见到刚刚过去的一队士兵后面,竟有两人忽然蹑手蹑脚地转了身,左边的人将手中火把熄灭,竟是径直奔着库房而来。
  “隐蔽!”刘封脸色微沉,和李慕各自寻找位置藏好,心中疑惑,这两人莫非发现了他们?
  李慕钻进墙角的木架后面,刘封则站在了门后的布袋旁边,这两个位置最不易被发现,如果要动手,也能彼此照应。
  门上嘁嘁嚓嚓的声音响了半天,刘封却眉头越皱越紧,这两人居然没有钥匙,而是在撬门,作为永安宫的守卫,这个动作未免让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那人倒似乎是个熟手,很快便将锁打开,房门被轻轻地推开一条缝,两个人弓着身子一闪而进,看样子却不是来搜查,反而像是做贼一般。
  难道这两人是先前潜入的士兵,一直找不到下手的机会?刘封心中思忖着。
  房间里的光线更暗,两人关门之后停了下来,一人低声道:“嘿,老鬼,快找找哪有吃的,格老子的,饿死我了。”
  另一个人也不满地嘀咕着:“每日好好的猪肉羊肉多痛快,今天吃什么劳什子的鱼肉,不但没吃饱,还让老子卡了几根鱼刺,到现在都嗓子疼。”
  “唉,本以为进了皇宫,就能逍遥快活,谁知道竟让老子干着巡逻的差事,一晚上不准睡觉,还要受那些士兵的鸟气。”
  “仙人板板,”那人四下观察着,低声骂道,“老子在雾中山多快活逍遥,非要派我先进城,又敲脑壳地抢了这入宫的差事,如果不是为了以后升官发财,我早就逃了。”
  “嘿嘿,你敢逃?”另一人冷哼一声,“这里面到处都是那毒线,宫墙周围更为密集,碰到即死,你没见前日那两位兄弟的惨样么?”
  “嗨呀,别说了这些丧气事了,快找找有没有吃的,要不今夜可熬不过去了。”
  两人嘴里不断嘀咕着,开始四下摸索,刘封却听得一阵心惊,看来刘循先前所说的话并非虚假,连永寿宫中都来了雾中山的江湖之人,看来刘朝他们果然和太后暗中联络。
  但这就更让人难解了,太后扶持刘永上位,那是自己的亲生子,刘朝和刘果两人是刘焉的孙子,按理说应该和刘备为敌才对,怎会反过来支持刘永?
  这一切要找到太后才能解开谜底,既然这些人是江湖之人临时入宫,必定和那些守军不熟,正好可以蒙混过去。
  打定主意,刘封向着对面的李慕打了个手势,两人互相示意,瞅准机会出手,一人向着他这个方向走来,手里抓着一把菜叶咒骂。
  刘封悄然掏出漆黑的三棱刺,那人才惊愕的抬头,刘封已经闪出身形,跨前一步,三棱刺倒转,一个反手,三棱刺的手柄便砸在了那人的喉咙上。
  咔嚓一声轻响,那人瞳孔放大,身体一阵抽搐挣扎,便软软倒地,虽然他也是绿林中人,但面对刘封的猝起发难,还是无力反抗。
  另一人听到动静,才转过身,李慕也早已蓄势待发,如同猎豹一般跨步而出,上前用臂弯揽住那人的脖子,手臂用力,三棱刺已经扎进了那人的后心,动作干净利索,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快换上衣服!”刘封已经摘下那人的头盔戴上,正在解开铠甲,抬头看到李慕发怔,提醒了一句。
  “哦……”李慕恼恨地应了一声,心中一阵苦涩,早知道要换衣服,刚才他就不用三棱刺了,现在刺了那人的后心,沾了血迹,穿在身上多少有些不舒服。
  埋怨归埋怨,但李慕的动作却丝毫不慢,两人很快就换好铠甲,将那两人拖到麻袋后面藏好,推开门走了出来。
  听说那些丝线竟有剧毒,刘封更是不敢大意,和李慕在巡逻士兵走过的路上快步向前,就算看到小道,也不敢抄近路。
  这一队巡逻士兵有二十多人,不但走得缓慢,队形也十分散乱,几乎毫无章法,应该全部都是绿林中人组成,后面两位同伴离队,竟也无人发现,甚或可能是发现了也懒得去管。
  刘封刻意压低了头盔,两人低着头快步跟了上去,紧步跟上了这队巡逻队,有一人回头看了他们一眼,却是没有任何反应,自顾和同伴继续聊天。
  未过多久便到了前庭,这些人都走得是鹅卵石铺成的路面,那些走廊和草地,根本没有人去踩踏,刘封也亦步亦趋,不敢越界。
  走到前堂的时候,刘封才发现,在这里巡逻的士兵不下十队,前后不过五十步,根本没有任何死角,而在外巡逻的队伍都是远远绕开,并不到那大堂方向而去。
  太后所在的位置就在正堂,周围的护卫一看就是宫中的护卫,队列整齐,手持兵器的动作都几乎相同,如此严密的守卫,想要悄无声息地潜近正堂,当真是难如登天。
  走在面的巡逻队已经转了方向,朝着南面的大路走去,那里是永寿宫的正门,刘封脚下放慢速度,和李慕渐渐与前面的人拉开了距离,看到左侧的走廊,暗自咬了咬牙,继续朝前走去。
  “喂!你小子不想活了吗?往哪走呢?”才走了两步,走在前面的一人正好回头看到,低声沉喝。biqubao.com
  刘封不得不停住了脚步,本还想和先前那两人一样,要是前面的人不管不顾,便可混过去,却想不到这一次偏偏有人开口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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