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封在众人诧异而又惊喜的神色注视之下,微微颔首示意,看到张苞竟然一条胳膊缠着绷带吊在脖子上,微微停顿了一下,拾级而上。 “太极殿”三个字是用隶书写成,看起来苍劲浑朴,磅礴壮严,在阳光反照下金光灿灿,刘封虽不懂书法,却也觉得有一股凛然之气扑面而来。 进入大殿之中,只见殿内设有金铜柱4根.上面雕刻龙凤花鸟,还有麒麟等祥瑞之物,有些古怪的动物刘封也认不出来。 偌大的宫殿中除了两旁有案几之外,中间四根铜柱区域内空无一物,给人一种俯仰天地的感觉,不远处龙书案摆设在台阶之上,居高临下,显得神圣而又威严。 刘封站在大殿中扫视一眼,魏延、姜维等人也都跟了进来,句扶早就传令其他各营的将校各自回营,亲眼见到刘封之后,由他们回去传话,足以稳定军心。 这里本为王朝,一国之都,若有宫人侍卫把守还能彰显威严,但此时那些士兵都走了之后,却显得有些空寂,给人一种没落萧条之感。 “你们这是何意?”刘封正观察着,回头看到魏延等人竟然站立大殿两侧,按照文武官职依次站立,不由怔住了。 “大哥,国不可一日无君,这道理你比我懂吧?”张苞抱着胳膊说道,“如今陛下不幸遇难,我们缺少个主心骨,轮也该轮到你了。” “住口!”刘封脸色微变,沉声大喝,目光扫过姜维几人,看神色就知道这几人已经私下商议过来,沉声道,“你们将我刘封看成什么人了?” 沉默片刻,徐陵说道:“殿下,如今陛下遇难,丞相和关将军也不幸离世,按说此时我们不该提起此事,但如果国中无人主持大事,消息一旦传开,必定生乱,且不说先帝及丞相他们的功劳,吾等这十余年辛苦征战,恐怕也要付诸东流了。” 刘封冷哼一声,指了指后殿方向,怒道:“丞相、二叔为救我不惜用命,他们二人为了汉室用尽全力,忠勇无双,如今尸骨未寒,甚至还未入殓,你们便叫我行此大逆不道之事,我一旦继位为帝,与篡窃何异?又有何面目统领三军,振兴汉室?” 从始至终,刘封其实从未想过要当皇帝,那个看似风光的人生巅峰,在他看来却是个干脏活累活,还极有可能为整个时代背锅的位子,还不如当个逍遥王爷来得痛快。 他这一次意外穿越,已然知足,能和这些乱世英雄遇见,相爱相杀,纵横疆场,便是平生所愿,若果能再煮酒江湖,坐而论道,便更圆满。 刘封的心愿是在战场军事之上,统一天下,平定乱世,开疆扩土,对于朝阳政治,治国之策,他却是没有多大兴趣,这也是这么多年来,但凡关于内政之事,他都甩手给了诸葛亮的缘故。 就在昨夜,他还在庆幸刘谌没有随驾出巡,保住了一位忠烈之人,等他长大成人,以刘谌在历史上的表现,一定会是贤明之人,那时候天下一统,大汉中兴,都要看刘谌发挥了。 如今刘禅子嗣只有刘谌最为年长,继承皇帝名正言顺,刘封哪里想到,猜到太极殿,姜维等人竟然要拥立自己,这不是把他往火坑里推么? 却听姜维言道:“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今殿下身为长子,已经让贤一次,如今天道有变,殿下上建功立业,下俯察民心,必定为一代贤明,如今众望所归,名正言顺,有何可议?” 句扶也附和道:“岂不闻天与弗取,反受其咎?” 魏延也抱拳道:“子益你能继承大统,上合天心,下合民意,我魏延第一个心服口服,等将来统一天下,振兴汉室,那时候岂不是汉室幸甚、生灵幸甚?” “好,很好,好一个名正言顺!”刘封一边咬牙,一边点头冷笑,低着头在大殿里来回走了几步,才抬头盯着众人,缓缓问道,“你们莫非都忘了,我本姓寇,并非姓刘?” “这有何妨?”徐陵他们显然早就想到了这一点,从容答道,“殿下既然是蒙昭烈皇帝器重,一切便是天意,更何况殿下本就为刘泌外男,刘沁也是皇室之后,你身上也有皇家血脉,此所谓殊途同归也!” “荒谬,荒天下之大谬!”刘封被徐陵的狡辩气得哭笑不得,甩了甩手,沉声道,“你们不要再做此想,我心中已然有人选,陛下尚有子嗣还在成都,长幼有序,由他继位,才真是名正言顺,天命所归!” “子益,莫非糊涂了不成?”姜维这次可是真的急了,也不顾殿上的身份,正色道,“如今整个汉家境内,唯有你威名贤德兼重,功盖寰区,威震天下,声教被四海,仁风扇八区,除此之外,何人能够主持大局,稳定军心,与曹魏抗衡?” 徐陵也皱眉叹气道:“那北地王才不过十一二岁,尚不能理事,非是吾等不肯遵命,但你我常年出征在外,一旦朝堂之上大权旁落,再出十常侍、董卓之流,与几十年前献帝无力做主,又有何异?” “我知道诸位并非希图富贵,如此请命,皆是不忍一片基业付诸东流,”刘封听罢,也知道他们心中担忧,长叹一声,缓缓说道,“然汉室自从高祖斩蛇起义,创造基业以来,也有过王莽乱世,但终究还是回归大统,此正是邪不胜正之理,汉室传承四百年,若到我这里出了差错,恐怕天下就算不以董卓相比,也当比作王莽第二,安忍将汉家大业,等闲废弃?” 顿了顿,刘封又加了一句:“纵然我不惧百姓议论,不怕这篡窃骂名,就是我这条命,也有一半是丞相和二叔的,你们以为,他二人是否会自立为帝?” 姜维等人相视一眼,眼中竟是无奈之色,一时间竟不知道该如何劝说了,刘封所说也有道理,但眼下形势正一片大好,正该上下一心,全军用命的时候,却要把这些寄托在一位十几岁的孩童身上,谁也心里没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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