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将军,这一月来,文鸯小将军带出去的,可不是普通的土狗,”马哲在一旁笑着,眼睛里光芒闪烁,缓缓道:“那可是狼狗!” “狼狗?”郭淮一怔,“什么是狼狗?” 马哲笑道:“顾名思义,乃是狼和土狗交合产下的小狗。” “这……还能如此?”郭淮瞪大了眼睛,想起那几条体型高大的黑犬,终于发觉哪里不对劲了。 他寻常见过的狗,虽然也有体型高大的,但都不如跟着文鸯的那几条凶狠,从眼神和跑动之中就能看出来,远远便给人一种侵略的危险之感。 “其实这也不算什么奇闻怪事了!”马超带着两人在桌前坐下,笑道,“在草原之上,羌人和匈奴人早就有此做法,用狼和犬结合,不过据我所知,都不成功。” “既然不成功,为何我们还要尝试?”郭淮不解,这岂不是多此一举? “这是子益之意!”马超抓着几粒葡萄丢到嘴里,说道,“据子益说,这并不是真正的狼狗,但他派人遍寻天下,实在找不到所谓的‘狼狗’,只好以此法来驯养。” 马哲也点头道:“据殿下所说,真正的狼狗并非狼,而是形像野狼,本身确实家犬,只是性情更加凶猛,嗅觉敏锐,只可惜遍寻未果,也不知道殿下是从何处得知。” “外形像狼的狗?”郭淮皱眉思索,他本是并州雁门郡人,也见过狼群,但实在很难想象像狼的狗是什么模样。 “哈哈哈,能不能找到,子益自会去做,我的任务,就是设法驯养这些‘狼狗’了,”马超却不在乎,挑眉看着郭淮,“郭将军有所不知,文鸯今日所带的四只狼狗,实则已经是第三代后代了,狼的血统仅仅占了十之一二,正在训练之中。” “可有效果?”郭淮忍不住好奇起来,如果狼狗具有狼的敏锐和狗的听话温和,看守府院倒是安全多了。 “还有不足!”马超皱着眉头,微微摇头,“酒泉的狼狗大寨中,特木伦试过无数方法,带着一众属下已经干了五年之久,但总有进步。” “如此之久?岂非劳民伤财?”郭淮皱眉,兀自觉得有些浪费人力物力。 如今天下未统,战火未熄,还在征战之中,不要说军费粮草,就是安置百姓、开发良田,都需要打量的钱物,听说河西四郡每年都要从汉中和金城调拨钱粮,怎舍得用在这无用之物之上? 马哲看郭淮的神情,便知道他和自己当初的想法一样,问道:“郭将军可是以为,天下未平,做此飞鹰走狗之事,太过荒靡,令人失望?” 郭淮抬头看了一眼马超,见他正目不斜视地拼着葡萄酒,顿了一下,还是点点头,沉声道:“正是!” “哈哈哈,果然如此,果然如此!”马超端着酒杯大笑起来,指着郭淮言道,“与我当年一样,来到河西知道此事之后,我曾亲自到天水找到子益,大骂一通,现在想来,真是太孟浪了!” 郭淮眉头紧皱,不解其意,问道:“将军这是何意?” 马超微微叹息一声,却又继续品起了美酒,一只手中还转动着两颗蓝田玉做成的圆球,闭上了眼睛,好不惬意。 “狼狗比之土狗,更加精明聪慧,郭将军你可不要仅仅想着让它看家护院!”马哲对郭淮此时的心情可是感同身受,马上解释道,“将军可曾想过,如果将这些狼狗送到军营之中,用来警戒、搜寻敌人,看守巡逻,搜捕甚至通讯,岂非要比人精准许多?” 郭淮如同听天书一般,眼睛越瞪越大,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怔然半晌,才吃吃问道:“这些……都是燕王一人想出来的?” “据说便是如此!”马哲苦笑着摇摇头,他至今对燕王刘封,还只是只闻其名,未见其人。 马哲从小在西域长大,奇异怪事见闻也不少了,但偏偏刘封想的这些物事,却是他从未听过的,如果不是真的训练有效,都以为是他异想天开。 “爹,你快看,是叔父的亲笔书信,不会有错,今早辰时放出,到现在酉时未到,不到五个时辰,真是太快了。” 正感慨的时候,马瑶雪和乌珠郡主已经回来了,马瑶雪手里拿着一个手指节长短的竹筒,夹着一张纸笺,乌珠则在怀中抱着一只乖巧的鸽子,发出“咕咕”的声音。 “哈哈哈,好!”马超猛然睁开眼睛,将酒杯放下,起身接过马瑶雪手中的信笺看了一眼,高兴地看着那只鸽子,大声道:“传令下去,从明日起,四郡书信都用信鸽传递,除非重要军情,暂时不必快马通报!” “是!”马哲也是一脸惊喜,这可是个惊天之举,省了太多事了。 郭淮半张着嘴巴,错愕的看着这一切,三年前他兵败被擒,也从未如此吃惊过,从金城到敦煌郡,超过两千里的路程,一日之间便赶到,这可是三匹快马,八百里加急,送信之人不吃不喝日夜赶路也要两天才能做到的事。 如此一来,不但消息传递快捷许多,还剩了哨马奔波之苦,蜀军有此利器,消息灵通,天下之事,一日便能得知,只此一项,便已经超过魏国许多了。 “嘿嘿,郭将军,此次你可相信马某并非飞鹰走狗之辈了吧?”马超得意地看着郭淮,傲然笑道,“我敢保证,到了明年,信鸽便能送到长安、汉中、天水、洛阳、成都、襄阳等要地,互通书信,如此一来,何愁天下不定?” 马瑶雪一扬下巴,神态也和马超有几分相似,笑道:“那当然,爹这可不是飞鹰走狗,而是飞鸽走狗!” “汪汪汪——” 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一阵激烈的犬吠之声,呼哧呼哧地在院子里低声咆哮着,却是文鸯已经折返回来了。 “师傅,这四条狼狗可行,能跟得上小白龙,也找到了昨日埋在沙丘中的三个锦囊。” 文鸯一手抱着头盔,快步走进来,天蓝色的盔缨飘动着,脸上汗水涔涔,另一只手里提着四个拳头大小的锦绣荷包,看到郭淮也在,不由楞了一下:“郭叔叔怎会有空来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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