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两日,文钦都在房中闭门不出,文鸳、文鸯一概不见,几乎滴水未进,愁得兄妹二人抓耳挠腮,却又无可奈何,城池已失,兵马逃散,不可能再有回头路了。 一场胜利,却因为文钦的固执而冲淡了许多喜悦,文鸳虽然在阵前泼辣无比,但到了城中之后,却始终躲避着姜维,毕竟两人早有婚约,又在城下败于姜维之手,女儿家在感情方面还是比较羞涩的。 姜维虽在阵前向文鸳表示爱慕之意,但真到了面对面的时候,却发现十分心虚,心跳加速,竟比他初次上校场面对数万大军的时候还紧张。 所幸这些尴尬很快就被破解,霍戈和美思的援军在攻下穰县的第三日赶到,两名女将一见面便亲热无比,似乎多年未见的闺蜜一般,从第一次打招呼起便形影不离。 美思和文鸳都是用双刀,虽然形式各有不同,但军中只有她两名女将,平日里和其他人交谈多有不便,现在总算能有个作伴说话练武的人了。 更让文鸳惊喜的是,樊城也派人送来消息,襄阳的三千女兵很快就会来到穰县,统兵将领正是燕王妃关凤。 一听到有这么多正规兵马,何止是文鸳,就是早在军中的美思也按捺不住,两人几乎商量着要去迎接关凤大军,姜维和霍戈苦苦相劝才算勉强耐住了性子。 “听说燕王妃是骑白虎的,可威风了!” “那白虎是燕王收复的,听说通人性呢!” “我要是能骑一下该多好啊!” “对了,燕王妃可不喜欢别人叫她王妃,见了要叫关将军,若是惹她不高兴了,别再想骑虎了!” “好,我知道了,美思姐,要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一定要提醒我啊!” …… 听到二人叽叽喳喳的对话,文鸯错愕地长大了嘴巴,久久未曾合上,自己这个天不怕地不怕,谁也不服的人,竟然将武艺低于她的美思称为姐姐? “三个女人一台戏,穰县可要热闹了!”姜维不禁想起刘封的一句话,苦笑着摇摇头,而且关凤可比这两人还能闹腾,到时候能不能听他的号令? “将军,府外有人求见,说是淮南文家的人!”正愁眉不展的时候,亲兵前来禀报。 “淮南文家之人?”姜维抬起头来,吩咐道,“请进来!” 亲兵去带人,姜维也派人去找文鸯,这几日文鸯也是心事重重,连去军营的心思都没有,文钦之事,让他也一筹莫展。 不多时,文鸯先来,等到亲兵带着两个人来的时候,文鸯一声惊呼,已经快步迎了上去。 来人一老一少,老的姜维倒也不陌生,先前在冀城退婚的时候,正是此人带着文鸯来,另一个却是一名少年,和当年的文鸯年纪不相上下,面容也颇为相似。 “你们怎会来此处?”文鸯语气中带着责怨,“南阳兵火连天,若是有个意外,岂不是……” “公子啊!”那老者冲着姜维点点头,才叹了口气,对问文鸯说道,“公子有所不知,家中出了大事,叫老儿来南阳报信,不想穰县失守,我们在城外又等了几日,今日才来,不想文将军已经……”m.biqubao.com 老者唉声叹气,文钦被蜀军捉拿,此事已经在南阳传开,他是文家的老管家,自然也忧心如焚。 “家中发生了何事?”文鸯吃了一惊,拉着那少年来到桌案前,扶着二人坐下,一边倒水,一边说道,“就算如此,也不该让小虎冒险前来,舟车劳顿,他如何吃得消?” “哥,我吃得消!”那少年扬起头,一脸坚毅,握着拳头道,“这几年在家中练武,枪法已经熟练了。” 姜维此刻也猜到了,这少年定是文钦的幼子文虎,小小年纪便十分壮硕,虽然个头不如当年的文鸯高大,但看得出来也是个习武之人。 “家主现在何处?”老者再次叹了口气,又看看姜维,苦笑道,“这还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姜维看老者连连摇头,也能理解他的心情,抱拳道:“两军交战,实乃万不得已,文将军现在房中歇息,叫阿鸯带你前去吧!” “姜伯约,你便是我姐夫么?”文虎抬起头来,打量着姜维,目光晶亮,如今的姜维已经是蜀军中炙手可热的人物,名扬天下。 “呃——” “小虎,胡说什么呢?”正在此时,文鸳迈步走进来,正好听到文虎的话,不由俏脸微微发红,也不敢去看姜维,低头拉着文虎就往外走。 老者本来面带愁容,看到文鸳的神态,明显也有些意外,似乎明白了什么,反而坦然了,冲着姜维抱拳,意味深长地一笑,和文鸯随后离开。 “姜将军,燕王妃何日才到啊!”文鸳一家人团聚,美思自然不好跟着前去,背着手蹦蹦跳跳地凑过来,又问起了关凤的消息。 “呵呵,美思郡主,你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打听消息了,”姜维摸着下巴苦笑不已,摇头道,“就算是子益,也不如你关心王妃呢!” “嘻嘻!”美思抿嘴一笑,略显尴尬,她的心思昭然若揭,自然是更想看到那三千女兵的阵仗,微微一侧脸,问道,“听说燕王殿下十分厉害,汉军中人人称赞,他真有三头六臂么?” “这从何说起?”姜维哭笑不得,摇头道,“子益也不过普通人而已,如果用他的话来说,只是别人多了几分帅气而已!” “帅气?”美思秀眉微蹙,嘟着嘴咂摸半晌,还是似懂未懂,她还以为又是博大精深的汉语让她难以理解,便不再提,“不知何时能见燕王一面,在我们羌人部落,燕王的名声可是和神威天将军相提并论的,有的小部落甚至为他们做了神牌,祈求保佑!” “做神牌?”姜维愕然,不禁无声而笑,也不知道刘封听到这个消息,该笑还是该哭。 但凡被供奉起来祭拜的,似乎都是早已作古之人,马超和姜维都还活的好好的,就受了香火,总觉得有些别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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