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乃是长安太守,掌管雍州,军情要事岂能不与你商议?”刘封摇摇头,却故意叹了口气:“我只是感慨,当年将军能奇袭子午谷,不知道如今军中还有几人能完成如此壮举?” “嗯?”魏延何等老练,见刘封老调重弹,似乎意识到了某种机会,马上起身拍着自己的胸膛,朗声道,“子益可是觉得我魏延老了?实话告诉你,这等事我还能完成十次八次。” 刘封点点头,却又笑道:“将军勇猛,我岂能不知,但我要做之事,不但要冒险,更重要的还是要保密,将军镇守长安,天下皆知,若是你突然失踪了,岂不让人疑心,引人注意?” “此言倒也有理,”魏延也明白其中的道理,若是真要出其不意,自然是要绝对保密的,他已经不是当年争强好胜的那个愣头青了,能独镇一方,没这点眼光怎么行? 沉默了一下又问道:“却不知是何妙计,要如此慎重?” 刘封朝魏延勾勾手,示意他靠近书桌:“你来看——” “河西?”魏延看着刘封所指的方向,十分疑惑,直到刘封的手指在上面画了一条线,才恍然大叫道:“妙啊!” 他兴奋地转身抓住刘封肩膀,“殿下,此计若能成功,则天下大定矣!” 荀方却在一旁适地的来了一句:“大收获必有大风险啊!” 魏延却不以为然,目光凛冽:“此事若成,这点危险算得了什么?大丈夫当立功名以垂后世,如此奇功,却不知殿下要派谁去?” “还未决定,”刘封摇摇头,他也是刚和荀方商议,“此事还需从长计议,必须周详计划,将军可有合适的人选?” 魏延思索了一阵才说道:“若论攻城拔寨,自然要选张苞这样的猛将,但此去孤军深入,魏军一旦发现,必定朝野震动,到时候大军压境,须有一位沉着善守之人方可,以我观来,令狐宇可算得一个人选。” “嗯,”荀方也点头同意:“令狐宇这几年学习兵法,勇猛过人,沉着冷静,的确是大将之才。” “还有关键的一点,他还是燕赵之人,”刘封点点头,但令狐宇一个人肯定还不够,暗自思索着自己心目中的人选,言道,“此次奇袭,无当飞军是少不了的,其他还有谁能担当此任?” 姜封言道:“劳师远征,还需派些年长老将为是,属下看霍峻将军可担此任。” 霍峻也从成都调到了长安,姜封与他有过数面之缘,对这位老将军的印象深刻,冷静而有大局观。 刘封一拍手:“对啊,我怎么把他给忘了,霍将军善守,必能派上大用!有此三人,加上邓艾和赵广的神箭营,再选出几员偏将便足矣!” 由于干系重大,刘封也不敢挑选其他不太信任的武将,万一路途上走漏消息,那可就有去无回了。 魏延听了半晌,还是没有选出统兵大将,虽然知道自己带兵的可能性不大,但还是不死心地问道:“既然副将已经选定,这统兵之人?” 他满怀期待地看着刘封,说实话,放眼整个长安,眼下能但当如此重任的,似乎只有他是最合适的了。 “当然是我了!”刘封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m.biqubao.com “啊?”魏延和荀方都是吃了一惊,显然没料到刘封会亲自去冒险。 “殿下,此事过于危险,以属下之见,还是另选他人吧。”荀方突然有些后悔自己出的这个计策,虽然知道刘封决定了的事情很难改变,但他还是试着劝解。 魏延却在一旁不干了:“这不公平啊,我在长安,你也在长安,为什么你离开就不会遭人怀疑?” 刘封拍拍荀方的肩膀,示意他放心,对着魏延坏笑道:“将军乃是长安太守,自然要在长安,我却不用如此,随便找个理由便可以走了。” 魏延张了张嘴,半天没说不出话来,只好叹了口气,垂头丧气地坐在一旁猛灌了一口凉茶。 “既然殿下已经决定了,就让徐陵留守长安,属下跟随将军前去吧!”荀方只好退求其次。 如果之前刘封可能会答应,但现在他彻底明白了荀方的价值,他和他父亲荀彧一样有着调度后方的大局观,一应调度在他手里,都十分停当,让他去前线实属浪费。 便说道:“世元心意我自然知道,但行军布阵、临敌变化,徐陵长于你,而坐镇一方,指挥调度,却是你所长,有你在长安相助文长将军,我才能安心出兵啊!” 荀方知道刘封说的实情,只好默然不语。 刘封看着两人失笑道:“怎么了?刚才还兴奋不已,现在就蔫巴了?此事需要谨慎部署,要将士载从西凉秘密调回才行。” 魏延无奈地搓着茶碗盖字,絮絮叨叨:“你自己挂帅出征,当然得意了,留着我两个在这里干坐着,谁能高兴得起来?” 故意对一旁的荀方说道:“再说这计策是你出的,怎么也要让你去啊,是吧?” 荀方却苦笑着摇摇头,和魏延一道告辞而去,既然要做大事,还必须选出可靠之人才行,从士兵到将领,都不容忽视。 ****** 这一日关羽带着荆州大小官员来到城外十里驿站等候,正是迎接从成都而来的诸葛亮。 关羽的须发已经花白了,虽然紫红色的脸上有些沧桑,但隐隐有一股王者之气,举手投足间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 身旁左右站着关平和寇威,关索、颜琰等人都已到齐,可见关羽对诸葛亮的尊重。 不一时就见远处烟尘飞起,有三千人马赶了过来,在阳光下闪着银光,刺人眼目,光看铠甲也坐骑,也能看出正是刘备当年最为精锐的白毦兵。 当先一人更是英武,四十年纪上下,头盔一侧垂着一条白色的髦牛尾巴,一脸虬髯,双目明亮,嘴唇轻轻的抿在一起,银丝的披风在风中呼啦啦作响,正是白毦兵统帅陈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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