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奴兵见到蜀军丢盔弃甲,放弃本有的兵甲优势,装扮还如此古怪,笑得前仰后合,指指点点,更不准备。 此时张苞已经带兵过河,忽然鼓声大震,震耳欲聋,马瑶雪亲自在擂鼓台上击鼓,英姿飒爽。 张苞怒喝一声,持刀当先,一跃上岸,身边的亲兵组成阵型,站住脚跟。 众军都持陌刀,随张苞上岸,杀入匈奴营寨之中。 直到张苞连杀数人,匈奴兵才意识到他的可怕,急忙阻挡,守兵措手不及。 匈奴都是以骑兵为主,不擅长步战,哪里是张苞等人的对手,大多数不做防守,反而跑向后营去找坐骑。 张苞奋勇当先,直冲中军大帐,如同杀神一般,往来的匈奴兵无人能挡,纷纷逃避。 刚才巡视的一名光头匈奴头领匆慌而出,急忙拿刀来迎,却被被张苞一步向前一步向前,冲到眼前,还不等他抬刀,手起刀落,人头滚落在地。 另一名匈奴将领从一旁转出,怒吼着挺枪来刺张苞,却被张苞侧身让开,挟住枪杆。 那匈奴将领挣扎数下,见长枪纹丝不动,蜀军又在逼近,无奈弃枪而走。 “纳命来!”张苞怒目圆睁,一刀飞去,正砍中那人左肩,匈奴将领吃痛,脚步踉跄。 张苞随后赶上,拿夺来的长枪刺向那人后心,枪柄贯身而入,钉在一旁的营帐立柱之上。 两名匈奴将领接连被杀,三千蜀军,在匈奴大营中左冲右突,无人能挡。 此时王仁和马瑶雪也都带领后军前来接应,匈奴兵被杀得大乱,各自急上马夺路而走。 匈奴兵仓皇逃窜,大半被后来的骑兵杀死,雪地之上,尸横遍野,处处殷红,映着张苞等人头上的红丝带,十分炫目。 一战而定,张苞命人收集车仗马匹,向马超报信,约定两军在逢义山会合。 ****** 平定南郡之后,关羽命关平为南郡总督,统管荆南四郡,同时在刘封的建议下,将杨仪调回荆州,辅助关平掌管郡内政务,防范东吴的同时,打通和交州的联络,为将来下南洋做准备。 杨仪在后期朝中生变,多生掣肘,和费祎都是荆州派,刘封防患于未然,逐步将其调回荆州,让杨仪搞内政和外交,发挥所长。biqubao.com 姜维先行返回成都,刘封在荆州陪着关凤过了个年,本打算用半年的时间参与训练水军,从旁提点建议,却听到匈奴进犯凉州,知道西北可能不稳定,不得不随后赶回。 诸葛亮派姜维在城外迎接,看到街上几个打扮怪异之人,而且个个彪悍异常,还有朝中官员陪同。 刘封问道:“这些人不像蛮人,是从何处而来?” 姜维答道:“他们是羌人,前来进贡的。” “哦!”刘封微微点头,之前还真没见过羌族人,不由回头又看了一眼。 正见有一个赤着左臂,头顶梳一个朝天辫的人也看过来,看刘封注视,很是友好的笑了一下。 姜维笑道:“这还是子益的功劳,自从我们与羌人通商以来,交情日深,从去年就来朝贡了。” 刘封叹道:“若是各族都能如此和睦,我大汉天下不但能早日平定,还能开疆扩土,建立不世之功!” 姜维早就听刘封描述过世界之大,大地是球形之说,虽然不甚了了,将信将疑,但也充满期待。 来到宫中,刘禅和诸葛亮等人已经等候多时了。 拜见完毕,刘禅在龙椅上笑道:“皇兄这次拿下南郡,立下汗马功劳,朕心甚慰。” 刘封道:“都是为国效力,臣敢不尽心尽力?” 虽然称臣让他有些不习惯,但至少在朝堂上还是不能免了礼数的。 刘禅叫人为刘封安排座位,群臣道贺,朝堂上一片欢呼,歌功颂德,刘封无奈,只好一一敷衍。 招呼之中,突然看到上位的诸葛亮须发更加灰白,面现苍老之色,不由心中一阵黯然。 诸葛亮事事亲为,最后搞得心力交瘁,虽然自己已经分担了一点,但他的这种性格是无法改变的,政事军略无不参与,尤其刘禅不理朝事,诸葛亮掌管国事,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诸葛亮见刘封突然目露忧色,心中一怔,还以为他不喜这样的情形,起身笑道:“子益和伯约两人同心戮力,助二将军拿下南郡,的确是朝廷之幸,陛下已经准备了御宴,为你们庆功。” 刘封和姜维连忙称谢,跟着刘禅等人到御花园用膳。 酒席当中当然又免不了一番奉承之词,刘封躲在诸葛亮身边,能躲则躲,却暗中注视着那个黄皓。 这家伙此时倒显得特别乖,不知道是不是诸葛亮在的缘故,不由心中暗笑,其实只要诸葛亮在朝中,基本上是没人敢有什么动作的,凭诸葛亮的政治手段,只怕一百个黄皓也不是对手。 终于熬到宴会结束,辞别刘禅,刘封和姜维来到诸葛亮府上。 寒暄过后,诸葛亮问道:“方才在朝中,子益看我时,为何面现愁容?” 刘封心中一惊,诸葛亮果然是人精,自己只是一时感慨,眼神波动,他竟然也能发现。 只好慨然说道:“不想半年未见,岳父须发更添许多白丝,以后该多注意身体才是。” 诸葛亮闻言,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胡须,洒然笑道:“生老病死,乃是天道,自古谁都不能避免,何必伤神?” 刘封叹道:“生老病死,那是自然之理,然岳父却是操劳过度所致,如今国力壮大,岳父就该掌控大局,分配任务,不必事事亲为,也该多培养栋梁之才,以备将来所用。” 姜维闻言也点头道:“子益说得是,老师的确要重视身体。” 诸葛亮神色微凛,心中有感触,但他却只是淡然一笑,眼波不动,轻轻点头道:“我自当注意,此事你二人就不必多操心了。” 刘封正色言道:“如今国力日渐恢复,正是一鼓作气之时,岳父万不可忽视,如今朝中可以没有我和伯约,但岳父却是定海神针,不可或缺,否则前功尽弃,一应大事都在岳父身上,于公于私,你都要谨慎才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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