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府之中,红泥小火炉,刘封正和诸葛亮等人围着炉子喝茶议事,忽然成都有书信送来,直接递给了刘封。 刘封一看是家书,不由心中一阵温暖,娟秀的字体正是诸葛果亲笔,忙拆开来,才看到前两行,就从座位上蹦了起来,大笑大叫。 “我有儿子了,哈哈哈,我有儿子了……” 诸葛亮等人都被他吓了一跳,等他喊出来,却又摇头失笑,纷纷为刘封祝贺,尤其是李钰等一干新来的官员,更是没想到刘封竟会如此失态,完全不顾自己的身份。 但如此真情流露,就连诸葛亮都颔首而笑,不由心中感慨,汉室之下,文武官员如此齐心,何愁大事不定? 刘封走到门口,冲着外面的天空大吼一声,屋檐上的雪花簌簌落下,也似乎在为他庆贺。 其实刘封现在的心情,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就算诸葛亮是岳父,也不能与他共享喜悦。 作为一个穿越者,在这个异世终于生根发芽,结婚生子,才让他有了真正的归属感,这种喜悦和感慨,或许唯有白虎才能理解一二吧! “殿下,究竟是男是女啊?”姜维在一旁笑问道。 “男女?”刘封回过神来,又拿起信继续往下看,再次傻了眼,“这怎么……” 只见诸葛果秀气的字体写着几行字:“母亲大人见爱子聪明伶俐,甚爱之,姑取名为伶” 姓刘名伶,那不就是刘伶了吗? 这两个字就像重锤一样敲得他有些胸口发闷,拿着信有些哭笑不得。 不会自己的儿子真成刘伶了吧? 刘伶可是竹林七贤之一,嗜酒不羁,被称为“醉侯”,好老庄之学,追求自由逍遥,更成为道家八仙之一! 要是以后自己的儿子是个好酒如命的浪荡子,入了道门,着算不算是一种惩罚? 刘封在这一刻,想到了古山居士,想到了元宵之夜预言另一个穿越者的左慈,而诸葛果也是证道之人,冥冥之中,他似乎和道家结下了不解渊源! 众人见刘封时喜时忧,甚至出现了神思恍惚,诸葛亮却摇着羽扇笑道:“刘伶,这个名字不错,干脆就以此为名吧,不用等子益回去再另取了。” “嗯,挺好,挺好!”刘封回过神来,岳父岳母都点头的事情,还能如何? 反过来一想,就是个名字吗? 虽然刘伶也是这个时代的,但不一定就是本人,可见预先知道历史名人也不是什么好事,容易让人产生太多烦恼和芥蒂。 眼下重要的是自己有儿子了,刘封从桌上拿起茶杯,大笑道:“我刘封喜得贵子,今晚设宴庆贺,诸位一定要来赏脸。” 诸葛亮也十分高兴,毕竟这可是自己的外孙,当下也说道:“好,此间事情已经基本处理完毕,三日之后,我和子益便要返回成都了,正好召集官员议事。” 本来他们是要准备赶着年关返回成都,但现在初为人父,刘封已经归心似箭了,只能提前回去。 第二日,诸葛亮在长安议事府安排留守长安事宜。 加封魏延为雍州刺史,镇守长安,保卫雍州安全,邓艾回汉中和赵统一起训练流云骑,赵广回汉中挑选士兵训练神箭营,其余的关索、令狐宇、秦羽等人留守长安。 徐陵和荀方的能力也得到诸葛亮的认可,任职分别任职参军和别驾,留下来帮助魏延处理政务,姜维跟随诸葛亮返回成都。 魏延知道自己能镇守长安,全是刘封的举荐之功,亲自前来致谢,刘封笑道:“文长有大将之才,先前镇守汉中,言壮语犹在耳边,令曹操不敢轻易来犯,今日再让将军担当此任,将军可还有当年的豪情乎?” 魏延抱拳正色答道:“末将还是那句话,若曹叡亲率大军来攻,某当领兵拒敌,与长安共存亡,若其遣大将来攻,二十万以下,某叫其有来无回!” 刘封大笑道:“哈哈哈,我早知将军之能,如今镇守一方,当励精图治,安抚民心,待三年之后,与将军再进中原!” “某愿随殿下平定天下!”魏延神情激动,躬身行礼,他从刘封身上,看到与刘备不同的霸气和雄心。 诸事安排完毕,诸葛亮和刘封带五千人马向成都进发,想到不多久便能见到自己的儿子,刘封真恨自己不是造飞机的,要不然现在就可以飞回成都了。 爱子、美人,在经历腥风血雨之后,哪一样都让他怦然心动! ****** 孙权御驾亲征,整个东吴三江之地一片喧哗,眼看入冬,竟还要如此大动干戈。 庐江城,年轻的陆逊为先锋都督,虽然有很多比他年纪大的文臣武将,但对这个儒雅年少的统帅却都言听计从。 周舫自从断发赚曹休之后,也声名大噪,被孙权拜为先锋部参军,协助陆逊出征。 看着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数年之间便平步青云,从一个小小的步卒成为东吴的大都督,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和行军布阵的从容气度,一点也不像是一个少不更事的年轻人。 自从接触陆逊以来,周舫对他的认识也一天天增多,佩服之情也日益加深,不由想起了小时候在庐江城曾一睹风采的周瑜,这两人在气质上是如此相似。 只是周瑜略显桀骜,意气飞扬,陆逊则沉稳内敛,书卷气更甚一些。 正思索之时,突然帐外有士兵来报。 “何事?”陆逊放开手中的卷帙,抬起头,阳光照进房间,白皙的面庞上剑眉直入发髻,两只眸子漆黑如墨,看不出喜怒。 哨马报到:“报大都督,魏军封司马懿为扬州都督,正向寿春赶来。” “司马懿?”陆逊眉毛微蹙,“如今到了哪里?” 士兵答道:“据报,应该到了许昌一带。” “尚在许昌?”陆逊闻言,线条分明的唇角微微上扬,轻笑道:“只怕他司马懿是赶不上这寿春之战了。” 周舫忙说道:“都督,如今曹休病重,乃是进攻寿春的最佳时机,我们要赶在司马懿之前拿下寿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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