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封冷笑一声,挥手道:“先生如实禀告即可,若不是念先生乃军师兄长,早就斩于城前祭旗了,先生不必再多言,请回吧!” “子龙将军!”诸葛瑾看刘封转过身,只好眼巴巴地看向赵云,毕竟赵云才是主将! 赵云也抱拳答道:“子益将军刚才所言便是主公临行时的交代,云只能奉命行事,若是三日后吴侯还未有答复,我军便兵进荆州,先生还是早些回去复命吧!” 此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刘封已经把话说死,赵云也只好帮着刘封了。 看到这种情形,诸葛瑾也是无可奈何,只好摇头叹气,领着手下出城而去。 送走诸葛瑾等人,赵云才问道:“子益方才所言,是不是有些强人所难?” 刘封淡笑道:“赵叔叔不必担心,东吴自从孙权执掌以来便一直休养生息,未有大战,且江南水乡,乃是渔米富庶之地,其钱粮定然充足,这些钱粮,小侄还觉得有些少了呢!” 赵云诧异地看了一眼刘封,看他的神色,似乎还有些小后悔,不过他向来求稳,还是有些担心:“要是孙权不答应便如何?” “不答应?不答应就打啊!”马超倒是很希望孙权不要答应,要不白跑一趟了,看着诸葛瑾等人的背影,“不把他们打疼了,以后还会干这些下三滥的事情。” 刘封也看向远处笑道:“这是我给东吴的一个机会,若是孙权不答应,很快便会后悔的!” 赵云皱眉问道:“后悔?子益为何如此说?” 刘封言道:“但如今曹丕篡位,中原必定人心浮动,他自然要拿出些功绩来震慑群臣,汉中艰险难攻,东吴的战线最长,除了长江之外,荆州暴露于襄阳之下无险可守。 就算吕蒙勉强守住江陵,但扬州却有张辽、曹休等大将,绝不会袖手旁观,若是出兵濡须港,庐江危急,东吴岂不震动?不与我联合,他孙权就等着败亡一途吧!” 听刘封这么一说,赵云神色微震,想不到刘封的目光竟然如此长远,两相比较之下,似乎东吴的情形更加危急,不禁点头道:“要真是如此,孙权便不得不答应。” 刘封嘴角泛起一抹冷笑,淡淡说道:“但愿孙权或者东吴诸将能有此先见之明,若是他们不见棺材不落泪,非要等到曹丕发兵才会答应,那时候,嘿嘿,怕条件就不是这样了!” 马超在一旁吸了一口气,龇着牙说道:“我说子益,你别笑得这么阴险好不好,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众人一听不由哈哈大笑,刘封也挠挠头,刚才因为他狮子大开口的一点疑虑也暂时抛开,等着东吴下一步的回复。 为了避免尴尬,急忙转移话题,说道:“我估计孙权不会如此轻易答应,我们还是早些准备,两天之后大军开动,先在前线上给他们施压,不给东吴喘息的机会。” “不是说好的三天吗?”赵统在一旁问道。 刘封摸着下巴笑道:“算上今日便是三天了!” “哈哈哈,对,算今日就是三天了,”马超哈哈哈大笑,拉着刘封当先走下城头,“快快快,等我的兵马学会了军歌,就要杀向猇亭了。” 赵云在后面看得莫名其妙,不明白马超嘴里所说的军歌,究竟是什么东西。 一直到傍晚时分,马超的西凉骑兵阵营中传出了此起彼伏的歌声,不但声音高亢,而且节奏鲜明,声浪传遍山谷,此起彼伏,引得许多士兵翘首观望。 刘封沙哑着嗓子回到城中,看见人只是招手打招呼,一个字也不想再说了,只觉得喉咙冒烟,快要着火了,一下午唱一首歌,还要一句一句的教,他快要唱吐了。 关兴亲自押着糜芳和傅士仁返回成都去了,东吴交回来的俘虏刘封只听过一个赵累,其他的都没什么印象,不过于禁留在了东吴,一定要找机会这个人要回来,虽然他骨气差了点,但带兵打仗可是好手。 于禁可是曹魏手下的五子良将之一,能和张辽等人相比的武将,只可惜晚节不保,后来被孙权遣回魏国,羞愧而死,还不如让他来到蜀国,死心塌地地建功立业。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便有斥候报告:“孙权已经遣使北上,向曹丕称臣求助,并派周泰、韩当为大将,孙桓、朱然为前锋率领十万大军前来抵挡!” 赵云看了一眼刘封,言道:“看来孙权还是不甘心,不肯就此将这么多的好处白白送给我们,只能出兵了。” 刘封笑道:“孙权真以为曹丕会帮助他?看来是要拿出点颜色让他看看了,孙权很快就会后悔的。” 赵云深以为然,命马超为先锋,刘封、张苞、关平、吴班为副将向秭归进发,自己和赵统率领大军随后跟进! 行军路上,刘封对马超说道:“马叔叔,命令大军先到秭归驻扎,东吴的兵马明日应该也能赶到,先在这里挫挫他们的锐气!” 马超率领的骑兵,行军速度比普通不足快了一倍以上,提前到达秭归,人马安扎之后,马上派人向赵云汇报情况。 刘封来到帐中,对马超说道:“吴军明天就到宜都附近,不如先去骚扰一番,给他们点惊喜。” 马超一听大喜,站起来摩拳擦掌:“好啊,我们现在就走!” 刘封摇头说道:“马叔叔莫急,我们去骚扰人家,也难保吴军会来偷袭,马叔叔为主将,当然应该镇守军营,这偷偷摸摸的事情,就让我们去做就行了!” 马超一听顿时不悦,沉声道:“那你的意思是我老了,不中用了?” 刘封陪笑道:“我不是那个意思,首先你是主将,自然不能轻易离开,要不真出事了谁来组织士兵抵挡?弄不好偷鸡不成倒蚀一把米,那可就闹了笑话了!而且明天还有打仗,到时候才是马叔叔一站神威的时候。” 马超嘿嘿一笑,这才不再争执:“那好,那就张苞和你去吧!” 刘封点头答应,出了马超的营帐,找到张苞!此时夜幕已经降临,两人带了五千士兵偷偷出了兵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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