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都市人,因为白天没时间,都喜欢晚上去爬山。 或者成群结队,或者和伴侣一起。 既是锻炼身体,又是一种休闲。 周帆也是其中之一。 上辈子,他和顾南溪就经常晚上去爬南江大学城附近的象山。 在黑灯瞎火之间,手拉手,调调情,谈谈爱。 日子,真的很畅快。 但今天晚上,他要去探险的是慕瑶山。 南江有座慕瑶山。 在南江大学知名度极高。 但这山脉是私人领地,从未对外开放过。 周帆是唯一得到主人允许,有幸探索其中,并窥得全貌的。 山势险峻,通体光滑。 仿佛是由汉白玉打磨而成。 最让人惊叹的是,却又白里透红,与众不同。 没有任何人为的痕迹,完全天然雕饰而成。 让人不得不惊叹,世间竟有如此美景。 屹立山头,一窥全貌。 周帆的心情极为舒畅。 如此美景,这辈子,都是他独享。 人生何其美好。 整座慕瑶峰,处处都让人无限迷恋。 溯溪而上,景色更是让人瞠目结舌。 据考证,古代诗人称赞的世外桃源,实际就是出自于南江。 但这景点到底在哪,却一直很有争议。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遇到的美景,那就是世外桃源。 又或者,是每个人都有个心中的世外桃源吧。 这里,和古诗中描写的一模一样,美不胜收,让人流连忘返。 溪水潺潺,一点点的汇聚成溪,滋养着整片桃林。 淡淡的桃花香气,沁人心脾。 夜漫漫,风光无限…… 第二天一早,等到萧慕瑶开完早会。 周帆便带着她直奔龙腾而去。 萧慕瑶的体质本身就还算不错。 自从认识周帆之后,除了摔跤了那几天,她没运动。 但搬到天龙来之后,只要有一点点的时间,都会去健身房跑跑步。 所以,身体素质是很强的。 今天,她虽然不能跑步了。 但其他方面,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只是,她看向周帆的目光,却更加深情了。 一路上,都是紧紧的拉着周帆的手,那种深情的目光,简直能将周帆给甜死过去。 如果不是前排李强在开车,副驾驶坐着董军。 周帆真的想好好的将她拥在怀里。 不过,这样的日子,也用不了几天了。 在发布会开始之前,龙腾已经下单订购了一批迈巴赫。 其中有些是给经理级以上高管的。 但其中有两台带防弹功能的,车身加长,有司机隔断的,是周帆和关岳的。 只是这种定制款,没有现车。 哪怕厂商在加急出货,现在也还没到。 周帆打算等车子到了,就将这台沃尔沃拿去乡下给父亲开。 周建军虽然知道周帆现在赚大钱了,但他这人节约惯了,觉得自己在乡下也用不着,一直没有同意让周帆给他买车。 周帆觉得,自己换出来的,他肯定就不会说什么了。 等到之后龙腾彻底腾飞,再让父母的观念慢慢改变。 把家里的司机佣人之类的,都给配起来。 一下子太急了,他们反而会不习惯。 来到龙腾之后,宋佑慈还是照常的迎接在门口。 但她今天却猛然发现,车上下来了一个漂亮得不像话的女孩。 “宋助理,这是我未婚妻,萧慕瑶。”周帆介绍道:“她听说我收了个干女儿,今天就想来看看。” 听到周帆说自己是未婚妻。 萧慕瑶的心中,瞬间就甜死了。 而宋佑慈的脸,瞬间就又红又白。 她并不傻。 周帆从来没有带任何人来过龙腾。 他的女朋友,除了孟飞翔以前在南江行的时候见过真人。 整个龙腾,只有技术部几个员工见过照片。 但他昨天才拿着那个u盘回去,今天女朋友就来了。 这意味着什么了,当然就不言而喻了。 “宋姐你好。”萧慕瑶笑眯眯的伸出了手:“我是萧慕瑶,可以带我去看看小柠吗?” “萧总,你好。” 宋佑慈脸皮发烫,甚至,连声音都微微有些颤抖了。 这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是个可耻的小三,而且是被抓了现行的小三。 “哥,上午跟你借用一下宋姐姐。”萧慕瑶却是俏皮的朝周帆一笑,然后,主动拉起了宋佑慈的手:“走吧,宋姐姐。” 虽然是冬天,外面的气温很冷。 但萧慕瑶却是感觉,宋佑慈的手心出汗了。 “宋姐,我哥他不会给小朋友买礼物,就让我来跟小柠买。”萧慕瑶知道她很紧张,就笑着说道:“我们一会带她出去逛逛街吧,我都很久没逛过街了……” “哦,好。”宋佑慈的心,这才稍微放了下来。 但来到宿舍区以后,萧慕瑶拉着她,找了个没人的小凉亭坐了下来。 从口袋里拿出了那个u盘,笑眯眯的放在了宋佑慈的手心。 “宋姐,我昨天无意中看到我哥的袋子里有一个u盘,我还以为是什么呢。” “结果打开一看,是姐姐你的艺术照,我哥拿错了,物归原主吧。” 宋佑慈吓得脸色煞白,马上就想跟萧慕瑶解释:“萧总,我……” “宋姐,你什么都不用说。”萧慕瑶很善意的说道:“你的事情,我哥都跟我说了,我能理解你,真的。” “我哥这个人,实在太优秀了,能抵抗他魅力的女生,没有几个。” “其实,我当初也跟你一样,知道他有喜欢的人了,却还是穷追不舍。” 宋佑慈愣了一愣。 这才知道,原来她是周帆口里那个后面喜欢上的人。 “宋姐,我知道你喜欢我哥,但是,你应该误会他了。”萧慕瑶接着又说道:“这个u盘,我昨天问他了,他拿到以后只是插在电脑上,还没来得及看就有事去了,后面喝酒喝多了,就忘了电脑上的这个。” 宋佑慈的脸,瞬间涨得通红。 这个乌龙,可是玩大了。 萧慕瑶又撒了个善意的谎言:“你放心,到目前为止,他都没看过里面的内容。” 宋佑慈这才微微松了口气,诚恳的说道:“谢谢……”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晕死,又改了八遍,删除了最精彩的八百字】 【有书友说我删评论帖,本书目前总共2万条书评,我一共删了20条左右。毕竟,你们怎么骂书我都接受,攻击我个人,那当然只能删除了。】 【一直有书友让我建群,今天刚刚建好,阅读时长在100分钟以上的书友,点击作者头像,就可以看到粉丝群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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