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穗看着张静秋的背影,心里很是惊叹。 庆华就是庆华,任何时候的庆华,都是不错的,看看这些个学生,一个个这么厉害的。 看相就不说了,单说那对待情感的潇洒劲儿,余穗活了两辈子,都没见过几个。 平时在班里,张静秋确实不屑于和同学多说话,而余穗一到,她倒是会主动过来坐在身边。 余穗想到这一点,潇洒地耸耸肩,把孩子抱进去睡了。 直至把孩子安顿好,余穗才去看小推车里王四宝写的心得。 上头细细地写了好多内容。 几点几分吃奶,几点几分喝水,几点几分换尿布都记得清清楚楚。 孩子哭了是要什么,哄睡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吃饭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也都写得非常详细。 甚至还写着擦屁股的时候要用多大的力气。 啊这,太过用心了。 余穗看着这份记录,越发的希望张静秋真的能帮她联系到学校的托儿所,不然,总觉得再单独面对王四宝,她会觉得很尴尬。 第二天是余程来带孩子。 这家伙大大咧咧,随意得很,来了就先跑厨房找吃的。 余穗没眼看他那吊儿郎当的样子,把昨天王四宝那张心得拿过来,拍在桌子上:“王四宝让我传给你的武功秘籍,你好好带孩子,有一点闪失,你姐夫一定饶不了你。” 然后就去上学了。 好在张静秋带来了好消息:“我让我小舅舅找了校工会的朋友,人家说了,只要你能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你男人的工作证明,还有你自己的学生证明,他们可以接纳你儿子放在托儿所,跟校职工一样,而且你随时可以去看他的。” “天哪,天哪!”余穗一下子拥抱住张静秋:“你太行了你!” “哈哈哈,我这个朋友值得交吧?” “值得值得,太值得了,你可真是解决了我的大问题。”余穗笑得跟什么似的。 但是张静秋却冷静地说:“这真不是啥大事,其实吧,这暴露了你的缺点,你来了大学,却根本就没有自己去打听过这些,也没为自己争取,还为了孩子的事请了好几天假,要是影响学分就不值得了。” “你说得对,等我把孩子送进了托儿所,我一定要对咱们学校的规章制度好好学习学习,明天我带好吃的给你,感谢你。” 张静秋笑眯眯:“我等着。不过我比较稀缺的,也就合适的男人了,希望你好自为之。” 余穗拉住张静秋手臂:“啧!我还有个弟弟!亲弟弟!我把他送给你!” 张静秋大笑:“哈哈哈,你一早来的时候,那表情可不高兴了,你昨天可是说了,今天轮到你亲弟弟给你看孩子,看来你这弟弟,绝对不是省油的灯!” “哈哈哈!”余穗也忍不住大笑:“静秋,你不该来读历史系,你该去读医学系,心理医学,你可真是太厉害了!” 经过了这次,余穗倒真是喜欢张静秋,那性子爽利的,真不是一般姑娘可比,家世又好,五官虽然一般,但是一个姑娘的聪明才智,足以抵过三分美貌了。 只可惜,余程是真配不上,不然,余穗真要把余程绑上蝴蝶结送给张静秋。 余穗在下课后匆忙往家里赶,趁着今天余程可能呆一天,她连忙拿着自己的各种证件,要去给小汤圆办送托儿所的手续。biqubao.com 余程一看见她回来,开心得不得了,拎着小汤圆两只手臂就迎了上来:“啊,你可算回来了,快快,快来抱你儿子,我的娘哎,这半天愣是没让我上个厕所,烦死啦!” “我还有事,你坚持一下,一个外甥半个儿,小汤圆可是和你有血缘关系的!”余穗没理这一大一下,只管往屋里拿证件去了。 如果是别的单位的托儿所,余穗还是会很担心的,但现在在自己学校,余穗就很放心,毕竟随时都能去看孩子。 而且庆华的托儿所办得不错,环境干净整洁,一个孩子可以睡一个小床,只要带上孩子的小被子就能来,里头请的阿姨都挺年轻,不是一般企业糊弄人的。 余穗非常满意,跟托儿所的所长办好了手续,说好明天就把孩子送来。 等余穗再回到家,余程可怜兮兮地求饶:“姐,这不是我外甥,这是我祖宗,我伺候不了,姐,当初到底是谁想出来,我们可以这样看小汤圆的?我错了,我不该接手,看他一个小时是好玩,现在要看一个月,我的娘哎,我要被他折磨死了!” 余穗:“你看你这熊样,怎么王四宝看得好好的。” “一定是他看得太好了,所以小汤圆才不服我,我给他喂奶他推开,我给他换尿布他尿我脸上,也就出去玩,他比较配合,可他就是要一直玩一直玩,累死我了。不行不行,我得走了,我明天的课程还没预习呢!” 余程把孩子塞给余穗就跑。 小汤圆露出小牙齿,笑得咯咯的:“舅,舅,舅舅!” 余穗:“以为咱不叫他舅舅了,叫他逃兵。” 第二天七点的时候,王四宝准时来敲门。 但这次,余穗已经准备好了,推着孩子,拎着个大包一起出去:“四宝,你来了,那一起走吧。” “一起走?你带小汤圆去哪里?” “边走边说。”余穗笑着指指前路:“带去学校,我联系到了学校的托儿所,小汤圆以后能寄在托儿所的,这样你和余程都不用那么忙了,不然耽误你们上课,我也很过意不去。” 王四宝脚步拖沓,还皱眉:“这……托儿所哪有自己人看着好啊,姐,要不还是放家里吧,我今天摸索出了更好的照顾他的方法呢,他肯定会很高兴的。” 听着王四宝的口气,余穗都不敢看他的眼睛,开始瞎说: “还是送托儿所好,我昨天打了电话给你们姐夫,你姐夫一听有这等好事,也是一力主张把孩子送托儿所的好,你姐夫都同意了,我再不送也不好,对吧,家里还是得听你姐夫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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