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397章 摆烂也别太显眼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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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穗脑子里飞快地想了想,问道:“你说的这个蓝老师,就是告诉你有这所学校的那个老大妈吗?”
  夏小娥脸红红:“是的。”
  余穗干脆在床边坐下,拉住夏小娥:“这个你刚才可没说。蓝老师为什么说能推荐你去读书呢?你到底怎么认识她的,你得跟我认真说。”
  夏小娥脸色更加红,眼里都是光芒:
  “其实,我见过她几次了。但是余程在,我怕他笑话我,所以才没详细说。之前大嫂你不是帮我买了个收音机,我总是跟着学说话吗?有一天这个蓝老师路过,听见我跟着学的声音,她就来敲门,我一开门,她就夸我呢!
  大嫂,除了你以外,我第一次听见外头的人夸我,她说我很会用气息,嗓音也特别好什么的,还说我适合播音。我一开始还以为她骗人的,后来我带小汤圆出去玩,又遇见过一次,我就打听这附近别的人,这个老大妈是谁。别的老人说,这个蓝老师真的是老师呢,是以前最早教播音的那种教授呢,嫂子,真的,她真的夸我了!”
  余穗都有些惊呆:“播音?她推荐你去学播音?”
  “啊,对啊,呃,大嫂,你是不是也觉得,她是骗人的?可是,她给了我她家里的地址哩,那,你看。”
  夏小娥从棉袄口袋里掏出来一张纸,眼神还不敢离开在床上爬来爬去的小汤圆。
  余穗接了纸,看上面的一行钢笔字迹非常漂亮,写的地址离自己这里不远,署名是蓝清月。
  余穗便说:“行,我知道了,这个事先让我去了解清楚再说。是不是骗子,我去问一下我们大学的老师就知道了。”
  夏小娥眼里都是期待:“哎,那嫂子你一定要帮我去问呀,这个老大妈说,要是我想去的话,这个礼拜一定要去跟她说明情况,她才能帮我推荐。”
  “你放心,我明天下了课就去调查这件事。”
  “那……谢谢嫂子。”
  夏小娥这才出去吃东西了。
  一会儿,她就进来:“大嫂我吃了,你快去吃吧,我来看着小汤圆。”
  余穗正跟儿子玩得欢乐。
  会爬的小孩子太好玩了,像个电动娃娃,爬到这头爬到那头,倒也不知道累的。
  余穗便没走,依然问了夏小娥一些关于蓝清月的问题。
  听起来,那个老人确实是好心。
  这年代,也没有后世那么多的诈骗伎俩,余穗内心里还是愿意相信,这是真事。
  但是夏小娥毕竟才十五岁,余穗负有监护的责任,为了慎重起见,余穗依然谨慎地说,要去打听好了全部情况才决定。
  晚上,等夏小娥和小汤圆睡着了,余穗才打开余禾苗的信来看。
  余禾苗已经在沪上的师范学院安顿下来,字里行间充满着激动和欢喜。
  她对于大学校园的描写,让余穗感觉她在见识天堂胜景,把校园的每一处都描写得充满圣洁气息。
  她说她的同学,都非常地好学,每一个在课堂上都认真得不行,回到宿舍又埋头苦读,恨不得不睡觉,一直能看书学知识,她被同学感染,也只想着埋头在书本里,别的啥也不想做。
  余穗能感觉得到,余禾苗这种学习的心态才是这个时代大学生的常态,像她余穗这种摆烂款,一万个里不会有一个,呵呵。
  不管怎样,余穗很替余禾苗高兴,这年代读书出来当老师还是不错的,工作都是包分配的,余禾苗怎么都能分到城里上班的,收入不会差,以后教师地位又高,余禾苗的好日子在后头呢。
  余禾苗还告诉余穗,她那些盆景大棚,走之前交托给了张彩凤帮忙照料,因为整个生产队,就张彩凤对种植盆景表示出了兴趣,原话是:
  “这是余穗教你种的?那有啥说的,我让我男人来学,学不会不让他回家,这阶段我先让他帮你照料着,你只管去上学,等你回来觉得行,咱再说照料的报酬,行不?”
  所以余六叔就被张彩凤卖给了余禾苗,很认真地跟余禾苗学了几天照料盆景,余禾苗才离开老家去上学的。
  信末,余禾苗用寥寥几笔提到了韩多米,说韩多米到余禾苗的班级来看了一下,自我介绍是夏凛生的战友,还说是余穗鼓励他上的大学,他特别感觉余穗,余禾苗对他的印象描写是——一个黑瘦的老实男人,牙齿挺白。
  余穗:“……”韩多米肯定一直傻笑了!
  余穗把余禾苗的信折好收好,拿出钢笔也给她回了一封。
  按照余禾苗的叙述风格,努力满怀热情地描述了一下庆华校园,最后说要和姐姐一起努力,字面态度积极得不得了。
  她那只想摆烂混文凭的心态,只能自己知道,不能展示给人啊!
  不过呢,不知道怎么的,心里还是受了点影响的,第二天,余穗还特意早起了一点,夹着书本早一些到了学校。
  一早有《考古学通论》的内容,还是值得学一学的。
  嗯,就算摆烂,也好歹摆得不那么显眼吧。
  结果余穗在教室门口遇到了王四宝。
  王四宝穿了一件很破旧的棉袄,袖口处都漏出棉花了。
  三月份的首都早上确实有些凉,但穿着棉袄……还是有点夸张了。
  只能证明,王四宝的衣服非常有限。
  这个少年是和余程一样年纪,但明显瘦多了,余穗想,要不是她承担了王四宝的学费和伙食费,只怕这少年还得再瘦点。
  余穗皱了皱眉,目光停在他袖口的黑袖套上。
  王四宝抬头看见了她,倒是露出挺大的笑容:“二姐!”
  这一声二姐,比余程叫得还要热络。
  余穗微笑:“哎,四宝,家里的事情都处理好了?”
  王四宝的笑容马上隐去了:“处理好了。谢谢你让余程拿来借给我的钱,不然,我娘最后的丧葬费用,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呢,爹没钱,亲戚们都穷,给的那几毛几块白金,根本不够办丧事。”
  余穗摆摆手:“哎呀,你都说是借的了,没什么的,等你以后工作了再还我就是了。你几时来报到的?我没听余程说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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