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夏凛生一听这话,一下子从炕上爬起来:“你说真的?” 余穗对着夏凛生微笑: “真的。你要是想,就把她留下来。今天我离开了一会儿回来,看她对小汤圆还是挺尽心的,也肯听话,脑子拎得清,是个可造之才。你说你一个月给老家那两个人十五块钱,可压根就花不到小娥身上,何必?还不如咱们直接把钱花在小娥身上,至少以后还能让她帮着咱们说话,而不需要我们直接去和他们闹。” “钱花在小娥身上?怎么花?”夏凛生眼睛亮晶晶。 余穗:“她才十五岁,现在一点生活目标都没有,只是李阿芬利用来讨好我们的工具,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一旦我们真的用小娥来带孩子,李阿芬肯定会跟我们要钱了。可惜,我们不是她,只想着占人便宜。 我想着,让小娥跟我去首都,先帮着我看孩子三个月,然后我帮她找个技术学校,去学技术。服装打版或者会计,西点烘培或者中式糕点师,甚至她要是聪明也可以去学英语基础口语,将来都是能找到好工作的。 这样一来,小娥以后日子不会差,那李阿芬要薅羊毛就去薅她吧,反正家里不会再盯着你一个人了,而且夏小娥精的很,比你知道怎么对付李阿芬!” 余穗刚说完,夏凛生接着兴奋地说: “还有,这样一来,我就可以跟我爹说,那十五块,用来给小娥当学费了,没有了,谁让李阿芬送个童工来的?我是军人,我没办法用童工,只好出钱给她读书了!” 这个想法确实不错的,余穗也坐起来拍手: “对对对!让李阿芬一分钱都捞不着!谁让她私拆我的信,还敢不经过我们同意就把人塞来,可不得好好治治她!你说你这钱不给吧,在咱老家可说不过去,这道理我们都明白,所以也没办法不给。 但是现在直接投资在小娥身上,他们也抓不住我们错处,总好过给老家那几个好吃懒做的。而且这个夏小娥是个能干的,一旦她尝到了知识改变命运的甜头,她会帮着我们对付李阿芬,那不需要我们烦心了。” “得了,就这么说定了!老婆你真好,又聪明又好,好得不得了……唔……老婆……”夏凛生紧紧抱着余穗,那个温柔的劲儿,简直了。 余穗忍不住调侃他:“怎么滴,就为了这么一点子事,你打算肉偿?” 夏凛生笑得不行:“嗯,你要怎么偿都行。” 这一夜,是愉悦的。 余穗在半夜偷笑。 男人真是傻,虽然花他的钱,用他的妹妹,他依然觉得你好得不得了,因为,他得到了心底深处很想去拥有的——亲情。 人不管多坚强,只要是个正常的人,都是想得到亲情滋养的。 但是夏凛生的娘早亡,夏向东又是个没头脑的,如今有个妹妹,夏凛生其实还是看重的。 那就尊重他呗,谁让这是她余穗放在心上的爱人呢! 这事儿商量妥了,夫妻俩都没告诉夏小娥。 傍晚,韩多米真的拎了从外头买的菜来作客了。 这家伙一看见余穗,就笑着说:“嫂子,这要是在古代,你就是我的指点恩师,我该给你磕头的。” 余穗把手里的抹布放下,站直:“在现代我也是你恩师,磕头吧,我准备好了。” 韩多米白她一眼:“你可真好意思的!” 余穗大言不惭:“那是,毕竟我这还准备了祝贺你的红包呢!” 韩多米本来坚定的脸变成期待:“真的?红包呢,多大?” “嘿!要不你说,给你多大红包你才磕头?” “你把我当什么了嘛。”韩多米回答得一点也不硬气。 “那是你自己说的。”但余穗倒真的是逗他,她已经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红包:“得了,不逗你了,拿去吧,上回我不是答应过你吗,你要是考上了,我作为厂长,奖励你一百块,给,恭喜你啊。” 韩多米看着那个红包,就这么看着,最后,缓缓的站直,“啪”的一下,给余穗敬礼:“嫂子,我有今天,都是因为你的教导,我给你敬礼!” 余穗把红包拍在他胸口:“得了,以后你能好好地当教育工作者,我还是很愿意出这个一百块的。” 韩多米背着身擦了下眼睛,再转过来,就嬉皮笑脸:“嫂子真好。有了这一百块,我就有路费了呢!” “嗯,不但路费有了,衣服都能买几件好的,师范学院不用学费,还给你发生活费呢,以后去了,小日子可过得好好的。对了,你知道不,我大姐也考到那个学院了?” “是吗?这可太好了,你跟她说,有什么要我帮忙的,尽管来找我!” “她能有啥要你帮忙的?说不定是你,会一天到晚的需要人家帮忙。” “我又有啥需要人家帮忙的呀?” “你一北方人,到我们江南去,连话都听不明白,你会没有啥要人帮忙?走着瞧吧你!”biqubao.com 两人闲聊了几句,韩多米越聊越开心,一转头,看见夏小娥抱着小汤圆站在客厅里,他身子抽了抽:“吓我一跳,这小黑兵蛋子是谁啊?老夏的勤务员?” 夏小娥这两天时常抱孩子,她不舍得弄脏那件鹅黄色毛衣,就跟余穗要了一件夏凛生的旧军装套在外头。 余穗听着好笑,说:“是老夏的,但不是勤务员,是他妹妹。” “啊?”韩多米对夏小娥礼节性地点点头:“老夏的妹妹,那,也是我妹妹,你好。” 夏小娥刚才可是听见“小黑兵蛋子”这个称呼的。 不开心! 但是这姑娘也是个情商高的,她不会直接说出自己的不满意,而是眨巴眨巴眼睛:“你没妹妹吗?乱认妹妹。” 韩多米咧嘴:“哟,不像是老夏的妹妹,倒像是嫂子你的妹妹,嘴巴挺厉害。” 夏小娥:“我就是我嫂子的妹妹!你才嘴巴厉害呢,干嘛说我嫂子呢?我嫂子是最好的嫂子!” “哟哟哟,这么能拍马屁的?嫂子,这个姑娘厉害了,比老夏厉害!” 余穗:“确实,我瞧着,比你那拍马屁的本事还强些。” 韩多米一点便宜没沾着,还大笑。 一屋子都是愉快的笑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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