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余穗要出门去打长途,心里有些不放心把孩子放家里,但是外头真的挺冷的,带着孩子出去又实在不方便。 余穗就和夏小娥说:“我要出去一趟,你觉得你能好好带着孩子吗?” “嫂子,你说要我怎么带,我就怎么带。” “就是他现在还在睡,一般能睡两个小时的,醒来就会要喝水……”余穗把事情交代给夏小娥,夏小娥很认真点了头:“嫂子你放心,我保证好好的陪着小弟弟。” “行吧,你可得知道,这是我拼了命生的孩子,有一点闪失,我也会和你拼命。” 余穗抓紧时间出门了。 昨天夏凛生说了,和余禾苗约好的两点再通一次电话,余穗就去邮局要了长途电话。m.biqubao.com 等通了,是邹书记接的,一听是余穗,马上先就是大赞: “哎呀,我们的庆华大学生!我的老天爷,我都想不到,我这辈子还能和庆华大学的人说话,我们大队,还能出庆华大学的人,真的太给我们大队长脸了!余穗你跟你说啊,公社书记说了,如果你回老家,一定要通知他,他要来看看你,代表公社给你戴上大红花!” 余穗:“大红花就不要了哈,谢谢书记了,其实就是运气好,我看书记您对咱大队的教育再重视些,说不定咱大队还能出大学生的。” 邹书记:“重视?我怎么重视?” “比如,你可以统计一下正在上中学的学生,了解一下各家的情况,要是有个别孩子功课好,但家里穷的,大队就帮把手呗。” “怎么帮把手?” “哎呀,现在大队的服装厂不是效益挺好的吗?你可以拿出一些钱作为特困学生的学费,或者就直接悬赏,下次谁考上大学奖励。再做得精细些,那就是找一些很厉害的老师,给咱大队的中学生补课,让他们都能比别的地方的学生好,这样一来,搞上五六年,那我们大队的大学生就是整个公社最多的,而这些大学生将来成功了,都会回报大队,良性循环,我们大队的文化氛围就会特别好,到时候,您可就是大功臣了,所有大学生都感谢您。” 余穗说完,邹书记在电话那头吸气: “嘶!被你这么一说,我不好好重视都不行啊,行,余穗我知道了,你说你这个庆华大学的大学生亲自教导我,我一定会好好的帮助那些想读书的家庭的。” 余穗:“哎哟喂,我的书记,我怎么敢教导您呢?快别这么说。” “怎么不是教导呢?你这要搁古代,那就是状元啊,状元教我个小村的书记,那绝对当得起的哈!” “咳咳咳,行行行,书记,我姐来了吗?” 邹书记是意犹未尽的,但现在人家余穗都是庆华大学的大学生了,邹书记连忙喊余禾苗来接电话:“快快,禾苗,咱村里的希望喊你呢!” 余禾苗现在胆子也大些了,在电话外笑嘻嘻说话:“书记,你前几天还喊我村里的希望呢,才几天,这村里的希望,你就给换成我家二妹了?” 余穗就听邹书记在电话那头笑疯了:“哈哈哈,你们都是咱村里的希望,大希望小希望,你们是希望的一家,哈哈哈!” 余禾苗这才和余穗通话:“二妹,知道你考上庆华,爹连忙到祖坟上磕了几十个头!” 余穗哭笑不得:“……真是辛苦爹了。” 余禾苗:“爹倒是真的辛苦了,我的录取信先收到,爹就去祖坟磕头了,后来小弟从学校拿回来录取通知书,爹又去了,那昨天你家夏凛生打了电话来,我跟爹一说你也考上了,还是庆华,爹都哭了,马上跑去拜拜祖宗了,然后就……” 余禾苗顿住,好半天没说话。 余穗:“然后怎么啦?” “&没什么,然后就是高兴嘛,高兴得不得了。二妹,恭喜你啊!” “大姐,那我也要恭喜你和小弟。” “二妹,这一切虽然跟做梦似的,但我知道,多亏了你……” “咳咳咳!”余禾苗说得动情,余穗连忙咳嗽。 余禾苗秒懂:“咳咳,都亏你鼓励。” 余穗交代过,考上了,就千万不要提起之前余穗一直催余禾苗和余程复习迎考的事,怕引起不必要的怀疑。 余穗在此时,也赶紧把话题引开:“昨天夏凛生已经跟你们说了吧,接下来,娘到底怎么安排呢?” 余禾苗有些支吾:“娘倒是很想去帮你的,但是,她又怕自己啥也不会,而且,已经说好了请工匠来刷房子了,娘一时走不开,说,等家里刷好了房子,就,就去首都帮你,大概三个月,啊,不,大概两个月。” 余穗皱眉:“姐,你觉得,这个是理由吗?到底怎么回事?不然你去喊娘来,我直接问她。” “娘……娘她今天挺忙的,出去买东西了呢。” “二姐,你有事瞒着我!” “我没有!” 余穗叹气:“大姐,你连撒谎都不会。你要真没有事,你就该说,‘啊,我瞒你啥啦’之类的,但你说没有,就是在撒谎。你还是老老实实的说吧,家里到底出了什么事,别弄得我一直担心。” 余禾苗顿了一下,最终也只能叹气:“真是啥也瞒不住你,爹伤着了。但不严重,就是不方便走路。你不要担心。” “你说得越详细我越不担心。怎么会伤着的,什么叫不方便走路?” 余禾苗:“之前呢,天冷,爹那条受伤的腿突然痛得不能走路,这个往年也有过,今年又盖屋子累到了,所有一直得躺着,但是一听我们几个考了大学,他就非要去拜谢咱老祖宗,这一拜,腿就更不好了。 本来歇了几天稍微好了一点,但是昨天他一听你竟然考了庆华,他开心得不得了,非要去坟地,怎么劝也不行,说是这么大的光荣,这么大件事,怎么能不去告诉祖宗呢,结果,他在坟场那边给摔了一跤,给扭伤了另一条腿,现在就是不能走路了嘛,娘哪里能放心离开!” 余穗:“唉!真是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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