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做出把骨灰都丢了的这种事是很少的。 孙玉英听得很惊讶:“呀,大伯子他怎么了呢,干嘛要这样?” 连一旁听八卦的余穗都伸出脖子问:“是啊,大伯他怎么了?” 余二婶撅嘴,气哼哼: “唉,我估计是气的。你们想啊,那个警察说那些钱充了公,补医院的医药费,但还是不够啊,医院还让补十块,我看着大伯子把口袋都翻过来了,给了九块,说实在没有了,医院的人拉一张驴脸,就说不补上不给骨灰。我瞧着实在不像样,最后还是我给贴了一块钱,算是了结了这个事。好家伙,那是我坐车回家的钱! 可也没办法了,就这么的,等着拿了骨灰,我们就回来了嘛。但我们都没钱啊,到车站大伯子老看我,好像我藏了钱似的,我真没有了!我都跟他说了,我能去替余秋收尸装裹就不错了,要是请做白事的人,不也得给钱? 他就没吭声,但这样我们就连车都没法做了,我们就得走回来呗。三十多里路呢,大伯子背着骨灰,走到半路的时候,他忽然就把骨灰往河里一扔,我都吓一跳,咋知道他怎么想的?反正我看是气的,我也气,早知道他不要骨灰,我还省那一块钱呢!他做出这种样子给我看么?这人真的是!” 孙玉英听着也不好说什么,嘴上安慰了余二婶几句,送走了她,回来跟余穗小声嘀咕:“哎,穗,我估计你大伯最后挖出来的那九块,还是我给的白金贴进去的,他家是真穷到山穷水尽了!” 余穗点点头:“我猜也是。但是,娘,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 “我想着,日子过到这份上,也真的太……那个了,这样吧,过几天咱们盖房子总是需要人帮手的,我让你大伯过来帮忙,也能每天管他的饭,给一点点工钱。你说呢?” 余穗能说啥? 古人就劝告我们,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总不能看着大伯饿死。 余穗:“这种事你跟爹说吧,娘,我没意见。” 孙玉英:“但我还是想听听你意见,现在我觉得你说的话总是有道理。” 余穗想了想:“你要问我的话,我是觉得,你也别主动去说,要是大伯求上来,你再这么做吧。” “这有啥差别么?” “有啊,你先叫他了,他觉得我们家理所应当的要照应他,这请神容易送神难的,他平时也懒散,他来了要是不好好帮忙,你也不好不要他来干啊,那你心里不是不舒服?可等他求你,他会觉得该尽力帮忙些,要是他不好好干,你也可以说他一说呗。两边都好。” 孙玉英听着,很高兴地拍大腿:“嘿!我就说该问你吧!” 就这样,余秋死了,死得啥也没剩下。 余穗在晚上稍微感慨了一下这个事,便也没再放心上了,那套衣服,余穗偷偷的拿到外头河里丢了。 人死灯灭,余秋,该彻底退出她的生活了。 这个世界,没有了那种作恶的人,应该更美好才对。 好像也确实是这样。 接下来万事顺利得很。 从前些年余二倌来给余穗油漆嫁妆,跟人说了余家伙食后,村里的人都觉得,老余家对工匠好,大方。 所以余海潮一说盖房子,要来帮忙的人不少,反正今年收成不好,每天去出工,也赚不了几个钱,还不如帮着余海潮家干活,还能有份好饭吃吃。 建材一到位,哗啦啦半个巷子的人都说要来帮忙。 余海潮想着天冷,能早点完成也好,干脆都要了。 这样一来,人多力量大,每天饭菜也很好,工地进展也快,一个月后,余家的老宅基地上,已经竖起了新的屋子。 余穗的肚子也开始有了变化,旁人看不出来,她自己却感觉到裤子穿不下了。 好在张彩凤不是在大队服装厂嘛,余穗让她帮忙做了好几条孕妇裤子。 这孕妇裤子一做,张彩凤又有了新发现:“嗳!我们也可以专门做孕妇的裤子啊,你这想得很好,腰部用螺纹布装上去,确实比一般的裤子舒服!” “你们不是已经开始做羽绒服了吗,还能做孕妇裤?” “现在是没有多余的人手了,但是以后可以开发呀,你是不知道,多少人想进咱们服装厂呢!” “看来羽绒服有人要了?” “是啊,我按照你给我说的,先买了一些绒回来,做了一些羽绒马甲,沪上的大商场就要了,卖得很好,大家都说又轻便又保暖,我和邹书记汇报过了,到了年底分红,一定要给你一份!” “好嘞,我可等着了!” 而更让人惊喜的事,也在新的一年宣布了。 刚过了元旦,大队就被选为县里搞包产到户的试点大队之一,原因是这里比较偏僻,大队的收成也是整个公社比较差的。 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孙玉英不满地问:“这什么意思?以后地自己种,一亩要交五百斤稻谷?这么多,交完了我们吃啥?” 余海潮则拿着笔在仔细地算,但碍于文化程度不高,算了半天,只剩下忧心忡忡。 余穗却非常高兴。 这证明那个叶书记真的有认真的看了她送进去的资料,所以才敢找试点单位进行试验。 这是好事,他们这里可以比别的农户提前两三年进入改革。 余穗就给爹娘分析:“娘,你别只想着一亩要上交五百斤稻谷,包产了比较自由,稻田可以套种,除了稻谷,我们也可以养些鸭子和鱼在里头,棉花地咱们也能在旁边种蚕豆黄豆什么,那不都是收成吗?还有,自己出工就自由多了,天热你早点去,天冷你早点回,不都是好事嘛。” 孙玉英听了这个,渐渐地点头:“倒也是,这么一分的话,咱们家也就三亩多地,就算我和你爹种的慢些,也是可以的。” 于是,过农历年前,大队就开始丈量土地进行分地。 余穗催着余禾苗去找邹书记,趁着这个节骨眼,赶紧拿上户口本去争取一下,能不能分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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