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332章 只要用心搞,哪样都赚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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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穗大大方方地收了红包,就给张彩凤讲了一下工厂规划。
  主要还是要做到特色产业。
  “服装厂那么多呢,以后会更多。咱们这个不过是个社办厂,别说设备比不上人家,技术更是靠边站。现在依靠着初级市场还能赚些辛苦钱,但再过几年市场饱和了,服装厂就不行了。所以还是得要有个特色。比如现在有专门的衬衫厂,专门的汗衫厂,那咱们也可以往这种方向想想,专门做一类衣服,把这类衣服做到最好,那就可以在整个行业立足了。”
  张彩凤听得两眼放光。
  连余禾苗都用一种欣赏又骄傲的眼光看着余穗:“我二妹说得好有道理,好像听你一说,我就能看见将来服装厂兴旺得不得了的样子呢。”
  张彩凤把椅子搬到和余穗的膝盖顶住:“说,快说,那我们应该做哪一类的衣服呢?”
  余穗看着眼前这张兴致勃勃的脸,吐出三个字:“羽绒类。”
  张彩凤和余禾苗异口同声:“羽绒类?那是什么?”
  余穗指着外头院子里的溜达鸡说:“你们看,鸡在冬天需不需要穿棉袄?”
  张彩凤:“这不废话么,鸡当然不用啊,鸡有羽毛。”
  余穗:“对!鸡有羽毛,但是一旦下雨,鸡就比人还不如,就叫做落汤鸡了。它的毛,不值钱。但是鸭子和鹅在冬天需要穿棉袄啊?下水会湿漉漉吗?”
  余禾苗支起两只手,像鸭子一样扑腾:“不会。他们抖一抖就干了。”
  余穗:“对啊,所以,鸭子的毛不容易打湿,还保暖。尤其是鸭子在脖子部位的绒,特别好,里头细梗少,又蓬松又保暖性,所以人家大城市那些干部的家里,冬天就盖鸭绒被,特别轻,特别舒服!鹅的毛更好,它的纤维体积更大,保暖性更高,当然,鹅肚子的毛要比别的地方的毛更好些,那玩意儿收集了,做成一件衣服,就算只有几两重,都是非常暖和的。”
  张彩凤咂嘴:“啧,好是好,但是,那不是还得养起鸭和鹅来?”
  余穗小手一挥:
  “咱这儿哪家没有几只鸭呢?你一说收鸭毛,那全村都得宰鸭子!另外就是,这是长期性的事情,你可以跟肉联厂或者养鸡场联系,把他们的鸭毛鹅毛买回来就行,当然了,你要是汇报给邹书记,那咱们大队牵头搞个养殖场也不是坏事。m.biqubao.com
  拿自家的鸭蛋孵出鸭仔,咱们大队哪个生产队没几条河?那么多的河滨把鸭子赶下去,鸭子就天天自己吃小鱼小虾了嘛,派上一两个老社员能管几千只鸭了,到时候生了鸭蛋也是生产队的,杀了肉也是生产队的,就几根毛归社办厂,多好啊!”
  张彩凤:“被你这么一说,我觉得就算不搞服装厂,这养鸭子都能赚钱呢!”
  “那肯定啊!只要用心搞,哪样都赚钱!”
  张彩凤当即拍板:“搞!我把你这个想法先回去给邹书记汇报一下,回头就先让大队养鸭子养鹅。”
  “嗯,一开始,等出了毛,可以先从羽绒被子做起,做出经验了,就做马甲,然后就是各种冬天穿的衣服,这种东西还可以去争取找军工单子,就是你质量过硬了,供应给部队,部队那需求多大啊,是不是?一单能够你们百十来人小厂做一年的!愁啥款式呢,一招鲜吃遍天!”
  “哎哟我的天哪,你的脑子到底怎么长的!”张彩凤抱住余穗的脑袋不断,欣喜非常。
  激动啊,实在太激动了,只要和余穗一说话,都能看见人民币满天飞。
  余禾苗连忙拉住她手:“六婶六婶,可不兴你这样的,我二妹怀着孩子呢!”
  “呀,对不住对不住。”张彩凤连忙放手,又不好意思地说:“余穗,我把这事上报,要是真成了,我再给你拿红包来!”
  余穗:“六婶,这个以后光明正大地打入你们的成本行不行?我这个叫做顾问咨询费,我的脑袋不能白用啊!”
  “行行行,我走了,我知道了,以后一定给!”
  张彩凤像十八岁小姑娘似的蹦跳着走了。
  余禾苗却依然用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余穗,还去给余穗盛了粥,碗筷都递到余穗手里:
  “二妹,你怎么知道这么多呀,说来咱们一个娘肚子里生的,吃一样的米长大,我怎么就不知道这些呢?”
  余穗:“看书啊,出去见世面长见识啊!姐,我正要跟你说呢!之前我说要是国家有高考的政策,你就要去试,我说着可不是玩笑的,悄悄告诉你,我得到的消息,恢复高考非常有可能会实现,我已经让余程开始抄写一些知识点和试题,到时候他拿回来了,你要抽空学习,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总是比人家多知道一些,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余禾苗搓手:“我……真的行吗?”
  “有志者事竟成啊姐!再说了,现在这种消息没人知道的,我们现在就复习,已经比别人多出了很多时间,有什么理由说不行呢?姐,回头等余程拿回来资料,你悄悄的在家做练习,我会帮你跟娘说,那些都是我让你帮我写的,她就不会来骂你。你为了两个孩子,你也要努力一下,如果你考上了大学,以后你就可以有好工作,孩子也能跟着你有好的生活啊。”
  提起孩子,就是捏住了余禾苗的软肋,她马上点头:“你说得对,为了她们,我总要努力试试的。谢谢你,二妹!”
  余穗:“这有啥好谢的,你可是我亲姐!”
  “话虽这样说,但这世上,亲姐妹翻脸的可多得很!所以还是你心好。”
  “说啥呢,咱不说这个了,今天怎么没看见兰兰?”余穗手里捧着碗,身子往后仰着看外头,也没在院子里看见兰兰。
  “哎,你是不知道啊,你昨天不是送了她蜡笔和画纸吗,她今天一早就起来偷偷地画了,起得比我还早,等我一起来看见了,她连忙藏起来,怕我骂她。说实话,看着她那个样子,二妹,我也检讨了我自己,我对她真的太苛刻了,真的是把娘曾经对我的,都用在她身上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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