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穗心道不好。 这人要是一跑了,她还哪里找得到? 她连忙在置换空间下单了“老朋友”——蒙汗药。 药一在空间的地上出现,她迅速地用纸卷了,往外头喷去。 但是外头的人动作也很快,只见他手伸进衣服里一扯,拉出来两个棉花球,然后就开始换衣服。 眼看着他把一件男人的白衬衫套上,拎了一个黑色包包就要走,余穗连忙往空间外头猛吹了三四口药。 总算的,男人在离房门的最后一步,定住了。 他似乎意识到了不对劲的事发生在屋里,努力转头,向余穗隐藏的空间方向看来,然后才摇摇晃晃地倒了下去。 余穗谨慎,等了五分钟,确定他真的被迷倒不动了,外面的蒙汗药味道也消散了些,才捂住口鼻出来。 房间里已经变得很凌乱。 之前显得罗曼蒂克的粉红色枕头掉在地上,原本看着很整齐的橱也大敞着,里头衣服凌乱。 这些衣服大部分都是女式的,看着都很平常,只是,衣架上挂着的好几个亚麻色棉花球吸引了余穗的兴趣。 这棉花球做得非常细致,软软大大的球体外头蒙了一层纱布,看起来就非常的柔软、浑圆和饱满,每一对棉花球不但染成了最接近肤色的亚麻色,还特意做成一样大小的,棉花球的上端有两根带子可以挂在脖子里,两球的中间也有一个搭扣防止它们会乱动。 总之,很像后世加了厚胸垫的文胸。 看来,这个男人为了扮成女人,真的很用心了。 余穗看完这些东西,没碰,转身去看倒在地上的男人。 摘掉了长辫子和棉花球,这男人晕倒着的样子并没有多少女人味,但是皮肤是真的好,再加上纤细的身形,让人瞧着很容易相信,他是一个女性。 这间谍,绝对是人才。 余穗小心地掀起他的衬衫,露出他别在腰后的枪。 不行,这么危险的东西,她得没收。 余穗手一按,枪就收到了空间里。 她知道,收到空间之后,它一定会被卖掉,但总好过留在外面祸害了这里的人强。 为了后续有人来收拾的时候,能清晰地显示他是隐藏的间谍,余穗把他扔在炕上的长辫子假发套拿过来,给他戴上。 但是吧,当手里捏上两根油光水滑的长辫子,余穗再次惊叹起来,这辫子做得真是好,绝对是真头发啊。 算了,还是不便宜他了,给他卖了吧,这样式的,肯定值钱! 余穗手随心动,一转眼,辫子发套就在这个房间消失了。 没有了头发给他戴上吧,胸就显得重要了,不然别人没法认出来,他就是之前的祁照妮呀。 余穗就去把橱里的棉花球球拿来,给这人解开男人白衬衫,把两个软乎乎的棉花球给他绑在胸前,再把扣子扣好。 这么一搞,要是捂住这个男人的光头的话,他的身姿一下子就很好看了。 曲线优美。 余穗还手痒地捏了捏棉花球,啧,还别说,软度恰到好处,手感很真实。 想来男人设计这两块东西,肯定是下大功夫了,他没去做内衣设计师也是可惜了。 余穗一边笑一边感慨着,把这些能反映女性特质的事情处理好,这才找了根绳子,把“祁照妮”的手脚都绑了起来。 在找绳子的过程中,余穗发现,这个屋子里的香味,来自于炕桌上的一个笔筒。 笔筒是雕花的,虽然颜色是黑乎乎的,但是上面有清晰的松树和童子纹样,非常的精致。 讲真,余穗活了两世,并没见过这么精致又有香氛的笔筒。 她立马就收进了空间里。 管他呢,坏人的东西都应该没收。 既然笔筒都收了,那自然也是要再搜一下别的东西的。 余穗把“祁照妮”晕倒地上时摔去一边的黑色包包打开,一通翻找,真是大收获。 除了一本登记着“祁照”名字的户口簿,其他都是钱和各种票,粮票布票肉票啥的,非常丰富。 而包包隔层里,赫然还有五根手指头粗的金条。 发财了! 余穗笑得眼睛也看不见了,话说她就是和这些坏人有缘,每次一有事,他们就给她送钱,哈哈哈! 转瞬,金条就全部收到了空间,余穗这才把黑色包包里的东西全部倒在地上,让后来调查的人能马上发现。 她考虑过了,这个事情这么大,还涉及到了贾营长,那就不是像上次在边境上遇到特务那样处理,而是得找重磅人物来解决。 她丝毫没有考虑过给夏凛生立功表现这种事。 因为,人最忌贪心。 夏凛生已经有两次立功表现了,再把这次的事情记在他头上,那就不是锦上添花,而是在招灾惹祸了。 试问,一个人凭什么总是能遇到这么巧的特殊案件? 只怕别人的嫉妒和敏感,都足以让夏凛生开始接受调查吧? 所以这种事,不能让夏凛生牵扯到。 反而是现在马上去揭发贾营长、还是让贾营长先给他们的结婚申请表上签字这个事,让余穗稍微想了想。 最后,余穗决定,还是先揭发比较好。 毕竟这么坏的人,她还不愿意他的名字留在她和夏凛生的结婚文件上呢! 想好了这些,余穗马上就闪进空间,换了一身男人衣服,也买了花白的假发套戴在头上,再加上她高超的化妆技术,一会儿,从祁照妮家院子里出去的就是一个中老年男人了。 余穗就以这么一个形象,死命蹬脚踏车蹬回到供销社,一气儿找到供销社的保卫科,她假装气喘吁吁地往里喊:“哎哎,大家伙儿,你们供销社烟酒柜台的祁照妮,大家都认识吧?” 保卫科的,都是男人。 本来这些人都在用询问的目光盯着这个突然闯进来的“男人”呢,但一听祁照妮,男人们的眼睛都亮了起来,纷纷围过来问:“祁照妮怎么了?” 余穗粗着声音,挥舞着两只手: “哎哟,我是来报告的,那个女人……不不,她不是女人,她有大问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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