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229章 人性本善还是本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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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彩凤说着,摊摊手:
  “也是老章鱼年轻时就作下的孽,儿子们都不待见,娶进门的儿媳妇也看他不顺眼,现在这种痴呆还作乱的情况,他们不就更气了嘛。儿子之间又相互推诿,说是轮了班,给这个老章鱼一碗饭吃,不饿死就行。
  前几天,正好就轮到小儿子家了。那小儿子说,‘这么个啥事不干尽惹事的老东西,还要给他吃饭,真是气死了,他怎么不去死呢?’小儿媳妇说,‘要死还不容易,一包老鼠药的事!’小儿子说‘就会说,你有本事你下’,小儿子媳妇说,‘你敢买,我就敢下’。余穗你看,商量杀个人,跟杀条狗都不如!”
  余穗:“所以,那个小儿媳妇,就真的去买了老鼠药下在老章鱼饭里给他了?”
  张彩凤用一种怜悯众生的眼神看着远处摇头:
  “嗐,没,他们这种人,有他们这种人推卸责任的法子的。那个孟科长告诉我,是小儿媳妇买了老鼠药来混在饭里,但不直接给,而是放在灶角上。因为他们知道,老章鱼饿了,就会到厨房偷吃。
  可以这么说,他们其实在买药的时候就想好了,万一被人怀疑的话怎么推脱。然后他们就故意地走亲戚去了。但又不放心,半夜的时候,那个小儿媳妇还特意回来看那碗饭,究竟有没有被吃掉。
  一看,果然吃掉了,才又想去躲起来。本来以为他们这样是人不知鬼不觉的,反正老章鱼这种人,死了也没人会帮着说话,但偏偏还是被人看见老章鱼小儿媳凌晨出现过,所以去举报了,邹书记就喊了公安局来。”
  余穗接了口:“嗯,就是我。也是我去找的书记,催着他报的案。因为我当时就隐约觉得,这个事情可能不是单一的事件,说不定能牵出些什么。”
  “得亏有你,果然牵出来了!”张彩凤欣赏的拍了拍余穗的肩膀:
  “人家孟科长说了,余老九被陈小凤瞎说八怪的攀扯,他们就拉了余老九过来去盘问,他们公安局的所有人都没想到,余老九一看见他们,就主动承认了,他确实撺掇陈小凤买老鼠药了,
  还说会把所以的事情全部说出来,但我是被冤枉的,只要公安局的人放了我,他就会把所有的事情全部说出来,而且还招认了,当年他老婆是他弄死的,讲得很详细,说是天天给她老婆的饭里加一点老鼠药,十天半月的,她老婆就开始掉头发,呕吐,最后死掉了,到死,也没人怀疑是他弄死的老婆。”
  余穗重重地叹了口气:“看来,这次,他是真的一心求死了。”
  “是啊,大概在他的头脑里面,杀了老婆,杀了老章鱼,他就没有再活着的必要了。”
  两个女人说完这些,一时间都没再开口。
  许久,余穗说:“凡事都是因果。我瞧着,要不是这些日子,你对他很照顾,给他到社办厂混个工分,又总是分点吃食给他,可能就算是全生产队的人死了,他都不会站出来承认的。”
  张彩凤看着远处的田野,点点头:
  “确实。他确实算是感激我,才在最后一刻交代了罪行,但这中间也有你的帮忙,要不是你催着邹书记报案,老章鱼死了也就死了,余老九的觉悟,还没高到自己跑去公安局自首换我出来呢!
  余穗,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且不说余老九为了弄死老章鱼给他下药的事情,咱们只说出了事,墙倒众人推的事,你说我这为了大家伙儿,我真是尽力了,可厂子出了事,这些人不想着维护厂里的利益,却反而趁火打劫,把厂里的设备和东西都抢掉,为什么呢?”
  她眯着眼,眼角已经有很深皱纹。
  余穗知道,她心里还是伤着了。
  “六婶,那你想了这么久,你觉得是为什么呢?”
  张彩凤:“我觉得……还是因为他们日子太苦了,要是大家日子好些,估计不会这样。”
  “呵呵!”余穗冷笑。
  她还以为张彩凤会说什么愤世嫉俗的话呢,结果,这个女人,还是愿意相信,殷小娥之类,性本善良。
  余穗摇头:“六婶,这世上有的人,就算她已经拥有金山银山,她还是会觉得自己缺少太多,必须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反之,总有一些人天性善良,就算她已经山穷水尽,她还是会觉得,自己可以帮别人一臂之力。
  所以有句话说得很对,好人永远觉得自己不够好,坏人永远觉得自己不够坏。像殷小娥这样的人,是永远存在的,不会因为日子好过了,他们就没有了,他们只会以另外的方式出现。”
  本以为张彩凤会因此而开始表示自己的委屈,但张彩凤却说: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因为日子太苦了,所以,她们的眼睛就永远只盯着眼前的一点点利益,根本看不见远方更大的好处。这种人,其实,只要给她们一点利益,她们就会去干了。所以,这种人最好利用。以后我们要是再办工厂,不是用那些老人,而是用这些人,给她们一点利益,她们就死命地去做!”
  “呃……”余穗一时都说不出话来,不知道该说张彩凤想得太简单,还是该说自己想得太复杂。
  张彩凤看着她的表情,反而哈哈大笑起来:“得了,余穗,我知道你肯定觉得我挺傻的,殷小娥她们都这样了,我还在想着以后,哈哈哈,你放心,我以后不会办厂了,我也只是说说而已。”
  话说到这样,余穗反而很难过:“对不住,六婶,终究还是当初我的提议,让你出了这么一遭事,受了这么一遭罪。”
  张彩凤笑着摆手:
  “不不,余穗,这话你说错了。其实我真不觉得什么,反过来,我挺感谢你的,应该说,是你让我发现,很多我原本想都不敢想的事,竟然只要去做,是可以实现的。要不是你鼓励我,我怎么也不会想着去当队长,要不是你提议,我怎么也不会想到办个厂!
  因为这些事,让我有机会认识了外面的人,才学到了很多东西,甚至我在拘留所,还认识了几个混混,他们知道了我很多做黑市的事情,哈哈哈,可好玩了,以后我才不当啥队长,以后我有机会,跟人混黑市!”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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