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224章 我扇死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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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穗走过去一摸额头:“呀,姐,兰兰应该是发烧了,额头很烫呢!”
  余禾苗连忙也过来摸:“是吗?一早我摸着还好啊,哎呀这孩子真是的。”
  “小孩子生病不是正常的吗?你说孩子干什么?我去叫赤脚医生来。”
  “不了吧,赤脚医生来一下就得两毛,要不我们自己先看看?”
  余禾苗这么说,明显又想省钱。
  余穗没理她,只管去叫了赤脚医生来给孩子看看。
  小孩子发烧三十八度,蔫蔫的,平时特别乖的孩子,今天也一直向余禾苗要抱抱。
  这下子,余穗便也不想着去沪上了,在家帮着余禾苗照顾两个孩子。
  但孩子小,体质弱,一个生病,另一个也很容易被传染,余兰兰稍好一点,小余果也病了,发烧,流鼻涕,那么小的孩子,就哭闹得不行,要不是余穗帮忙,余禾苗一个人根本顾不过来。
  病了一周,等两孩子都好些,余禾苗就和余穗说:
  “得亏有你,得亏我是离婚的,要不然,像蒋家那些人就知道骂人,哪里会舍得我给孩子叫了那么多回的赤脚医生,穗,这次,你总共花了多少钱?这你得告诉我,我好还你。”
  余穗:“总共才两块多,就当是我给孩子买了几颗糖就是了,你别总念叨这些事,对了,一早娘在和别人说什么,我好像听见提起汤招娣。”
  “是,生产队在议论,汤招娣不见了。”
  “不见了?”
  “是这么说。但我想着,可能只是出门去找活路了吧,不然,她能去哪儿呢。”
  余禾苗这几天带孩子也是熬得眼睛凹陷,自然也顾不上别人。
  余穗没出声,但下午带孩子去找赤脚医生打针的时候,还是走到汤招娣那间宿舍去看了看。
  宿舍里空无一物,只剩下架住床板的几个砖头墩子,被子铺盖都是没有了的,倒像是没住过人。
  余穗问了隔壁的一个知青,知青说:
  “余富贵总是来赶她,说他可不是张彩凤,没原则没规矩,什么事都管,像她那种嫁出去又离了婚的女人,根本就不属于咱们生产队,没资格住在这儿占用集体资产,赶紧走,然后她就走了。”
  余穗:“没说去哪儿了吗?”
  “没跟任何人说,半夜走的,我们也不知道她去了哪儿。”
  “屋子是她自己收拾的?”
  “应该是。反正我们一早起来,屋子就是这样的。”
  余穗又看了一眼这简陋的房屋,放了心。
  汤招娣肯定不是去寻死。
  没有人要去寻死了,还把屋子里能用的东西全部带走的,现在这样,把锅瓦瓢盆、被子枕头都带走,确实像余禾苗说的,应该是去哪里找活路了。
  活路,就是这个词。
  现在的汤招娣,只是去找一条能让自己继续靠自己生活下去的路,辛酸又无奈的路。
  余穗默默的回去了,心情有些沮丧,就觉得这年代的女人太不容易了。
  但是下午,却传来了好消息。
  张彩凤回来了!
  余穗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冲到了张彩凤家。
  张彩凤家里站了很多人,好多妇女都拉着张彩凤说话,欢喜的神情不似作假,比如孙玉芳等人;
  当然,更多的是站在她家门口小声议论,眼里还带着不屑的光,比如汤招娣那个弟媳妇——殷小娥,就嘟嘟囔囔地,不知道在抱怨什么。
  而张彩凤脸上都是笑,余穗看到她的第一感觉,就是发现她跟去年离别时相比,反而胖了些。
  不知道是不是身体有问题还是真的胖。
  余穗有些担心,不禁挤过人群走近她:“六婶!你可算回来了!你还好吗?”
  张彩凤听见声音回头,一双眼竟然神采奕奕:“呀,余穗,我总算又看见你了!”
  两人不约而同地奔向对方,紧紧拥抱。
  但拥抱不是这个时代人的相处模式,她俩出于本能抱了一下,马上分开了,都看着对方笑。
  余穗:“你看起来没事,我总算放心了!”
  张彩凤:“我没事,我也不怕,经过了这个事,谁也打不倒我!”
  余穗:“太好了,你没事,太好了!”
  这时,外头响起了队长的哨子声,接着就是大声的呼喝:
  “都干什么呢?出工出一半就开小差,当我这个队长是吃素的?你们要是不回去干活,全部扣半天工分,真是奇了怪了,一个劳改犯回来,你们当英雄了!”
  社员们一听要扣工分,站在门口的几个妇女马上走了,站在里面的,也拍拍张彩凤的肩膀走了出去。
  张彩凤快步出去,冲到站在她家屋角喊话的余富贵面前,伸手就是一耳光打了上去:
  “谁是劳改犯?连警察都没那么说,你倒敢给我按罪名!再说了,我被关了这么久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你们这些社员?你敢说我劳改犯,我扇死你!”
  余富贵捂住脸,看着张彩凤血红的眼睛,倒不敢还手,只是用手指头指着嚷嚷:
  “你打我,你敢打我?我可是队长!接下来你是不是不出工了?你不吃饭了?信不信我让你男人也没工分?”
  张彩凤一点不怕,挺起胸脯大声对骂:
  “我信个屁!别以为我被抓了就啥也不知道,厂里的机器和面粉,就是你撺掇殷小娥去偷的,虽然我不是队长了,厂现在也什么都没有了,但是既然我承担着责任,这个厂还是我说了算,我要代表厂里告你!告所有偷东西的人,你们等着被抓吧,到时候看看,谁才是劳改犯!”
  “胡说八道,你胡说八道,跟我没关系,跟我一点没关系!”余富贵一向来都是个吃软怕硬的,被张彩凤这么一嚷嚷,竟然不敢反驳,捂住脸,灰溜溜地走了。
  反倒是殷小娥这个泼妇,一向蛮横惯了,听见张彩凤这么说,她走回来,叉着腰对张彩凤骂:
  “张彩凤你个劳改犯别给我硬扣帽子,我是拿了厂里的东西怎么了,可不是我一个人拿的,你有本事你把半个生产队的人抓走!”
  “你以为我不敢?你偷的是集体资产,半个生产队拿了,还有半个生产队没拿呢。”张彩凤说着就向别的妇女喊起来:
  “你们谁没有拿到机器和面粉还有糖的?我走的时候,剩的面粉和糖至少八百斤,要是整个生产队分,至少能每家分上二十多斤,还有那些机器,都至少值两三千块的,要是卖了分给大家,至少每家能分百来块钱的!你们都分到了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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