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穗说完就快步离开了。 她能做的都做了。 她对这个老人,只有一半的同情,另一半,还是看不起。 不是看不起他的年老和贫穷,而是看不起他任人欺负的样子。 余穗觉得,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任别人欺负自己,老了、不能干活了、要顾及亲情要面子,这些都不该是忍让的理由。 要是忍到这种程度,那就是你自己搞不清楚状况而该受的苦了。 反正要是谁欺负她到这种地步的话,就算是亲妈亲爸亲儿子,她也会一板砖敲下去。 余穗心安理得地在村巷周边割了一会儿猪草,正想着要再绕到老章鱼家里去看看情况,却看见现在的队长余富贵,带着一群人往她这边来。 看这些人都扛着铁锹挑着箩筐的样子,估计是要在这附近开沟。 余穗不喜欢现在这个队长,干脆背起背篓回家了。 明天打听好了生产队干活的路线她再去找老章鱼好了,省得遇到社员询问还得扯谎和解释。 有余禾苗在家里做家务,余海潮和孙玉英放工回来就有热饭菜吃,有两个小外孙女可以逗弄,一家人还是很开心的,家里常常是欢声笑语。 吃晚饭的时候,余程提起了要读高中的事: “爹,娘,老师今天说了,要是真的想读高中的,得在放假前,自己拿着学校的介绍信和成绩单去县里高中报名,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我都没去过县城,我怎么去报名嘛,要不我不去了?” 别的人还没说话,余穗伸出筷子就给了余程一下:“这么点小问题,你就说不去了?你怎么这么没出息!” 余程哇哇叫:“二姐你怎么打我!” 余禾苗笑:“我也想打你,没你二姐手快,不就是报个名吗,你二姐都愿意帮你垫学费了,你还说不去,她可不得打你。” 孙玉英倒是会用女儿,很高兴地接口说:“对,你二姐给你付学费,你二姐也去过几次县城了,让你二姐送你去。” 余海潮:“对对对,这么点小问题,你二姐给你解决。” 余穗:“……”没看出来哇,这便宜爹才是最会说话的。 这就把余穗的嘴给堵死了。 就这样,余穗成了带余程去县里报名的人。 也因着弟弟这件大事,找老章鱼调查的事,只能延后。 第二天,天还没亮呢,余穗就被孙玉英叫了起来:“不是要去县里吗?要去县里就得早起。” 余穗:“娘,这是去报名,不用那么早。” “不行,你早点去,县城的人都看不起咱们乡下的,万一迟了不给你报名可怎么办,快去。” “娘,你好像很着紧余程读书的事啊?” “你懂什么,我不是着紧你弟弟读不读书,我是着紧你和你姐将来的日子好不好。” 这个理论,倒是余穗没想到的。 余穗一边穿衣服一边笑着要孙玉英解释。 孙玉英:“你是不知道,这些日子我一边出工,一边一直在想,你姐以后怎么办。这全大队啊,几乎没有一个娘家的嫂子或者是弟媳妇能容得下姑子的,都觉得姑子嫁了人,那就是外人了,死都得死外边,但是有一个例外,你猜是谁家?” “谁家?” “邹书记的叔叔那家。那家的儿子不知道叫啥,很出息的,在外头读书的,有文化有本事,他姐姐被夫家欺负,是他作主,叫父母去把姐姐接回娘家的,现在那个男人还是在外头工作结婚的,她姐姐就一直住在娘家,照顾着爹娘。你看,这多好,儿子照样赚大钱有老婆孩子,还有女儿留着照顾家里,这父母是积了大德了啊!” 余穗都有些惊讶了。 啥时候起,孙玉英这么懂得以人为镜了、以史为鉴了,还知道参照读书的人,厉害了厉害了。 余穗:“娘,你这个想法可以啊,你现在是什么意思,就算姐姐不再嫁,你也不催了?” 孙玉英站在余穗床边,搓着手说: “催还是要催一催的,但是我仔细想过了,她有两孩子,自己又不能再生,怎么嫁都是不会咋好了。上回那个生产队长家的亲事,你也骂醒了我,我想着,那家人嘴上说是嫁过去不用生孩子,但你姐带着两个孩子嫁到那样的家,不得处处讨好着人家吗?biqubao.com 那么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光家务事就不少,不得把你姐做死啊?将来等她把那家的几个孩子拉扯大成家,还得给那些不是自己生的儿子伺候孩子,后娘么,做到死都不会有人感激的。老天爷哟,我总觉得,这也不行啊,还是算了。 可是你姐不嫁又是个恼人的事,你弟弟就受拖累了。我想来想去,就觉着,要是能像邹书记叔叔家那样,儿子出去赚大钱了,女儿能留在家里相互照应,那多好啊,可要那样的家庭,先得儿子有本事,怎么才能有本事,那只能读书了,可是现在也不知道能怎么读,人家沪上的还下放咱们这儿呢是不是? 所以我也只好想想,但那天你说了,你在北方认识的,嫁到首都去的姑娘说的,读高中的,以后还能考大学,那咱怎么也得试试啊,万一你弟弟真能出去读书了,那怎么也不会眼巴巴守着家里这几间屋子了,要是能在外头工作了,就能娶外头的姑娘,住外头分的房子,那就不会看不过你姐呆在娘家了。你说我这么想,对不对?” 余穗和孙玉英对视。 孙玉英一副寻求肯定答复的样子。 余穗忽然一把抱住她,在她脸上亲了一口:“娘,对,你想得很对,非常非常对!” “哎哟!”孙玉英惊叫,笑着擦脸:“要死啊你,这么大了,还亲娘,真是的。” 余穗搂住她脖子撒娇: “我开心嘛,我觉得咱娘是整个大队最开明最有见识最好的娘,你能这么为姐姐着想,以后姐姐也会照顾你们的,这真的是好事,再说了,姐姐生的孩子,现在也姓了咱的姓,那就也是你孙子孙女,好好养大了,一群人孝敬你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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