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174章 咽不下这口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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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莉莉说到这,声音都带上了哭腔。
  余穗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记得上辈子看过一本书,叫《房**的初恋乐园》,作者是个幼年被补习老师诱奸的可怜女孩。
  这个女孩曾经想把自己的遭遇告诉母亲,以寻求帮助,可是因为知道母亲比较保守,她不敢直说,便以“我的一个同学被老师摸了”的方式来试探,结果,她的妈妈把这个杜撰的“同学”一顿臭骂,极尽侮辱,作者便再不敢把自己的遭遇说出来,最终憋屈了很多年,渐渐成为忧郁症,自杀而亡。
  那个作者还是在后世的几十年后呢!
  可见,一个人的思想如果禁锢了,是很难去体会受害者心情的。
  母亲都体会不到。
  而现在这个时代,也确实给女性很多条条框框,丁莉莉要像后世的女孩般勇敢跳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只怕很难很难。
  因为,这件事一旦说出来,只会有小部分人说管伟青有问题,但更多的人,会议论丁莉莉到死。
  毕竟,议论女人为了这种事离婚,可说笑的地方多了!
  谁又会管这个女人的死活。
  想到丁莉莉可能会面临的处境,余穗重重叹了口气:
  “你啊你,你也是活该,既然你说之前在我那边听见奇怪的声音,提到那个啥二尾子了,那你为啥还要跟他结婚呢,你就没去问问?”
  丁莉莉跟着叹气:
  “问了。但是当时我也不知道怎么问,我就假装不懂事,我去问的管长青,我说你有没有骂过管伟青二尾子?然后她就很惊讶咯,一直问我,哪里听见的这种话,我总不好直说,是在你宿舍听见的怪话。
  我怕她会怪在你头上,我就扯了个谎,说也不知道哪里听见的,反正就是听见了。然后她就说,她就是瞎说的,但是他弟弟好脾气,就算他瞎说也不会怪她,以后我要是和他过日子,要有什么不称心的,只管骂他好了。然后……我就再也没放在心上。”
  余穗不禁拍了拍丁莉莉的肩膀:“你挺仗义,没把我说出来,那你放心,这件事,我也不会跟任何人说。只是你总要有个打算,以后要怎么处理呢?”
  “我也不知道。”丁莉莉颓然:
  “管伟青好像也料定我不会说出来,他一直有打电话来哄我,哄我爸妈,也写信,这不,今天寄来的,我还没看呢,但不用看,说来说去就是那几句,叫我不要逼他,说他也是小时候出了意外,才会这样的,余穗,那你说,这种话,叫我怎么回?我该怎么办?”
  余穗心里,还是很同情丁莉莉的。
  这姑娘不坏,只是过于单纯了些。
  余穗倒是很认真地给她分析了:
  “你要是真问我,我觉得只有离婚一条路走。这有啥好纠结的,夫妻生活在婚姻里是必不可少的,凭什么男人有问题,一定要不知情的女人来委曲求全呢?而且管伟青这种情况,属于是骗婚了好吗!
  但是我也理解你的难处,你就是怕这事儿闹大了,你被人议论,所以我不会撺掇你非离婚不可。你自己的人生,得你自己掌握,你要是觉得,别人的议论远远胜过你的委屈,那你就得接受这委屈;
  但你要是能心放大一点,不在乎别人说,那我劝你还是直接和你爸妈把这事儿摊开了商量。那,你收到的这些信,里面的这些话,其实都是证据,都能证明这场婚姻并不是你的错,你爸妈就算心里生气,也能理解你。
  不要再用别人的名义来试探,有的人说别人家孩子的时候挺能骂的,真到自己家孩子遇上事,想法是不一样的。真心劝你摊开了讲,听听父母的意见,你爸是个团长,他想的处理方法,应该是不会错的。”
  丁莉莉沉默了一会儿,感觉在消化余穗说的话。
  余穗一时也不出声,任江风吹得耳朵和面皮发疼。
  许久,丁莉莉小声说:“余穗,你说的挺有道理的。要不,我回去试试。”
  “嗯,一定要试试,父母总是为自己孩子着想的。不过,不管最终做怎样的决定,你可千万不要有想不开的念头。”
  “那不会。我不会寻死的。我就是心里难过,也很恨管长青,这个臭女人,她明明知道管伟青不行,还骗我,当我是傻子,我咽不下这口气!”
  丁莉莉说着就生了气,一下子站起来,两手都握上了拳。
  余穗耸了耸肩:“你可算是找准主题了,我当时还想呢,如果她弟弟那么好,干嘛这个年龄了没有对象?而且不是她姑父刚升了高官吗,怎么还需要跑到咱们这儿来相亲呢?现在可算知道了,其实就是在当地人家都知道,所以找不到合适的,独独来骗你罢了!”
  这大实话,把丁莉莉气得一刻也呆不住了:“可不是,我现在想着也是这样,不行,我马上回去跟我爸妈说,走,一起回去!”
  余穗怎么会跟她一起回去呢?
  那不是拿自己当靶子吗?
  她连忙摆手:“不了,我是出来买东西的,夏凛生身体刚好一点,想吃点不一样的,我正要去买。”
  “身体刚好一点?他怎么了?”
  “他前些日子受了伤。”
  “哦……什么伤?”
  “枪伤。”
  丁莉莉愣住:“在边境上受的伤?”
  余穗看她神色惊讶又担忧,心里竟然又涌起了醋意,便没把病情往严重了说:“是,不过现在好了,你忙你的去。”
  没想到丁莉莉顿住了一会儿,开始掏口袋。
  最后她翻出一张大团结和几张票来:“那这个算我看望他的礼物,你帮我带给他。”
  “我才不要,这算什么!”
  “你干嘛不要,我是看在你的份上才给的,又不是为了他!这肉票可只有团里几个大干部才有,是能去供销总社领里道斯大红肠的,你真不要?”
  里道斯的大红肠,那可是货真价实的大肉肠,真的好吃,后世都念这这口。
  一听能领这玩意儿,余穗这个吃货就把醋意都丢了,连忙接了:“呀,好好好,那这几张票我要了,别的就不用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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