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穗气哼哼的,又熬满了一天。 到第三天下午的时候,余穗都已经安慰好自己,再也不替夏凛生操心了,燕子嫂却从外头奔跑进了余穗所在的样品车间。 她就站在门口喊了一句:“余穗。” 余穗立马迎过去:“嫂子,是不是夏凛生出了什么事?” 燕子嫂看着她那惊惶的神色,扑哧笑出来: “什么夏凛生有什么事,我只是来告诉你,上次那个防冻的膏药,我们供销总社报到北方军区总部去了,总部调研了一下,发现大家都说好用,所以想采购成军需,现在需要把配方什么的报上去核查,我就找你问这个,你怎么给想到夏凛生了呢?” 这是一个挺大的好消息,可余穗不怎么兴奋,直说: “唉,还不是因为夏凛生这次休息没有回来,我让人打电话去问了,说是连队临时有事,他去执行任务了,不能回。但是这么多天了他也没给我打个电话,我有点担心。” 燕子嫂笑盈盈看着她: “原来这样。嗐,我也不叫你别担心,想当初我家老方下连队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的,挂念的饭吃不下,觉睡不着,过几天他好好的回来了,我还恨不得挠他几下。但是次数多了,我也习惯了,再次数多一点,也能理解了。 这就是军人的特殊啊,你说这边境上要是发现情况了,要临时出去执勤了,谁还有空先回连队打个电话通知家属的?在军人眼里,必须先是国再是家,那才当得起那身军服!而咱们既然当了军嫂,就要和自己的男人一样,心里头先有国,才有自己家的男人。 我知道,这种话,说说容易做做难,这男人出了门,家里啥也顾不上,咱当家属的心里能没有怨怼?是吧?那怎么办呢?后来我就总结了一个经验,让我自己也忙起来。我学会了自己找事情做,他男人能保家卫国,我也能努力工作,一样都是为国做贡献,谁怕谁?他放假了,还得等着我得空,我也让他尝尝等我的滋味,哈哈哈!” 燕子嫂说着,还爽朗的笑了起来,她看余穗的神色并没有一开始那么生气了,又说: “我看你也是个不服输的,那,咱们天天讲女人能顶半边天,怎么顶?天天哭着喊着要男人陪是顶吗?把他阻挠的啥事干不了是顶吗?不,让男人们放心的站去前方,我们坚强地守好后方,这才是顶!” 余穗看着燕子嫂。 四十来岁的女人,面容并不美丽,但是她那眼里的光芒,照样能使她光彩动人。 余穗还是挺感动的。 这年代的女人真无私啊,燕子嫂也真是个伟大的军嫂。 她好像做不到这么无私,也不会这么伟大。 燕子嫂说了这么多,她这心里,还是想等夏凛生回来的时候,得挠他两下。 但是,为国做贡献,她还是挺愿意的,既然那个防冻膏药成了军需,配方上还要加强。 余穗便点了点头:“行,嫂子,我知道了,既然他一时忙着,那我也忙着,防冻膏的配方我马上再加强一下,配料样本我也马上弄给你。” “你真是个聪明又能干的姑娘,我这一说你就知道我要啥,行了,你也别太担心,我家老方这几天也不在家,不然我就给你问他去了。” “方营长也不在?” “嗯,跟丁团长他们到军区总部开会去了,明天能回来了,他一回来我就帮你问。” “哎,谢谢嫂子。” 不管怎么说,有了燕子嫂的打岔,余穗的心里确实没有一开始那么为夏凛生担忧了。 第二天,余穗正在想着,不知道燕子嫂今天会不会来找她讲夏凛生的事呢,厂里的大广播开始喊:“余穗,有你电话,来一下厂部办公室。” 余穗立马把手上的活扔下了,真是跑着去的办公室。 看见办公室里那个斜躺在桌上的电话机,像看见什么宝贝似的,一下子就拎起来:“喂!” 电话那头,确实是个愉快的男声:“喂,是夏连长家嫂子吗?我是韩多米!” 余穗:“……”我看你该叫韩多事。 怎么又是你呢? 余穗一时间都没应声。 韩多米倒是很兴奋,在电话的另一端大声地喊:“嫂子,你这会儿能回来家属大院吗?我给你送军区总部一趟,哎,行不行?” 余穗这才问:“干嘛?” “那个冷却水,就你那个啥乙二醇啊,哎哟,真神了,真的不上冻!这不,昨天我们送团长他们到总部开会,都是马上发动马上走,根本不用给水箱放水加水,也不需要预热啥啥的,然后我跟别的团的同志一交流,大家都羡慕坏了,都想要,还有专门给旅长开车的勤务兵去总部一讲,哇呀,总部运输连队也要这个呢,人家让旅长找我要,说要是车队都用这个,能省不少事不少钱,我没憋住,就把你供出来了,你看……” 韩多米说到这才顿住。 余穗:“看啥看,我这会儿工作上班要紧呢,再说了,夏凛生到现在还没回,我可没啥心思。” “别呀,嫂子,你要是能办好这个,工什么作吗,咱们上头领导肯定就给你安排工作了嘛!” “真的?真的能在这儿安排工作。” “我觉得有这个可能!” “你觉得?你又不是领导。” “那……反正我已经把你说出去了,你这不来一趟谈谈,也不行吧?” 余穗当然知道这个道理。 而且,给韩多米调制这个的时候,她早就预见了,可能会出现这个情形。 很早以前,她就从外公的嘴里大概知道一些防冻液的历史,其实这个东西吧,国外很早就有了,但是国内呢,正处于特殊时期,私人汽车几乎没有,公有的汽车大部分又是用于运输作业,不提倡高端保养,像部队,都是小兵开车,那就是加水放水就完了,没人想到防冻液这些细节。 那她能调制出来这么一个东西,方便了车辆的使用,肯定是受欢迎的。 所以这个时候,是可以适当提一下条件的呢。 就等这一刻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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