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139章 耳朵脏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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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余穗这么问了,丁莉莉撅嘴:“他……是老实人,只说他有对象。”
  余穗:“呵呵,那就是人家没说过喜欢你。”
  丁莉莉沉默,别开目光,看着远处。
  余穗:“丁莉莉,虽然我们萍水相逢,但我看你又漂亮又开朗,实在挺好的,忍不住劝你一句,永远不要把注意力全部放在男人身上,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那些跟你并不情投意合的男人,实在犯不着你为他们伤心。再说了,人家既然说有对象了,就是拒绝你,你这……知三当三是可耻的哟。”
  丁莉莉:“什么叫知三当三?”
  “三,就是小三儿的意思,就是介入别人感情的第三者呀,你说你喜欢那个男人,但那个男人已经有对象了,人家两个人好着呢,你非要横插一杠子,这是不道德的,就叫做知三当三。”
  丁莉莉梗着脖子反驳:“我没横插一杠子,我就是喜欢他!我很早就认识他了,我喜欢他有什么错!”
  余穗毫不避讳地翻了个白眼给她看:“喜欢一个人当然没错,但因为你喜欢他,就要进一步去介入和破坏人家的感情,肯定不对!”
  “可,可是,随便订的亲,能有什么感情?”
  “你是怎么知道随便订的亲?人家说啦?”
  “没……就是,也没有啥订亲仪式,也没有订婚照片,平时也不联系的那种嘛!”
  余穗听得再次翻白眼:“人家有没有感情不是你说的,得人家那对人儿自己说吧?”
  丁莉莉撅起嘴,开始生闷气。
  余穗才无所谓。
  她耸耸肩:“反正咱们也不怎么认识,我就有啥说啥了,你说你这么漂亮的姑娘,喜欢你的人肯定挺多的,干嘛非要喜欢一个有对象的呢?你该不会是人家越不理你,你越想要追人家吧?‘得不到的就是好’的那种心态?”
  丁莉莉眼睛瞪大,气恼得很:“你……你怎么能那么说我呢?”
  余穗看着她的表情,真心觉得,这姑娘算是挺单纯的。
  啥都摆在脸上,又单纯又傻,跟余穗这身体的原主有一拼。
  傻姑娘都不太好教。
  她可没义务教不怎么认识的姑娘做人。
  余穗从河岸上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泥灰:
  “哈,好像被我说中了!我猜你家条件一定挺好的,从小爹妈宠得很,然后遇见一个不把你当回事的,你反倒感兴趣了,老妹啊,我告诉你,这种不叫喜欢,这种就是霸占心理!
  就算你把那个男人抢回来了,你也不会觉得幸福的,因为,这种男人压根就不会顺着你来,有啥意思呢?
  算啦,丁莉莉小朋友,因为你陪我玩了这么久,我才跟你说这些肺腑之言的,要换别一个,我才不会跟她讲这些人间大实话,我走啦!”
  余穗潇洒地抬脚就走,可丁莉莉拉住她裤脚:“你别走,再陪我一会儿,其实我难过的不单单是这些,你再听我说说嘛。”
  “哎,小朋友,我还有事呢!”
  “再一会会就好,一会会儿。”
  小姑娘抬起的眼里,竟然涌上了泪。
  余穗叹气:“好吧,我再坐五分钟。说吧,还有什么事?”
  丁莉莉:“我爸妈给我安排了婚事。”
  “那不是挺好的。”
  “可我不喜欢。”
  “那你跟爸妈说呗。”
  “我爸妈根本就不会听我的,他们非要我马上同意下来,不然就要把我扫地出门。”
  “老妹,现在都讲婚姻自由!”
  “我不自由。我想着,要是我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喜欢我就好了,这样我不用去相亲了,你说我去找我喜欢的那个男人,直接和他……那个,行吗?”
  轮到余穗瞪大眼看着她,继而伸手摸上她额头:“你没毛病吧?”
  丁莉莉推开她手:“没。我跟你讲,我喜欢的男人是军人,我直接和他那啥,他要是还想当兵,肯定不敢不认,对不对?”
  余穗深呼吸,再深呼吸,然后就扯自己的耳朵:“我耳朵都脏了!老妹,快点跟我说,你是开玩笑的,不然我去部队举报你了,哪有这样的!你是要毁了人家呀你!”
  丁莉莉给她一个极大的笑容:“我开玩笑的。”
  余穗很生气,站起来喊:“开玩笑也不许!老妹,我是看你爽朗我才跟你坐一会儿的,早知道你这么坏,我才不会理你,我可跟你说,我是军嫂!你刚才的想法非常不对,你这样永远得不到幸福!再见!不,再也不见!”
  余穗大步跑开了。
  丁莉莉愣了,好一阵才喊起来:“哎,我真的就是开玩笑的!哎,你回来!”
  但余穗走得异常坚决,还跑起来,很快就不见了。
  丁莉莉跺脚:“啥军嫂呀,我还是军属呢!真是的,不认识的也不能讲,没意思!”
  余穗离开河岸,就开始寻找厂里工人说过的、有黑市的桥头村。
  关于丁莉莉说的事情,余穗没怎么放在心上。
  小姑娘太天真了,以为上床是那么容易的事啊?
  又不是拍狗血电影,非要这种套路。那:男人对女人没意思的情况下,女人就会安排那种能让男人引起兽欲的药随便下,然后正好还四处无人,便成其好事,最后就在一块儿了。
  屁!不存在的。
  现实生活中来讲,什么男人是因为喝了酒或者嗑了药、所以才和女人做出不该做的事都特么扯淡。
  如果酒和药都喝到了无意识的情况,那根本成不了事好吗!
  一个大男人,要不是本来就情愿,怎么可能被小姑娘骗上床?
  要么是渣男一贯的行为,要么就是本来有这个意思呗。
  不然的话,在这年头,一个单身女孩来找自己,男人没意思的话,早就找机会跑了,还等着单独相处传绯闻么?
  这种事,余穗才不要掺和。
  本就是萍水相逢,关她屁事,还是找赚钱机会要紧。
  余穗往桥的东边走去,走到尽头,果然看见一条比较狭窄的红砖小巷。
  从巷子口看过去,能看见里面稀稀拉拉地站了几个人。
  看起来这些人像是没事就在这儿杵着的,但余穗知道,不是的。
  这么冷天,要不是为了赚钱,谁会来这种地方吹穿堂风?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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