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余穗这么问了,丁莉莉撅嘴:“他……是老实人,只说他有对象。” 余穗:“呵呵,那就是人家没说过喜欢你。” 丁莉莉沉默,别开目光,看着远处。 余穗:“丁莉莉,虽然我们萍水相逢,但我看你又漂亮又开朗,实在挺好的,忍不住劝你一句,永远不要把注意力全部放在男人身上,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吗?那些跟你并不情投意合的男人,实在犯不着你为他们伤心。再说了,人家既然说有对象了,就是拒绝你,你这……知三当三是可耻的哟。” 丁莉莉:“什么叫知三当三?” “三,就是小三儿的意思,就是介入别人感情的第三者呀,你说你喜欢那个男人,但那个男人已经有对象了,人家两个人好着呢,你非要横插一杠子,这是不道德的,就叫做知三当三。” 丁莉莉梗着脖子反驳:“我没横插一杠子,我就是喜欢他!我很早就认识他了,我喜欢他有什么错!” 余穗毫不避讳地翻了个白眼给她看:“喜欢一个人当然没错,但因为你喜欢他,就要进一步去介入和破坏人家的感情,肯定不对!” “可,可是,随便订的亲,能有什么感情?” “你是怎么知道随便订的亲?人家说啦?” “没……就是,也没有啥订亲仪式,也没有订婚照片,平时也不联系的那种嘛!” 余穗听得再次翻白眼:“人家有没有感情不是你说的,得人家那对人儿自己说吧?” 丁莉莉撅起嘴,开始生闷气。 余穗才无所谓。 她耸耸肩:“反正咱们也不怎么认识,我就有啥说啥了,你说你这么漂亮的姑娘,喜欢你的人肯定挺多的,干嘛非要喜欢一个有对象的呢?你该不会是人家越不理你,你越想要追人家吧?‘得不到的就是好’的那种心态?” 丁莉莉眼睛瞪大,气恼得很:“你……你怎么能那么说我呢?” 余穗看着她的表情,真心觉得,这姑娘算是挺单纯的。 啥都摆在脸上,又单纯又傻,跟余穗这身体的原主有一拼。 傻姑娘都不太好教。 她可没义务教不怎么认识的姑娘做人。 余穗从河岸上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泥灰: “哈,好像被我说中了!我猜你家条件一定挺好的,从小爹妈宠得很,然后遇见一个不把你当回事的,你反倒感兴趣了,老妹啊,我告诉你,这种不叫喜欢,这种就是霸占心理! 就算你把那个男人抢回来了,你也不会觉得幸福的,因为,这种男人压根就不会顺着你来,有啥意思呢? 算啦,丁莉莉小朋友,因为你陪我玩了这么久,我才跟你说这些肺腑之言的,要换别一个,我才不会跟她讲这些人间大实话,我走啦!” 余穗潇洒地抬脚就走,可丁莉莉拉住她裤脚:“你别走,再陪我一会儿,其实我难过的不单单是这些,你再听我说说嘛。” “哎,小朋友,我还有事呢!” “再一会会就好,一会会儿。” 小姑娘抬起的眼里,竟然涌上了泪。 余穗叹气:“好吧,我再坐五分钟。说吧,还有什么事?” 丁莉莉:“我爸妈给我安排了婚事。” “那不是挺好的。” “可我不喜欢。” “那你跟爸妈说呗。” “我爸妈根本就不会听我的,他们非要我马上同意下来,不然就要把我扫地出门。” “老妹,现在都讲婚姻自由!” “我不自由。我想着,要是我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喜欢我就好了,这样我不用去相亲了,你说我去找我喜欢的那个男人,直接和他……那个,行吗?” 轮到余穗瞪大眼看着她,继而伸手摸上她额头:“你没毛病吧?” 丁莉莉推开她手:“没。我跟你讲,我喜欢的男人是军人,我直接和他那啥,他要是还想当兵,肯定不敢不认,对不对?” 余穗深呼吸,再深呼吸,然后就扯自己的耳朵:“我耳朵都脏了!老妹,快点跟我说,你是开玩笑的,不然我去部队举报你了,哪有这样的!你是要毁了人家呀你!” 丁莉莉给她一个极大的笑容:“我开玩笑的。” 余穗很生气,站起来喊:“开玩笑也不许!老妹,我是看你爽朗我才跟你坐一会儿的,早知道你这么坏,我才不会理你,我可跟你说,我是军嫂!你刚才的想法非常不对,你这样永远得不到幸福!再见!不,再也不见!” 余穗大步跑开了。 丁莉莉愣了,好一阵才喊起来:“哎,我真的就是开玩笑的!哎,你回来!” 但余穗走得异常坚决,还跑起来,很快就不见了。 丁莉莉跺脚:“啥军嫂呀,我还是军属呢!真是的,不认识的也不能讲,没意思!” 余穗离开河岸,就开始寻找厂里工人说过的、有黑市的桥头村。 关于丁莉莉说的事情,余穗没怎么放在心上。 小姑娘太天真了,以为上床是那么容易的事啊? 又不是拍狗血电影,非要这种套路。那:男人对女人没意思的情况下,女人就会安排那种能让男人引起兽欲的药随便下,然后正好还四处无人,便成其好事,最后就在一块儿了。 屁!不存在的。 现实生活中来讲,什么男人是因为喝了酒或者嗑了药、所以才和女人做出不该做的事都特么扯淡。 如果酒和药都喝到了无意识的情况,那根本成不了事好吗! 一个大男人,要不是本来就情愿,怎么可能被小姑娘骗上床? 要么是渣男一贯的行为,要么就是本来有这个意思呗。 不然的话,在这年头,一个单身女孩来找自己,男人没意思的话,早就找机会跑了,还等着单独相处传绯闻么? 这种事,余穗才不要掺和。 本就是萍水相逢,关她屁事,还是找赚钱机会要紧。 余穗往桥的东边走去,走到尽头,果然看见一条比较狭窄的红砖小巷。 从巷子口看过去,能看见里面稀稀拉拉地站了几个人。 看起来这些人像是没事就在这儿杵着的,但余穗知道,不是的。 这么冷天,要不是为了赚钱,谁会来这种地方吹穿堂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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