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109章 变成大工人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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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美地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一早,余穗起床跟孙玉英说:
  “娘,昨天夏凛生寄来的信里有一张自行车券,他说上回放在我这儿的钱,我可以去买一辆自行车,正好的,还有个包裹要拿,那我就出去了哈。”
  孙玉英惊呆。
  一下子都消化不了这好消息,孙玉英拉住余穗不让走呢:“夏凛生要给你买自行车?真的?”
  余穗:“当然是真的,他没有自行车票寄给我,我怎么可能去买嘛。不过,这种事,你千万不要出去说,省得夏家的人知道了,觉得夏凛生只顾着我不顾他们,心里会不舒服。要是有人问起,你就说我为了方便给社办厂跑供销,所以跟人借的。”
  孙玉英已经吃过向人炫耀后的亏,立马点头:
  “你放心,那我肯定不跟人讲。你姐知道这事吗?要是还不知道,我看,你跟你姐姐也别说。”
  余穗还挺意外的:“怎么了呢?”
  孙玉英:“我怕她一对比难过。昨天蒋文峰还偷摸的来呢,说是看孩子,但是这浑蛋一进来就想摸你姐,被你姐拎起鞋底子就扇了几下,正好我放工回家看见,我又抡起扁担就追出去,他给跑了。你看这不要脸的!”
  余穗:“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早说,早说了,我们抓住他,叫上大队民兵,给他送公社去,看他还敢不敢!”
  “看!你姐就是说你会这样,才叫我别告诉你的。”孙玉英一摊手:
  “你这些日子都在社办厂忙乎到很迟才回来,你姐说你辛苦了,这种事不要让你烦了。而且呢,她平时要是跟着你在社办厂干活,倒也没人说她,可一得空,被几个嘴碎的女人看见,就要问长问短,说你姐该嫁人,不能这么赖在娘家什么的,你姐可不想再让人知道蒋文峰来的事,不是又给人笑话么!”
  余穗撇嘴:“姐还是放不开,那些人理他们干什么!姐姐又不吃他们家的饭。张彩凤说了,下个月开始,就给姐姐算工资了,一个月十五块!”
  好消息太多,孙玉英脑子都不够用了:“哎哟喂,真的呀?真的能有工资了呀?这不是像城里人似了的呀?”
  “当然真的。但你先别大喇叭出去说,省得社员们都跑去找张彩凤要进厂,那可就会把姐姐挤出去的哟。”
  “我不说我不说。哎哟,要是真能一个月十五块,那你姐姐带着孩子能过得下去了,真好真好,亏得有你呢,穗啊,你拉拔的你姐呢!那你呢?你是给你多少?”
  余穗:“我是技术管理经理加供销员,一个月三十多,外加分红。”
  “哎哟我的娘嘞,这可太行了!”
  孙玉英开心得要哭了。
  只要大女儿有了收入,就不愁以后的生活了,全家人都能松快些。
  二女儿还越来越能干了,能赚那么老些钱了,这怎不让人欣喜。
  余穗却摆手,吩咐说:
  “娘,这些不算什么的。倒是你该跟姐姐说,既然蒋文峰这么无赖,肯定是现在没人愿意嫁给他,他才会想起姐姐。虽然姐姐没有结婚证书,所以也没法要离婚证书,但你也得喊上舅舅家几个高大的男人,陪姐姐去蒋家的大队,让人家大队给出个文书。
  得证明当时因为蒋家不管姐姐死活,他们算是正式离婚了,孩子要写清是跟着姐姐的,可别到时候听说姐姐能赚钱了,又来纠缠,或者孩子大了,要找孩子回去什么的,不要脸的人啥都做得出来。”
  孙玉英非常认同:
  “这倒是!我听人说起过,现在蒋家被闹成这样,根本没人再要嫁进去了,连那个马蚤寡妇都不愿意嫁呢,要是知道禾苗能赚钱了,肯定会来纠缠。行,一会儿等你姐起来了,我就跟她商量这个事。不过,你呢,现在天还黑着呢,你要我送你去公社坐车吗?”
  “不用,娘,我带着手电筒的,而且走出村也快天亮了呢,我得赶紧走,下午还要回来和张彩凤对帐的呢。”
  “哎行,穗啊,那你小心些,你现在可是我们家的大工人呐,娘得讨好你!”
  孙玉英兴高采烈地送余穗出门,像奴仆似的要扶余穗。
  余穗又好笑又心酸。
  家里实在太穷了,一旦谁能赚钱,地位一下子高了,连对女儿都要这么讨好,唉!
  余穗快步离开了家。
  现在社办厂起来了,张彩凤已经都开始和她商量怎么给社员分红呢。
  余穗的意思是,先不要大分红,这样就不会有人因为嫉妒,千方百计要挤进社办厂来,来不了就会搞破坏;
  可张彩凤的想法则是,今年地里的收成实在差,要是社办厂的分红不贴给大家,社员们年过不好。
  两人说好了今天下午再商量这些大事的,所以她必须早点回来。
  按理,余穗并不需要真的跑去县城买一辆自行车,她直接从空间买岂不是更方便。
  但是昨天夏凛生的信让她无比警醒。
  万一的万一,有人要查她自行车的来源呢?
  或者万一自行车被人偷了呢?
  至少得有个真的出处啊。
  因为这年头自行车是大额资产,是要去专门的部门盖钢印登记的,没有一张正式的购买发票,怎么去登记?
  所以,县城还是要去一下的,不过,怎么去倒是可以偷个懒的。
  天空还是灰蒙蒙的。
  余穗一走出村,就找了处棉花地钻了进去,然后再躲进空间,买了一辆旧自行车,准备骑到公社再坐公共汽车,这样就可以节省一个多小时呢。
  她在空间呆了最多十来分钟吧,再出来的时候,就得先用意识看看附近有没有人,省得万一贸然出去撞见人,会吓坏人家。
  可这一看不要紧,竟然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个人影在晃动,好像在拿铲子挖什么东西。
  咦,奇怪了,附近都是棉花地呀,又不是番薯地,这人挖什么呢?
  余穗一时间不敢出去。
  她在空间看着,只等这人一走,她就要把自行车拿出去,骑上就走,毕竟时间不早了呢。
  可这么认真看着,就看出情况不对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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