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天后,张彩凤就和余穗一起,坐着早班的公共汽车,用肩扛手提的原始运输方式,把第一批糕点送到了县里的供销总社,由供销总社调配到下面的各个供销社去。 回来的路上,两个女人都要累瘫了。 但都特别开心。 谁能想到呢,小社办厂开办竟然这么顺利,销路竟然会这么好的! 余穗和张彩凤粗略地算了一笔账,一斤米做成糕点以后,大概能有一块钱的毛利润。 照这样的话,现在每天都要磨一百多斤米了,那岂不是每天都有一百多块的毛利? 就算扣除了人工等费用,一天赚五十块总是有的。 这也太好了! 两个女人开心地在公共汽车上哇哇叫。 结果还不仅如此,一个星期后,知青们回来了。 这些人或多或少的都带回来了订单,最大量的一个,竟然真的是苏胜强那个恶心的男人。 也不知道他是本来有关系还是想了什么办法,直接拿到了沪上最大百货公司每个月五百斤糕点和一千斤花生糖的订单,再加上另外几个知青的订单,总共有一千多斤糕点和一千五百斤糖的需求。 张彩凤又是开心又是愁:“娘哎,这么多订单可怎么办,老头老太太不够用了呀!” 余穗:“急啥,总共九个知青,就算走掉了一个去当大学生,还有八个嘞!他们不是接了订单吗?告诉他们,谁接的订单谁来负责做,虽然没有工分,但是一斤订单就给他们提成两毛,以后都这样,多接多给,你看他们来不来。” 来,怎么不来! 本来这些知青还在想,大学生名额只有一个,苏胜强已经占了先,那他们接了订单也是白忙一场了,没劲! 甚至想着要不要去把订单退掉呢。 但现在,听说能按照介绍的单量拿提成,大家马上都积极了起来。 在乡下地里干还不如在社办厂干,至少还能偷吃一些呢,现在竟然还能按照订单拿提成,那可真是比种地好太多了。 很快,社办厂热闹了起来。 有了这些年轻力量的加入,整个社办厂红红火火的。 余穗看着这场景恍恍惚惚。 她自己都想不到,赚钱的头一炮就给打响了! 顺利得有点莫名其妙啊! 余穗晚上还一个人在房间里把最近发生的事情进行了复盘。 自我分析,这成功,正好是应了天时地利人和了。 季节上正好有农村办喜事这种时机,食物在这个时候也方便保存,原材料这个时候正好也比较便宜比较新鲜,另外就是这年头什么都是计划供给,零食的品种太少了,市场上偶尔出现一些新鲜货,可不就热销了嘛! 地利,当然是这个地方靠近沪上还是很有好处的,要是在那种走几天才能出去的深山里,搞什么产业都难。 人和嘛,还是她余穗有眼光,一下子就看中了张彩凤这个能干女人。 既然形势大好,就要趁势而上,余穗就和张彩凤说,趁着这热度,要把社办厂的基础设施搞好,品种也要增加,前三个月赚的钱,全部投入到生产。 张彩凤把余穗的话简直当圣旨,立马地盘点了这一个月赚到的钱,和大队书记去研究,怎么先弄个沼气发电,怎么添置脚踩的大磨,怎么把作坊面积扩大等等。 邹书记一开始并没有当回事,想不到社办厂一下子能接到了这么多订单。 一旦工厂有前景了,支持自然就能跟上了。 邹书记不但答应了张彩凤的申请,还主动去找了人来帮着弄沼气池之类的工程。 社办厂便每天都忙得不得了,导致余穗每天到了家里倒头便睡觉,都忘记了今夕何夕。 在这样的忙碌里,余穗收到了夏凛生从部队寄回来的第一封信和一份包裹单。 这已经距离夏凛生离开家小两个月了。 余穗觉得自己都快要忘记他了。 果然,男人还是比不上赚钱啊,有钱赚了,她都不想他了。 不过男人的信写得很厚,虽然没有明说思念,却每张纸都透着思念。 这家伙对她的称呼是余穗同志,看起来正经的不得了,但是呢,他把他一路回去部队的点点滴滴都告诉了余穗。 说他离开的时候,一点不敢回头看,就怕自己回头了,就会违反纪律,不想离开了。 说他在火车上难过得一天没吃东西,觉得自己非常对不起余穗,说好的结婚结果没结成,他还是第一次说到没做到。 说他部队那边已经很冷了,呼出的气白白的,但是他能在呼出的雾气里看见余穗的脸,可好看了。 说他带去的糖和糕受欢迎极了,战友们为了要这些糕,差点没打起来,一个个都夸嫂子好能干。 说他的拖鞋、雪地靴什么的,都成了部队家属的样品,大家都争着模仿怎么做出这样温暖舒适的鞋子。 这些琐事,写了整整四张纸,满满的都是夸着余穗。 余穗自己都没发现,自己一边看,全程嘴角都是翘起来的。 这个男人,虽然不会说情话,但就是能让人心情愉快。 这是她需要的。 她自立自强,并不需要一个男人天天陪伴她,但是能提供良好情绪价值的男人,还是让她会心动的呀。 但是,这后面的内容,就不那么让人愉快了。 因为夏凛生信上说,部队领导之所以发电报要他回去,除了确实是有重要的任务需要他去执行以外,还有一个原因,是真的有人写信去部队举报,说夏凛生利用职务权力,威逼一个年幼的生产队社员跟他结婚。 年幼的生产队社员不愿意,还写下过遗书,差点上吊死了! 举报信里还附了证据的——受害者遗书。 遗书的部分内容夏凛生在接受调查的时候是亲眼看了的,署名还是余穗呢。 看到这里的余穗:“……!!!”biqubao.com 我勒了个去! 一不小心我成受害者了还! 这遗书,不会是上回那张纸条吧? 也不对哇,那张纸条,她亲眼看见她娘丢去灶膛里烧掉的呢! 那又哪儿来的遗书呢? 难道,陈明丽和余秋还另外让原身写过遗书? 那两个女人够坏,原身又够蠢,另外写下一份遗书不是不可能的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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