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穗真的跑去余秋家了。 余秋家大门开着,还有好几个不用出工的老太婆在门口东张西望。 余穗问其中一个:“九太婆,你们看什么呢?” 老太太咧开没牙的嘴:“哈哈,我们看新女婿呀,余秋的对象,出得起五百块的金贵人!” “哦,原来这样,啥样的?” “嘿嘿嘿,小余穗,跟你那个对象不好比。” 余穗还谦虚了一把:“那肯定不好比,我对象就是普通人,出不起五百块。” 老太太笑容越发大了:“哈哈,我可不是那意思,要不你进去看看?” 余穗还有点不好意思。 虽然她很讨厌余秋,昨晚上也是她把余秋差点吓死,但是跑到人家里看对象这种事,作为一个穿越者,她还有些做不出来。 只是她看见门口停着一辆很小巧的自行车,不禁指着车问:“这车,是余秋对象骑来的?” 这年头乡下看见的自行车,基本上都是二八大杠,很少见到这种小巧秀气的自行车,还真是挺好看的,就像是一群大老爷们里头来了个姑娘似的。 可这老太太还是笑:“呀,是啊,人小,自行车也得小,大的人家一定跨不上去。” 懂了。 这意思是说,这个对象个子比较小。 有多小? 余穗正在想呢,就看见余大潮陪着一个人出来了。 呃…… 余穗乍一看,还以为是余秋的弟弟余和呢,一米六都不到。 余和比余程大一岁,但是余和小学毕业以后没再读书,而是去跟他舅舅学裁缝手艺了,平时不在家,也就罗素英死了才回来了几天。 所以余穗还算认识。 但是,今天这个男的,不是余和,虽然个子矮小,但当他抬起脸来的时候,显然不是少年了,鬓边的毛发天生很长很密,瞧着有点络腮胡子的潜质,额头生得比较低,鼻子又似乎特别大些。 怎么说呢,就是那五官啊,没有一样的好看的。 守在门口的几个老太婆毫不避讳地窃窃私语起来: “就这个?太矮了!” “头太大了。” “是很大,怎么瞧着大得怪怪的?” “怪道要出五百块,原来是这么丑的呀,不出这个钱,没有姑娘会答应的!” “哎,那说书先生讲的武大郎,是不是就是这样的?” “哈哈哈!” “你们别说了,矮不矮的有啥要紧,只要有用就行。” “啧,个子这么矮小的话,那啥都矮小,那能好使么!” “哈哈哈!” 一旁的余穗:“……”我怀念夏凛生的手,快来给我捂耳朵! 讨厌余秋归讨厌余秋,收拾余秋也归收拾余秋,但用言语去侮辱,不是余穗的风格。 余穗默默地走开了。 就知道能拿出五百块,却是余秋无奈选择的男人,那必然是有点问题的。 现在明白了,原来是这种的呢! 这样一来,心高气傲的余秋,一定每一天都很憋屈吧? 真好。 这比让她去劳改好。 不过,这样一来,余秋的心里,一定恨所有人吧? 恨去她家大闹的余老太婆,恨去大队非要举报她的孙玉英,恨一点没受损失的余穗,更恨害她要卖了自己的队长张彩凤了。 以后,得提醒张彩凤多多小心才是。 余穗琢磨着这些,回到家里,就从箱子底下翻出来一本日记簿。 这是昨天晚上从余秋床上顺出来的。 昨天事情顺利,但终究是太晚了,余穗把东西拿回来以后都还没来得及看一看。 不知道写的什么? 余穗把笔记本拍了拍,拍掉一点上面沾着的灰,翻开第一页,上面有个名字和一句话:余秋,新的一生。 时间也有:一九七四年八月十一日。 但余穗再接着往下翻,却发现下面一个字都没有。 一直翻,一直没有。 余穗真是疑窦丛生了。 她明明在窗户外面看余秋在认真写字的,怎么会一个字都没有呢? 难道,床上有两本笔记簿,她拿错了? 余穗把笔记簿拎起来,对着太阳照照,能隐约看到上面的书写痕迹。 但内容的话,就看不清了。 啧,这个余秋还真是奇怪,说她城府深,想不到这么深,写个笔记竟然还不留痕。 牛逼! 这样的话,她可就没有办法了。 余穗把笔记簿重新塞回了箱子地里。 反正也不可能还给她,先放着吧,以后再说。 中午的时候,孙玉英放工回来吃饭,全程都在议论余秋的事。 生产队消息还挺灵通,不过几天,很多人就把这余秋对象全家打听清楚了。 说余秋那个对象还真的姓武,叫做武上争,这次还是和他娘一起来看余秋的呢。 说那个娘个子也比较矮小,但家里是城里的,所以才能嫁给武上争的爹,这个娘在城里很有些关系的。 说武上争一直看中余秋,追着好几年了,这次终于答应了呢。 最后,孙玉英陈词总结: “这个余秋还是能干的,赤脚医生说的,她对着那个武上争一直哭,说她没了娘可怜,这个生产队人人欺负她,那个武上争就说会马上结婚,马上带她去公社住。这个人家里还有公社里分配的公房呢,啧,以后,余秋是咱们大队第一个住上公社公房的人!这么一说吧,男人矮一点有什么要紧,对吧?”m.biqubao.com 一向来不怎么说话的余海潮突然开口:“呵呵,那要是让你嫁,你嫁吗?” 孙玉英愣住:“呃……咋说呢,要是,要是……” 余海潮:“你看你,只是问你一句,还不是愣了很久?要是真的要你嫁,估计你也想很久。结婚这种东西,一旦要想很久的,基本上都不是啥好事。好事还用想?” 孙玉英撇嘴:“倒也是。” 这事之后,没过几天,余秋家就传出了要趁着丧母七七四十九天热孝期结婚的消息。 这种类型的婚事一般能够简办,甚至都不用宴请,就算女方没有什么嫁妆的话,男方也不好嫌弃。 余穗家里听说这个消息时,孙玉英马上嗤之以鼻:“余秋厉害,这么一来,倒是既省了嫁妆,又省了办酒席,我们这些近亲,却不能不去给回礼金。好算盘。” 又过了一天,余秋家就把结婚日子订了,说是九月三十号。 啊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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