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娇妻拿了首富剧本_第69章 把自己卖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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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余穗由衷地翘大拇指:“娘,这点你教对了,就该从此开始改个态度!”
  孙玉英大气地摆摆手:
  “这还不够,我怕你姐姐心肠软,我还出去站在巷子里等,等她婆婆和人抬了蒋文峰回来,我就站在他们门口骂,
  我说,‘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家,现在我女儿快要生了我先不跟你们计较,要是让我知道你们欺负我女儿,我立马的把女儿和嫁妆都拉回去!就你们这种不要脸的人家,就看以后还会有哪个好好的姑娘会嫁进来,要不你们去娶马蚤寡妇去吧!’
  你姐姐她婆婆一个屁都没敢放!还有那个老不羞,灰溜溜的回来,躲到灶间里,再也没出来过。”
  余穗叹了口气:“其实,要是能趁着这个机会离婚最好,这种人家,以后都不会好,还影响兰兰呢!”
  孙玉英说到这个就蔫巴了:“你怎么总说离婚呢?你姐姐要是离婚了,这辈子的日子可能还不如在蒋家!你怎么就是不懂呢!”
  余穗是真不懂,但很快她就会懂了。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这会儿余穗见孙玉英这么说,还犟嘴呢:“我就怕姐姐生孩子的时候,这些人理都不理,那姐姐可怎么好!”
  孙玉英摆摆手:“这个你不担心,路上我想好了,以后让你弟弟每天早晚路过的时候,就去你姐姐家看一眼,要是你姐姐有个什么,他立马的回来告诉我!”
  在这通讯靠吼的年代,这不失为一个极好的办法。
  孙玉英还是挺上心的。
  余穗点点头:“那还挺好,我会跟弟弟说,要是他肯每天早晚去看大姐,我每天都给他吃花生糖。”
  孙玉英:“说到这个,我还有好几家没去送糕和糖呢,真是忙,今天上午这半天工肯定没有了,正好再去送几家。”
  孙玉英忙忙碌碌地去了。
  余穗呼出一口气来。
  不错。
  总算给姐姐撑了腰。
  至于姐姐以后的日子,只能一点一点来了,只要她这边能和张彩凤搞成了社办厂,那想办法给姐姐弄个工作就指日可待了。
  为了这个事情,余穗等到中午就去找张彩凤了。
  巧得很,余秋竟然在。
  余穗过去的时候,余秋正跪在张彩凤面前:“……队长,既然你答应了,以后就不能再拿这个事说我了,我真的是把我自己卖了,才凑够了五百块,队里的那个钱,我真的没有偷,呜呜呜……”
  余秋是朝着里面的,自然不知道余穗来了。
  张彩凤连忙扶她起来,也没留意余穗过来,只管说着话:
  “你这是干什么,你起来,可不是我说的你偷钱,是陈明丽说的,公安局的人也来过了,大队书记也都了解清楚了,要不是你偷的,公安局怎么会把你带走,你现在来跟我说这个做什么?倒像是我在污蔑你!”
  “呜呜呜呜……反正,现在我赔钱了,以后,队里不能再因为这个事找我了。”
  “你这话说得!我又不是故意找你茬,既然公安局的人都把你放回来了,我也不会再提了,你走吧!”
  “呜呜呜……哼!”
  余秋捧着脸站起来,却在离开的时候,看见了余穗。
  她重重地哼了一声,跑了出去。
  余穗在张彩凤看过来的目光里耸了耸肩:“怎么了?她没抓起来?”
  张彩凤看见余穗来,叹了口气:
  “你来了,唉,先坐吧。这个余秋,真的很会装!以前我倒是不在意,现在发现,这姑娘城府深着呢!”
  余穗在灶间的凳子坐下:“我听见她说赔钱了?还说你既然答应了就不能再找她,你答应她什么呢?”
  张彩凤蹙着眉:
  “是这样,之前陈明丽指认了她,公安局的人最后推断也是她偷的,但她就是死不承认,反而还找我,说毕竟是她爹的职责,她愿意帮着赔钱,求我放她一马,说要是生产队非要追究的话,这个钱杀了她也是没有的了,那全队都要跟着吃苦,我这个队长今年也过不好;
  但要是生产队不追究,她就千方百计去筹这个钱替她爹赔给生产队。大队书记让我自己决定,毕竟是我们生产队的事。我想来想去,现在我们要搞社办厂,总要投入的,这个钱大队一分都不会支持,那我要从哪里弄出来?
  我就算砸锅卖铁我也凑不出五百块,要是我非要公安局抓了余秋,也没人赔队里这个损失啊,所以我只能同意了。然后今天早上,她把五百块钱送到了大队部。
  说是她答应了清溪公社供销社经理儿子的婚事,那家就拿出了五百块当彩礼来帮她还,所以她算是把自己卖了才筹到的钱,足以证明,这个钱真不是她拿的,但现在人人指着她,她没有办法,让大队书记作证,她算是把钱赔出来了,但要是队里出尔反尔再追究,她必须把钱还给供销社经理家,这个都是有字据的,不是作假。
  她还说,那个供销社经理家已经找了关系,跟公安局都说好了,公安局都不追究了,让大队也不追究,大队书记看见钱赔出来了,又什么供销社经理的,可不就卖她这个面子么,然后这大中午的,又来我这下跪,让我放过她,倒像我污蔑她似的。”
  余穗听完,嘴角抽了抽,却说不出话来。
  生产队需要钱。
  这个钱,即便余穗有,也不能拿出来。
  说实话,这节骨眼谁拿出来,谁就受人怀疑。
  本来余穗还想给张彩凤出主意,让生产队每家集资,现在看来,也不用了。
  当然,余秋这个恶毒女人,也就不会去坐牢了。
  余秋,确实有本事。
  她的做法,还真不是一般农村女人可比,很有魄力。
  她可能是重生的这一点,可以更确定些了。
  余穗想着这些,最终只能和张彩凤摆摆手:“也好。这样一来,社办厂资金问题就解决了,那就剩下办手续的事了,你打听过要去哪里拿这个办厂许可呢?”
  张彩凤没急着回答,反而问:“余穗,当初余秋冤枉你拿了钱,瞧着是想让你身败名裂的,现在我们队里放过她,你会不会……心里觉得我太随便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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