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穗先把今天做的糖拿出来一块,放在桌面上:“等等说那个。你先看这个东西,你觉得怎么样?” 这会儿的花生糖已经是包装好的了,为了好看些,余穗还特意从空间买了玻璃纸,结合着红纸一起包的呢。 油灯下,玻璃纸有些流光溢彩,衬着里面的大红色,看起来很是喜庆高雅。 张彩凤:“糖?” 余穗:“当然是糖。我是问你,你觉得这糖高级吗?” “高级!这种,得是沪上来的吧?还是你男人拿回来的?” 余穗不回答,剥开糖纸,把花生糖塞张彩凤嘴里:“你只告诉我好不好吃,你有没有吃过就行。” 张彩凤咬了一口,就不舍得咬了,放在嘴里咂巴:“好吃,没吃过,我慢慢吃。” “这种糖,要是人家结婚什么的送人,拿得出手吗?” “你这是什么话?这么高级的糖,一般人家不会有。怎么,你结婚,要给大家发这样好的糖?”m.biqubao.com 余穗点点头:“嗯。我用这个。” “哎哟,真是高级,太高级了,到底是嫁连长的。这种糖得多少钱一斤?” “两块。” “……也还行。毕竟好吃,又包这么好看,拿出去有面子,很香。” “要是你要,我卖你一块钱一斤,我卖你一块钱一斤我也有钱赚。” “啊?” 趁着张彩凤惊讶的当口,余穗捏着糖纸侃侃而谈: “你看,这个花生糖的主要成分是花生、白砂糖和麦芽糖,这些原料我们生产队都有,只需要做出来,一斤的成本也就几毛钱,加上人工也不会超过五毛,当然,如果我们拿出去卖的话,就要加上供销人员的各项差旅费用,包装费用,适当做做广告的费用,还有向大队上交分红的费用,但就算这样,一斤八毛到一块钱也是能赚到的。怎么样?” 张彩凤总算醒过味来了:“我的老天爷啊,这是你做的?这么好看的糖,怎么是你做的呢?不得是大厂子做出来?” 余穗从容地笑: “是啊,这个只是我试做的。好看的是包装,这跟人一样,穿了好衣服就看着高级了。但你看,再高级的包装也只是纸罢了,本钱没多少的,总之这个是适合办厂的一个品种。 如果要办厂,那还需要添很多工具,品种也要增加,白砂糖的来源需要大队帮我们去批。当然,要是我们开厂做这个,需要报给上头的什么部门,这些得你去打听。干吗?” 张彩凤拉住余穗的胳膊,眼睛锃亮: “干!太好吃太好看了,余穗,咱们干!总要试试的,对吗?要是我们现在不试,等到冬天真的是大家一起喝西北风了。你是不知道,麦子都是瘪的,棉花都烂成啥样了! 我让大家扶棉花,大家都还懒洋洋的,说怎么扶都是不行的,棉铃里面都烂了,根本卖不起价了。唉,所以,我得快点把社办厂弄起来。至少在入冬前让大家看见希望,让他们相信,我们今冬会过好日子的!” 张彩凤的这种责任感,让余穗感动。 她一开始也是看中了张彩凤这种为集体着想的朴素情怀。 余穗点头,马上就开始教她: “你愿意干,我就帮你。我先跟你大概说一下,我们要怎么来办这个厂。多少投入、预计的产出、怎么推销、怎么管理、最后怎么给大家伙儿分钱。这一桩桩一件件,我全部告诉你,然后你就去和大队书记说。 书记一开始肯定不会答应你的,枪打出头鸟,咱们公社还没有生产队自己搞社办厂的,你第一个办,不是多出事来了吗?所以这个被批评的思想准备你得有。 不要想着你办厂为大家,大家一定支持你,不会的,办厂有风险,说不定把生产队的钱都亏掉,那么就有反对你的人,所以你要把所有可能会出现的情况都设想到,做到不管人家怎么反驳你,你都能说服别人,懂了吗?” 张彩凤大力点头:“懂了!你放心,余穗,我娘家爹以前是铁匠,我从小就知道,一样东西要成型,就得经过千锤百炼!这个我懂!” 余穗非常赞赏:“就是这么说!” 两人女人谈了大半夜,张彩凤认认真真地把余穗说的都记下了,余穗这才回家。 从张彩凤家到余穗家有一段路,农村睡得早,这会儿大部分人家都已经没有灯火了,张彩凤不让余穗一个人走,叫了丈夫余刚一起送她回去。 刚走出大门,就听见寂静的夜里,有隐隐约约的哭声。 张彩凤自己吓得先抖了抖:“什么声音?” 她男人余刚出去四处看了看,指着村口说:“那边,好像在烧什么?” 张彩凤伸着头听了一会儿,又蹑手蹑脚地走近些看了一下,回来小声和余穗说:“我听着像是余秋,哭娘呢,估计在给她娘烧纸钱!唉,怪可怜的,咱们快走吧。” 余穗:“……” 呵呵,可怜?应该是心虚吧? 余穗没出声,跟着张彩凤夫妻俩回到自家门口,就和张彩凤道别:“六婶你们快回去吧,我到家了,放心。” “那行,那你早点睡吧,我明天一早就去找大队书记呢。” 可余穗根本没进家里,而是等张彩凤夫妻俩一走,她就悄悄地跟了回去。 夜色深浓。 基本上隔着两米就看不到对面来人。 余穗看着张彩凤夫妻进了家门,她走过他们家,向村口走去。 余秋已经不在了,只余下一堆还没有烧完的东西,暗红色的灰烬里偶尔飘一点火星上来,在夜色里看着有种特别的孤寂。 余穗借着这灰烬,看着烧的东西不像完全是纸,倒像还有些衣服和杂物,心中一动。 借着夜色,余穗闪身进空间买了个手电筒,出来往地下一照,看见还有没烧完的几件衣服。 这年头都穷着呢,罗素英是突然出的意外,又不是病死,这些衣物要是给人,大部分人不会嫌弃,因为贫穷会限制想像晦气之类的事,有得穿不是挺好,干嘛要烧掉? 所以,余秋八成是心虚,看着东西害怕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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