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云云、刘明闻言一愣,“去鞋厂?” “嗯,你们没听错。”刘亮很坚定的回答。 “是因为他们吗?”刘明指着对面空无一人的卧铺。 “对,”刘亮眼神清明,“漂亮国的一双鞋这么贵,那我们国家的也不能差。” 苏云云没想到刘亮这么有志气,通过这件小事情就意识到差距如此之大。 “国内的人因为一些原因见识少,认知就差,看到国外的东西比我们强,就一窝蜂的涌上去抢购,这是底气不足的表现。”苏云云说的很委婉。 “说白了,不就是崇洋媚外嘛!”刘亮撇撇嘴。 “你去鞋厂也就是一打工的,能解决的了这个现实问题?”刘明不想打击刘亮,但是作为哥哥,他得让他不要心存幻想,避免现实和梦想落差太大。 “那我看着那鞋厂一步步往前走,总行了吧!”刘亮被说中痛点,但依然不改初心。 “行,那我跟你一起!”刘明知道刘亮为什么这么做,既然他这么坚定,作为大哥,总不能比弟弟差。 反正去哪都是打工挣钱生活,所以去鞋厂也一样。 更何况刘亮说的也让他心中升起了希望的火花。 伟人还说过呢,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他能力低微,不能给火添柴,让火苗旺盛起来,但是能出把力,不让外来的风吹灭了火苗,也是可以的。 苏云云看到刘家兄弟两个说到这里,眼里泛光,心中激荡。 她对昨天的事情并非没有所感,而是把感慨压在了心底。 但是现在被这两兄弟两个的言行翻了出来冒了泡。 她现在的身家放在当下,也是排名靠前的那群人。 如果拿出一部分来投资,即使亏了,也不会影响生活质量。 况且她的收入来源很稳定,因为王大力的服装厂盈利、蒋季同的玉容品牌利润、部队的药方分红,都是她源源不断的生财来源。 所以趁这次广州之行,再投资一个鞋厂,也是可行的。 只不过需要考察才能确定怎么投资,所以苏云云把这个想法先记了下来,到了广州再再行动也不迟。 当下她和刘明刘亮兄弟俩只是萍水相逢,没有必要掏心掏肺把自己的想法告知他们。 不过苏云云对这两兄弟很欣赏,所以鼓励刘家两兄弟,“你们的想法很不错,只要认真做事,也不是没有可能为鞋的发展贡献属于你们自己的力量的。” 然后她想了想,“我是苏云云,以后有机会,也是去广州,以后有机会再见面,希望看到你们能有更好的发展。” “唔,从你的言语上感觉你也是读过书的,怎么……”刘亮听到苏云云说的话,心中亮起了希望的灯光,感觉她此刻的形象十分高大,同时感觉她此刻的装扮有些违和。 苏云云没来得及说什么,就被刘明打断,“不该问的不要问,你忘了咱们知青回城的事情了吗?” 刘亮随即面带歉色的看向苏云云,“不好意思,刚刚是我冒昧了!” “没有关系,”苏云云不介意,“听你们这意思,你们也是知青?怎么不在家里找个工作?” “这个说来话长,”刘明面带苦涩,“你也知道当下知青回城的太多了,可是城里哪有那么多岗位给我们工作啊!” “嗯,好多人整天无所事事,在街上闲逛,都成街溜子了,加上与家人之间有隔阂,不像以前那么亲密无间,很多人都颓废了,不知道人生的方向在哪!” “我们哥俩不想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下去,所以就找人凑钱南下去打拼。” “天地这么大,我们就不信,只要我们有手有脚,怎么可能就没有我们的立足之地。” “还有,如果我们闯出名堂了,或者能挣到钱养活自己,那么我们就可以回去现身说法,让身边的朋友和家人跟我们一起出去闯荡,不至于荒废人生。” 苏云云听了由衷佩服,这是敢于拼搏的一代人的缩影! 有这样的拼劲、闯劲,怎么会干不出成绩呢? 想到这里,她心中有个隐隐的决定,但是想到八字还没一撇,决定还是算了! 要是有缘,定会再次相见。 那么也不是没有机会一起合作。 随后苏云云便与眼前的刘明刘亮两兄弟聊着天,把两人的背景了解的一清二楚。 但是自身的信息却没有怎么透露。 毕竟她这身装扮和她的身份也相差太大了。 如果真的说出自己的身份,估计他们俩也不会相信的。 其实刘明刘亮也不是没有敲边鼓的询问,但是都被苏云云一两拨千金的给避了过去。 后面想到一个女人孤身在外,谨慎点才是对的。 后面也就没有再追问下去。 这让苏云云感到十分舒适。 有分寸感的人才能走的更远。 等对面卧铺三人灰头土脸的回来后,对着他们指桑骂槐,苏云云三人隐隐的对视一眼,刘明就率先开口,“你有证据吗?没有证据我要找乘警告你诽谤!” 对面三人面色一僵,随即孩子就梗着脖子要开骂,被男人一把捂住嘴,“孩子小,不懂事儿,你们大人有大量,原谅他,千万别去找乘警。” 苏云云三人面色沉沉的看着他们,过了一会儿,直到把他们看的心底七上八下,才说了句话,“行吧!” 对面卧铺的男人女人这时才缓缓吐口气。 终于不用再去面对那乘警了! 刚才那段时间简直了! 噩梦一般的存在。 丢了钱还被骂,有谁比他们惨! 现在他们只想早点到海市,不要节外生枝。 丢的那钱让他们伤筋动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得节衣缩食,节俭再节俭过日子。 还有那喜欢的麦克鞋,就得等等了,得看明年下半年能不能缓过来才能考考虑。 而且通过这次,他们也长了教训。 因为那乘警说的对,当下治安不好,别人都不敢张扬,偏他们露财不是说,还那么嚣张,小偷不盯着他们盯谁啊! 谁让他们是那肥羊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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