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泰走后,苏云云在脑海里盘算筛选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 她站起来在西厢房踱步,想的头都发麻。 算了,就让苏泰先顶着,总之这是他自己的事业,该出力就出力,不能老想着依靠别人,这还怎么成长! 想通之后,苏云云的心瞬间轻松了许多。 船到桥头自然直! 搞不好哪天人才就出现了。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众人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说的就是机缘! 所以苏云云决定先等等,不能过于心急。 事缓则圆嘛! 很快就到了开学的前两天,蒋玲玲提前打了电话,让苏云云早点去宿舍,大家可以好好的见面玩玩,毕竟隔了这么久,非常想念大家。 苏云云欣然应允,和苏母说要去学校宿舍见室友。 苏母没有驳回她的需求,而是直接喊上苏泰,“去送你小妹过去,然后就在学校里等着,趁这个时间还能和玲玲一起玩玩,等你小妹要回来了,你再接上她一起回家。” 苏泰直接答应,对着苏云云说道,“走吧!” “我怀疑你答应的这么干脆,不是为了送我,”苏云云充满怀疑的看向苏泰,“而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就像娘说的,想去和玲玲玩吧!” “哎,可别这么说,我是这么见色忘妹的人嘛!”苏泰坚决不认苏云云的说法,“跟玲玲玩,那是顺便,送你才是主要的。” “我怎么那么不信呢?”苏云云看着苏泰口是心非的样子,笑着开口。 “快走吧!你室友应该到了,咱不能去晚了!”苏泰不想就这话题继续聊下去,否则肯定会被聪明的苏云云套出话来。 两人刚走到宿舍楼下,就见到高倩云和一个面色黝黑但是戴着眼镜的男人站在树荫下,高倩云手里还牵着一个三四岁的男孩儿,孩子虽然不胖,但是浑身收拾的非常干净,看起来挺惹人疼的。 苏云云让苏泰等她一会儿,才走近和高倩云打招呼,“倩云,你怎么没上楼啊!还有他们是谁呀?” 高倩云一看是苏云云,连忙跟苏云云打招呼,“云云,她们还没到,我来的早,就先在这边跟我丈夫姚斌、儿子姚军聊会天儿。” 说完便把苏云云介绍给他丈夫,“姚斌,这是我经常跟你说的非常聪明的苏云云。” 姚斌和苏云云互相打了招呼,随后苏云云就从口袋里掏出大白兔奶糖递给姚军,“小朋友,喊阿姨,就给你吃糖哦。” 这大白兔奶糖自从苏云云怀孕后,身上总是装上一些,只要肚子饿了,就剥一颗塞到嘴里,补充能量,这会儿正好派上用场。 姚军看到奶糖后眼睛里充满渴望,但是仍然先看向高倩云,直到高倩云冲他点头后,他才伸出小手接过来,“谢谢阿姨。” “小朋友真乖!”苏云云夸赞了乖巧可爱的姚军,然后想起刚刚高倩云脸上一闪而过的忧色,忍不住问道,“倩云,他们是送你来上学的吗?是不是很快就要走了啊?” “他们不是送我来上学的,”高倩云想了想还是决定说道,“我丈夫姚斌是京城下放的知青,因为我考上了大学,村里的知青回城名额就优先给了他,所以这次他跟我一起回京城了。” “啊,这是好事儿啊!”苏云云觉得这样两人就不会两地分居,可以长相厮守在一起了,“以后你也可以办理走读,啊,不对,家得离这里近才行,不然办了走读,路程太远,每天往返家和学校,你就会太忙也额太累了。” “家里学校虽然不近,但是距离也还好,乘坐公交车半个小时就能到了!”高倩云看着不远处姚斌为了让她方便跟苏云云聊天,特意把姚军带到一旁吃糖,而姚军因为吃糖脸上漾开了纯真的笑容,“所以接下来是要办走读了,我得多陪孩子呢!” “那不是挺好的嘛!可是你刚刚为什么发愁啊?”苏云云觉得这是好事情啊,为什么脸上会有愁思闪过呢? 高倩云望向姚斌,“他虽然带着孩子回来了,但是家里的父母却都不在了,只剩奶奶一个人在家守着院子孤独的过生活,我们得让她安享晚年,就打算送孩子去托儿所,放学的时候请奶奶帮忙接送,然后让姚斌找工作,因为如果等分配,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而我们等不起。” 找工作? 苏云云脑海里灵光一闪,“他要找工作?不打算考大学吗?” “不了,他原本高中都是勉勉强强才读完的,现在他说家里有一个大学生就行了,”高倩云说起姚斌脸上露出甜蜜,“他是男人,那么现在得他来养家糊口,就像在农村一样,我们的工分多数都是他挣得,而且为了让我们娘俩过得更好,他还趁农闲时间,帮人建房挣点外快。” “建房?”苏云云十分意动,“他不是京城人吗??怎么会建房啊?” “其实这个问题一开始我也问过他,”高倩云说起姚斌滔滔不绝,“后来才知道他爸就是干这个的,据说手艺非常好,活儿也多,从小就喜欢跟在他爸后面跑工地,上了初中就开始搭把手帮忙建房了,所以很懂这些,再说要不是因为他会这个,我考上大学后,也会没钱来京城上学,因为只靠挣工分,火车票都会买不起。” “那说明他很有能力,也很疼你!”苏云云顺着高倩云的话说道。 “我知道他疼我,能力也不差,不过啊,他这人就是有点太讲情义,这次回京城,原本可以早个十天半个月回来,时间就充裕许多,让他好好的找工作,可是他却说已经答应别人建房了,还要带着一些人去帮忙,如果他走了,这建房的活儿他带的那些人就没法干了,生活上肯定会受影响,所以才放弃那么早回京城找工作的机会,待在农村把人的房子建好后才出来。”高倩云虽然语气带着抱怨,但是面上却露着自豪。 “这说明他重承诺!你真有福气,找到一个这么好的男人!”苏云云听到高倩云说的之后,觉得姚斌是那种对家庭很有责任感的男人,而且心胸很宽广,否则不会愿意让媳妇儿参加高考,并努力挣钱送她出来上大学。 “我也这么认为!”高倩云听到苏云云夸赞姚斌,与有荣焉,非常开心 而苏云云此刻心中思量,这么好的人才就在眼前,要是问都没问就放过就太可惜了,所以主动问道,“那我想问下,他想找什么工作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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