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晚娘解释过,北子鉴才是真的听懂了。 “高。真是高啊姐! 这书契一签,手印一按,你别的都能造假,手印能造假嘛。还得是我姐啊,一般人可想不到这些。” 北子鉴人高兴极了。 “你别捧杀我了,既然都知道怎么办了,就去办吧,别忘了给咱们成衣铺澄清。” “这你放心,我来。” 天色将晚,沈晚娘便没有回家,而是去北州的住处过夜。 他们行车到宅子的门外,却看见门口已经站了一个富贵老爷和自己的手下人,似乎在等人似的。 大虎停下车便问,“你们找谁。” “你们是霍家的人吧。” “是,我们是。” “我就是在找你们,你还不知道吧,这间宅子本来是我的,当初租赁给了来自哈密的阿吾力等人。后来阿吾力走之前告诉我留给你们继续住。但是现在,这房子租赁的日子已经快要到期了。 就到这个月月底。” 沈晚娘下了车来,她也听明白了。 看来以后这宅子不能随便住了。 “可以继续租吗。”大虎问了一句。毕竟师娘常常要去道观还有成衣铺,没有个自己的住处的话只能每次住客栈。 “这个……”房东人家不是很愿意,“老实说,这处宅子我们家也没人住,本来是愿意租赁出去。但是现在家里都觉得租赁的话很麻烦,时不时就要换人住。 我们想一次给它卖掉。” “那你打算卖多少钱呢?”沈晚娘问。 “四千两。”房东伸出了四个手指头。 大虎听了一阵肉疼啊,这个宅子竟然要四千两,要是在他们安乐镇的话四千两够买一大片宅子了。 沈晚娘倒是不怎么惊讶。 北州城毕竟是北州城,不是小县城和小镇子能够比的了的。 而且北州地大物博,经济也算繁荣。 一来她确实是需要有一处宅子在北州,这样出行落脚都很方便。 就不说以后霍辰长大了,有没有需要住到这边来。 再者说,她很看好北州的发展,随着一个城市发展迅速,与之成正比的房价也会提升。 其实就算是投资的话也一样是值得的。 沈晚娘笑笑,“房东,你看我们在这里住了这么久了,也算是有缘了吧。既然这样你就给我们便宜一些,我们买下算了。” “嘶……确实,你们人还不错。不过我这宅子可不小,你看看两进两出,后面还有后院呢,养花种树开水塘都没有问题。 你看看这装潢,都是最好的花梨木,冬暖夏凉又结实,大雪冰雹什么都不用怕。” 沈晚娘耐心的听完,“你就说能便宜多少吧。” “嗯……三千七百两。” “三千五百两。”沈晚娘又还了一步。 “这,你让我再考虑考虑。”原房东把房子看了又看,咂咂嘴,“行,既然如此,那就三千五百两。不过你得一次给我付清,我立马也给你到衙门过户去。” “没问题,咱们明天早上就把这事敲定了。” “那我回去跟夫人说一声。” 房东告辞而去,大虎唉声叹气,“师娘,真的值得吗,三千多两,要是在北安县能买更大的宅子。” “你也知道是北安,这里是北州城。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反正又不是买不起,就兹当投资房产了。” 大虎感叹,“师娘真是财大气粗。” “走,庆祝明天拿房,今天我带你下馆子去!” 一路上,沈晚娘又和大虎聊了许多,比如她建议大虎也早早准备一些房产在自己的名下。 等以后有了喜欢的姑娘就可以把人家娶回家。 大虎深以为然,说是回去就存钱买宅子。 一夜无事。 第二天房东夫妻俩就来了,按照之前说好了,沈晚娘一次付清三千五百两,买下了这处宅子。 到当天的晌午后,就正式在衙门里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 看着房契上自己的名字,沈晚娘由衷的感到一种幸福感。 如果可以的话,这辈子她要在北齐十四州里各处都买下自己喜欢的宅子。 等自己和君安老了,冬天就在南方防寒,夏天就回北方避暑,那时候她每天和君安一起游山玩水,家里的家业就给孩子们。 想想这一辈子真是没有虚度。 沈晚娘把房契收到了随身实验室里。 这样哪天再见到君安,随时可以拿给他看看。 隔日见到北子鉴,她把这个事情顺嘴一说。 北子鉴比她还高兴一样,“还是以前那个住处呗,三千多两也不贵,哈哈,我也到你隔壁去买一处去。” “你买我隔壁干嘛!”沈晚娘细思极恐。 “姐你想啥呢,我是想着迎春要嫁过来的话跟我们这边都没有熟人,我们搬家住在你们隔壁,这样你们天天有话聊。” “哈哈,原来在想这个事呢。”沈晚娘这回可赞成北子鉴的想法了。 两个人头一次聊的很投机。 外面,北子秋笑着走了进来,他一身素色长袍双手背在伸手,人还是那么端方雅正。 “大公子。”沈晚娘见礼。 “沈大夫客气了,你可是我们家的贵客。来,素枝快来,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沈大夫。” 在北子秋身后,还有一位看起来同样端方雅正的年轻夫人。 夫人一身萝紫色的广袖长裙,脖子上挂着一串成色极好的珍珠翡翠项链,气质婉约而富贵。 北子鉴一见来人,比见了北子秋还兴奋呢,“大嫂,你回来啦!你回来这事怎么没有人提前告诉我呢,我好亲自去接你去。” “我又不是新媳妇了还用你们接吗。再说,子秋告诉我了,你现在可是大忙人了。” “哈哈,我哥就是寒碜我呢,我哪儿比得了他啊。对了,大嫂,这得空了上我们成衣铺看看去啊,要是有你喜欢的样式,直接就送给你。” “那我得去,我得支持支持我亲弟弟去。”biqubao.com 叔嫂俩这么有话说,北子秋都觉得自己是多余的了,“素枝,别忘了我给你说的沈大夫。” “沈大夫,这是我夫人年素枝。” “诶诶,对啊,瞧我让子鉴叫过去了。这位就是沈大夫?这模样可真俊啊,连二十岁都不到呢吧。” “哪有,我已经二十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013/69201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