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你就听他们二老的吧。”沈墨也帮腔。 沈晚娘还能说啥,“那行吧,既然你们这么觉得,我也只能暂时同意了。等我把镖局开起来,再给你们换。” “诶,听闺女的。” “这工钱嘛,就先一个月四百文,等以后干熟练了,就给你们涨。” 一个月就算四百文,两口子都出来干,一年也近小十两呢。 徐氏和沈翠山都很满意。 在这干有银子赚还能常常跟闺女见面,真是美事一件。 至于住处沈晚娘是想让他们住进新宅子里的,可他们俩就是不愿意,说娘家人不能厚脸皮的住人家婆家。 沈晚娘只好就近安排在两个铺子里先住下。 最后就是沈墨本来是在香花镇的一个小学堂里读书的,爹娘都出来了把他一个人放在家里也不放心。 沈晚娘就决定安排他在就近的学堂里念书。 徐氏还给沈墨提了要求,念书是念书,可下了学一定要来姐姐铺子里帮忙干活。 这个沈晚娘倒是没有反对,因为她一向认为读书不能死读书读死书,其他的活计能做的也要做一做多锻炼。 霍君安这边把给学堂捐银钱的事情跑完了。 这回做了好事,附近不少人家对他们夫妻俩都是赞不绝口。 再给沈墨办念书事情的时候,哪个学堂都挺乐意收。 一来二去转眼就到了二月末,天暖和起来,路边上大柳树的枝条都有些柔韧了,好像随时都能吐露出嫩芽来。 春日里昼长夜短,生意也渐忙。 沈墨一下学就来铺子里帮忙了,肩上搭着个白毛巾在铺子里跑来跑去。 眼见门外又来人了,他忙着迎接出去,“客官,吃点什么呀?” 这回的客人岁数不小,穿的也是很讲究,一看就是生人,沈墨比以往更加客气,找了一处宽敞的位置把桌子擦了又擦。 “你们这最时兴吃啥?” “我们这卖的都时兴啊,地锅鸡,还有麻辣串串最好吃。要不你都点了一块尝尝?” “呵呵,都点了我吃不完,就给我拿几个串串吧。” “好嘞。” “小兄弟,你们这可有一个姓霍的镖师啊?” 沈墨来这边之后也知道姐姐姐夫一心想开家镖局,他姐夫就算是个镖师。 他便道:“你是找我姐夫的吧?我姐夫叫霍君安。” “对对对,瞧我这个记性,就是这个叫霍君安的,我这回是来找他的。” “那行,我给你喊去。” 放下串串,沈墨就颠颠跑着找到沈晚娘和霍君安了。 “姐,姐夫,铺子里有客人找姐夫,看着人家还挺有钱的。” “是嘛,那我现在就过去看看。” 霍君安这边一到铺子里,那吃着串串的人立刻站起来了,“霍兄弟。” “是孙大哥。” “你还认得我?” “怎么会不认得,上次在傅家咱们见过。” “对对,我这回可是特别来找你的。” 来人说明了来意,和霍君安聊了又聊。 等沈晚娘到的时候,霍君安已经送着这位出了门去。 “是谁?”沈晚娘捏着帕子过来轻问。 “是县城谭老板家的管事。”霍君安提了口气才对沈晚娘道:“这回我可得跟你说一个事,是好消息,也是不太好的消息。” 沈晚娘一猜就知道,“是又要出远门了吧。” “让你说对了。” “这回去哪儿?” “京城。” “……”沈晚娘一愣,真没想到竟然是京城,京城不仅远,而且那还是天子脚下呢。 沈晚娘一穿越来就在这小山村里,还真不知道京城会是什么样,会是怎样的繁华万千。 她对京城的景象十分向往。 “我也想去。”沈晚娘眼巴巴说。 “啊……”霍君安愣了一下,本来担心这媳妇不让自己去呢,没想到连她自己都想去。 再想想沈晚娘的性子,她好奇也正常。 “要不,我这一回也把你带上。” “真的可以吗。”沈晚娘心花怒放,对去京城充满了期待。 可再一想想,铺子,公爹,爹娘还要两个孩子都在自己身边呢。 眼下根本离不开人啊。 理智让沈晚娘打消了这个念头,“这回还是算了,咱们家里离不开我,万一一去几个月家里要是有什么事都没有人做主。” “这倒也是。” 想想要和沈晚娘分别,霍君安心头不舍。 甚至都有点动了拒绝这位谭老板的念头。 可男人总归是男人,自己还没有正式的娶媳妇呢。 “这次我去京城有什么特别想要的没有,我去了之后肯定给你带回来。”霍君安又道。 沈晚娘是很满足的,不管怎样,不管这男人去哪里总都是想着她的。 “我什么也不要,只要你早去早回,安安全全的回来。”沈晚娘端着霍君安的脸说道。 每天都在一起,突然就要分别,两个人的视线都离不开对方了一样。 沈墨刚送走一桌客人,擦干净了桌子,一回头就看见了他姐和姐夫这样的一幕。 “……”沈墨突然觉得这不是他小孩子应该看的东西。 红着脸就先跑开了。 这一批货送的急,据说是年前就应该送到的因为过年而耽搁。 所以霍君安明天就要出发去县里。 吃过晚饭,沈晚娘就一直在霍君安的屋里帮忙,京城她也没有去过,不知道是冷是热,厚的衣裳和薄的衣裳就全部都要塞进包袱里。 还有碎银铜钱分别放到几处口袋。 她一边装一边唠唠叨叨给霍君安听,“出门在外,一定要有心眼,万一遇到了坏人就不好了。” 上次卖狗熊出岔子的事情让沈晚娘很不放心。 霍君安也不烦,他一向都挺喜欢沈晚娘一直像个唐僧一样在他耳边念个不停。 这最起码说明,她是这么关心他,她心里有他。 “最后,还有这个香囊我亲手缝的你一定要带上,里面有我给你淬了药的针,必要的时候能派上用场。” 沈晚娘唠叨了半天也没见霍君安回应,心想他是不是听厌了。 一转身就撞上他解结实的身体。 他壮实的身躯像是一堵温暖的墙,把她结结实实护在臂弯里。 “怎么啦?”沈晚娘惊讶。 “我就是想抱抱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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