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和我媳妇一个想法。” 双方都挺乐呵,沈晚娘把这一家安排好位置,又去迎接其他客人了。 不一会儿,和曹杏花一块欺负月儿的另外一个小姑娘也跟着爹娘来了,沈晚娘的热情是一样的,其实只要孩子还算能教化,爹娘知书达理,她也不会总记着一点小事。 毕竟住的这么近,还是和和气气的好。 这小姑娘叫李秀儿,也被沈晚娘喊来月儿拉过去一块玩了。 大多数小孩子本来都没有什么心机,开始有点别扭,后来也很愉快的玩到一起了。 “大嫂,好像人差不多了。”韩三齐暗暗清点过后道。 “行,那咱们就上菜。” 这顿饭沈晚娘十分讲究,四个凉菜,四个热菜,两个大菜一个汤,热气腾腾的送上来,所有人都露出期待的神情。 “霍老板,真是阔绰啊,请我们吃这么好。” “既然请大家伙吃饭,就没有不舍得的道理。” 霍君安今天穿的气派,玄色的束腰长袍,头发高高竖起,这知道的是饭馆的老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没落的王公贵族。 不少女子的目光都落在霍君安的身上。 这男人,啧啧,模样好,有本事,谁要是嫁了他准是享不完的福气。 想想自己嫁的男人不是脾气差爱喝酒,就是圆滚滚的像是个狗熊,心里头不禁酸溜溜的。 可她们转而再看一眼沈晚娘,这股酸气顿时又没了。 霍老板是好,可霍夫人配霍老板也是天造地设郎才女貌啊。 “好了,既然大家都到齐了。我就说上两句。”霍君安站着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面向大家伙。 “真是感谢大家伙百忙之中来我们家铺子吃上这顿饭。来的呢,都是我们的亲朋好友,要么就是街坊近邻。我们家是从乡下来的,我和我家夫人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离不开我夫人聪慧的头脑,离不开我们自己个的拼劲儿。” “也同样离不开大家伙的支持,就说刘老板,当初我和我夫人来镇上摆摊,就摆摊在你家门口,要不是你们大度能容人,也不见得有我们的今天。” “客气了客气了。”粥铺老板连连作揖,“咱们是互利互惠啊,当初我们粥铺买卖不行,多亏了你们给我们推客人出主意,才有我们家的今天。” 霍君安微笑,“那我们说王大彪,这么久以来可是我的好兄弟,帮了我太多次。” “大哥,既然都是兄弟,那你就别那么客气。”王大彪是个剽悍的主儿,酒杯端起来了,“咱们大家伙干一杯!” “好,我来敬大家伙。”霍君安双手持杯一口气喝了下去。 在座的男人也纷纷起身举杯,喝了个痛快。 一杯下来大家伙都放松了。 霍君安又道:“今天这顿饭呢,我还想说几句别的,除了感激大家伙,也跟大家伙赔个不是。我要出去走镖,家里夫人一个人很多事忙不过来。这对亲戚朋友也好,客人也罢,难免有疏忽怠慢的地方。要是过去有个什么让大家伙不满意的,希望大家担待。” “霍老板你这话说的,你对我们还不好吗,再说你们啥时候怠慢过我们。” “就是,霍老板把心放肚子里,我们心里都有数。” “那我就说这么多了。”霍君安坐下。 “嫂子,要么你也说几句。”孙青梅笑眯眯的对身晚娘拱火。 “霍夫人说几句呗。” “我还能说什么,你们能来我就高兴。一句话,众人拾柴火焰高,以后咱们互相帮衬都芝麻开花节节高,我们明年啊越来越好。”沈晚娘热情如火。 “越来越好。” “大家喝酒吃菜。” “干杯。” 众人吃了起来,各自露出满意的神情。 “这家菜真好吃。” “那肯定啊,人家开饭铺的。” 众人吃的满意,霍君安和沈晚娘相视一笑。 沈晚娘这回摆酒的目的其实也很简单,就像是霍君安说的那样,大家热闹一番,谢谢他们,也让过去有什么小摩擦的翻过这一页。 这一顿饭吃完,众人各自寒暄告辞。 霍君安和沈晚娘在门口一一送别。 等到大家伙走得都差不多了,沈晚娘就看见了屋里苏盼弟和李秀儿两家还没走呢。 苏家娘子许是不好意思,“唉,你说这几个孩子玩到一块去了,还舍不得走了呢。” 的确,小月儿她们三个女娃还正在玩的不亦乐乎,都出了一身汗。 “秀儿,秀儿,咱们该回家啦。”李家娘家喊着自己闺女。 李秀儿闻声撇撇嘴,“娘,我还没玩够呢。” “你这孩子,也太贪玩了些。”李娘子无奈。 沈晚娘见了安抚道:“算了,孩子们愿意玩就一起玩吧,几个小姑娘一块玩也做不出什么调皮的事。” “诶,这里还有些没人动过的剩菜,你们两家若是不嫌弃的话,就包回去吃。” “这不好吧。”两家娘子都讪讪的。 但霍家的饭菜真的好吃,吃了一回还想二回,她们心里是想要的。 “客气什么,我来给你们盛。正好,我们这收拾收拾也该回家去了,到时候咱们一块回。” “那咱们听霍夫人的。” 李家苏家两家男人两个大木头似的站在那。 突然李娘子推了她相公一把。 “愣着干啥,咱们都是街坊,帮帮忙去呀。” 被媳妇一提醒,俩人立刻帮衬起来,收拾起桌椅碗筷。 别说人多就是干活快,不一会儿就收拾的利索干净。 拉姑忙道:“老板娘,剩下的交给我和三齐就行,你们都别干了,辛苦一天回家歇着去吧。” “你们俩也早点歇着,别累着。” 这样,霍家李家苏家三家人一块踏上了回家的路。 熟悉些了处的就自然了。 李娘子和苏娘子跟沈晚娘说起附近的事情,谁家老人活了一百岁,谁家生了龙凤胎,和街坊亲近起来,沈晚娘了解的一下就多了。 后面大人有说有笑,前面三个孩子更是乐成一团手拉手的跑,笑声跟铜铃一样一串串的响在胡同里。 “娘,娘。”曹杏花隔着门缝看了一眼,就颠颠颠跑屋里找她娘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013/69201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