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福生这么一吓唬,许老板顿时又迷糊了。 想想这个年轻女大夫说的确实准确些,可毕竟是太年轻了啊,自己媳妇已经病成这样了,可不能得罪了这个祝神医。 金夫人可不爱听吕福生这话,“看你把你师父说的这么有本事,我家敏兰怎么没在你师父这治好。” “那谁说得好,本来在我师父这吃的药。结果你又跑去那女人那瞧,到底是谁的药的药劲儿起的作用可不好说呢。” “你真够强词夺理!” “这,二妹啊,这不是发脾气的时候。”许老板着急的劝说着:“现在你姐姐还在病床上等着呢。” “姐夫你这是不信我吗?” “我……” 这时候,祝明义却淡淡开口了,“既然这个沈大夫这么大的本事,我看这一次就让给许夫人先看看吧。” “师父!”吕福生诧异的叫道:“咱们凭啥让她先看,显着她的本事吗。” “呵呵。”祝明义笑了笑,“福生,咱们行医的最重要的是给人瞧病,反正都是瞧病谁瞧好了不是瞧啊,对不对。既然这位沈大夫能治好拉姑,也一定能治好许夫人吧。” 哼哼。 他倒要亲眼看看这个女人能有多大的本事。 吕福生不太明白自己师父的意思,但师父都这么说了,他就顺势改口,“行行行,让你看,你要的看的好就罢了,看不好可丢人哦。” 沈晚娘余光从祝明义面上扫过,心说这祝明义可真是个老狐狸,这明显的不是真心为了她好,而是为了看她的笑话呢。 但沈晚娘也笑了,她的笑话可不是那么好看到的。 “许老板,那我就给许夫人检查检查吧,不过女人家的检查,大家都回避一下。” “对对,沈大夫看病有她的法子,咱们不能打扰。”金夫人配合着把所有人都叫了出来,门也给她关上。 祝明义和吕福生也没走,等着沈晚娘的诊断。 屋里许夫人已经快虚脱了,迷迷糊糊中,也看不到沈晚娘打开了随身实验室。 沈晚娘在选择了血常规和激素检查,做了ct,结果出得很快,一串串数据出现在点子显示屏幕上。 沈晚娘一目十行的扫过。 “我已经诊断过了。”沈晚娘说着拉开了门。 “是什么病?”金夫人追问。 “许夫人这个病我认为是甲状腺肿大。” “那是什么鬼东西?”吕福生哼笑,“我九岁跟着师父学医,我今年都三十了,甲状腺我这辈子听都没有听说过。” 沈晚娘白他一眼,“你没听说过的东西多了,我在说话的时候希望你不要打扰我。” “你……”吕福生气的跳脚,很想骂街。这女人竟然这么目中无人呢。 金夫人最不怀疑沈晚娘,“那能不能治?” “本来如果你们找我找的早的话,靠着吃药就可以治愈。这位许夫人实在是晚了,所以我必须要为她做个手术。” “手术……那不就是开刀?”金夫人惊呼,“很危险吧。” “不算很危险,基本上也就半个时辰的事情。怎么样,病情着急,如果你们都同意的话,那我明天早上就来。” “好,就按照你说得来。”金夫人有经验直接就同意了。m.biqubao.com 吕福生气狠狠道:“我就不信,还开刀,开吧,到时候开出人命来我看你们怎么哭!” “师父,我们走。” “君安,我们也该回去了。” 沈晚娘忙着要回去好好休息,明天才能有精力把手术做好,所以她和霍君安走的比较快,走在了前头。 霍君安的马车很稳。 沈晚娘也想了很多,古代人的一切都比较落后,不光是医疗资源不足,就连想要学医的人都不知道去哪里学。 可这个祝明义明显多年行医,为什么医术水平并没有多么高深。 是不是说中医博大精深除了需要一个人的努力之外,天赋和悟性更重要。所以根本不是中医不行,而是那些大夫不行。 如今她看了许多医书,最多也只是小毛病才敢下药,遇到严重的问题的时候总有她想不透的地方。 她真希望有一天能够遇到一位真正学有所成的中医学夫子来教习她,让她成为一个贯通中西医的好大夫。 砰。 马车车身突然被人一撞,车身狠狠颠了起来,沈晚娘差点撞到头。 “怎么回事?”她拉回思绪问道。 霍君安的声音里带着气愤,“刚刚那个大夫的徒弟,他故意撞的。” 忍字头上一把刀,沈晚娘不满撩开车帘就骂了过去,“那边的车夫你是没长眼啊!会不会驾车,不会就不要驾了!” “哼,那叫好狗不挡道。”吕福生刚刚超过霍君安,扭过头来恶狠狠的说道。 霍君安点点头,“晚娘,你坐稳了。” 驾! 霍君安驾着马车突然快了几步。 吕福生以为他要超过去,也加快了速度。 沈晚娘在车厢也看不出怎么回事,就感觉自家的马车好像突然方向一转。 后面就传来了马的嘶鸣声。 然后砰的一声,挺大声响。 沈晚娘连忙撩开马车窗的帘子往后一瞧,可好家伙,吕福生架的马车竟然翻车了! 这是被霍君安别翻了。 霍君安叹气,“唉,没想让他翻车的,怎么就这点本事。” “哈哈哈。”沈晚娘大笑,“好狗不挡道嘛,他自己说的咯。” “沈晚娘!”摔在地上的吕福生气的跺脚大骂,“王八祖宗的,你们缺德不,我们家的马车你配得起吗!” “别骂了。”车厢里的祝明义已经快倒立了,“你赶紧把我扶起来。” “奶奶个腿的,他们好不着。” 这不过是个小插曲,沈晚娘和霍君安也没有真的当回事。天太晚了,直接回去了镇上铺子里睡觉。 第二天一早,沈晚娘准备好霍君安再次把她送到了香花镇的许家。 许家人在金夫人的张罗下都准备好了,一家人等着沈晚娘的到来。 “沈大夫,你可一定要治好我娘啊。”年少的许欢在沈晚娘进门时真诚又虔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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