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大义这下听明白了,可却是从来没有想过这些,一时间他还需要思考思考。 沈晚娘也看出他的心思,笑道:“你不用着急回答我,你可以今天晚上再好好想想,要有这个心思明儿找我去也行。” 说完,沈晚娘就回家做肉了。 新鲜的五花肉洗干净切块,准备好大葱、生姜、白酒、白糖八角等等。 五花肉过沸水捞出,干净的锅里烧热炒个糖色,等五花肉块全部裹上糖色,生姜一放,各种佐料依次放入。 最后倒水盖锅盖,中火顿上两盏茶的功夫,这红烧肉就发出香味了。 最后大火收汁,筷子戳一戳,鲜亮弹软,色香味俱全。 韩三齐那边狗鼻子早已经闻见了,喜滋滋跑过来问道:“大嫂,咱们又吃红烧肉啊。” “对啊,我的厨艺怎么样?” “那是越来越好了,什么时候咱们开一家大酒楼大嫂的厨艺在都不用请厨子了。” 沈晚娘对这话很是受用,“不行啊,咱们这小镇子装不下一个大酒楼。” “也是,大酒楼得去县城里开,那县城里都是有钱的当官的,一准能让咱家的大酒楼红火。” “你说的很对,以后咱们当上了财主,也要开一个大酒楼。” 这会儿另一个锅里米饭也熟了,粒粒分明散发着大米的天然香气。 “三齐,告诉拉姑,你们饿了就自己盛饭,锅里的肉随便吃。” “那怎么行呢,等等我霍大哥回来,最好等着他一块吃。” “行,你是越来越懂事了。” 他们正说到这,大门外面传来了开门的声音,就见霍君安牵着马车还就回来了。 沈晚娘笑着接出去,“可以啊霍君安,我们这刚做好饭你就回来了。” “大哥,今天吃红烧肉,可香了。” 霍君安闻言也乐了,“是吗,我这么有口福呢。” “快进来吃饭。” 一盆红烧肉,一盘小青菜,混着香喷喷的大米饭,简直不要太香。 沈晚娘对于自己的身材管理一直都有注意,她不会吃很多,一顿饭最多吃几块肉,吃得时候细嚼慢咽。 霍君安坐在沈晚娘对面,看了她一眼又一眼。说真的,有时候连看她吃饭都觉得是一种享受。 沈晚娘无意对上霍君安的眼神,害羞的低下头去。 拉姑瞧见了,桌子底下拍起了韩三齐的腿,韩三齐一双小眼睛滴溜溜一转就懂了,加了几块肉抱着碗出去吃了。 “我得去看铺子去,看看有客人没。” “我也吃饱了。”拉姑笑眯眯的溜走。 最后屋里就剩下沈晚娘和霍君安两个人。 霍君安又好笑又无奈,“唉,这两个人,好像故意的一样。” “你不就喜欢他们这样吗?” “当然喜欢了,这样,这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了。”霍君安真的很喜欢和沈晚娘的独处时光,这样安安静静的,说说话就觉得很惬意。 他坐的和沈晚娘更近了一点。 靠近她的时候,能闻见淡淡的形容不出的药香味。 让他更想靠近她了。 沈晚娘吃完了碗里的饭,起身收拾的时候腰处突然被霍君安揽住了。 “给我抱一下。”他情不自禁的说。 沈晚娘身体一滞,还是任由被霍君安抱在了怀里。 他的胸膛结实而温暖,靠过去的时候可以听的到他心脏有力的心跳声,她起初有几分紧张,但很快变成了安心和踏实。 她好像也很喜欢被他这样抱着的感觉。 其实,他们相处这么久了,从一开始的相看两相厌,到现在这么多个日子的朝夕相处,君安已经成为了她身边最重要的一个人,他对她好,给她遮风挡雨,无论去哪里都想着她。 这样的男人打着灯笼找又能有几个?沈晚娘知道珍惜。 甚至有时候她也有点期待他提起成亲的事情,那样他们真正的做一对夫妻,生两个漂亮的孩子也是幸福的日子啊。 至于财主婆不财主婆又能怎样不过是她以前随口一说的话,反正他们的日子已经越来越好了。 沈晚娘想到这,嫣然一笑别过身子来,“你是不是有什么话想跟我说?” 这问题冷不丁的一问,霍君安想到了这回傅员外的安排,这次属实是危险许多,车队的货物价值高,而且来回的路上会靠近好几处草寇山匪的聚集地盘。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傅员外这次一开口就是回来之后酬金可以给到三百两。 一个月三百两如果真的赚回来自己在镇上买宅院的肯定就不成问题了,作为一家的顶梁柱,安顿好一家老小是他的责任。 想到这里,他道:“嗯,我又要出远门了。” “这次去哪儿?”沈晚娘蹙眉,还以为他要说别的事情…… “西南方向的曲州。” 听到曲州,沈晚娘眉头皱的就更紧了,“那是哪里?是不是很远?” “唉,快靠近滇贵一带了,那里山多路少,所以一个来回至少要一个月才能回来。” “这么远,那你同意了?” “嗯,这一批货物送过去的事对傅员外来说很是看重,所以他希望带人过去他能安心些。” “会不会很危险?山多的地方不会有什么吧。” 霍君安看着沈晚娘紧张的样子,扯扯她脸上的一点点婴儿肥,“是不是担心我?” “当然担心你了,你要个什么事情,难道要我守寡吗。” 霍君安勾起了唇角,又抱了抱沈晚娘,“别担心,相信我的能力,我一定会平平安安的把银子赚回来。” “我还没八抬大轿的娶你呢,怎么会让你守寡。” “可我还是有点不想叫你去。”沈晚娘嘴巴扁起来,这也太远了,去北边还好毕竟熟悉些,南面谁知道会遇到什么呢。 “我知道你不放心我,可我已经答应了人家。” “你不就是想赚银子吗,这一回他一定承诺了你很多。我们在家里做买卖,也可以赚不少银子啊。” 霍君安拍拍沈晚娘,“那是你赚的,不是我赚的。” “跟我还要分这么清楚吗。” “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我霍君安是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我必须养得起我媳妇孩子。再说了,这一次不危险,带的人也很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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