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恶毒?难道不是你先招惹我的。”沈晚娘余光扫过不远处,“你继续闹吧,你的男人过来了。” 果然,铺子里胡文元和胡老太一起走了出来了。 他十分欣赏的看着沈晚娘,“这么大的铺子,这么多客人,竟然都被你打理得井井有条,我真是由衷的佩服你。” “言重了,也不光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还有君安呢,包括三齐和拉姑,他们都很能干。” “看看,咱们晚娘就是老板娘的风范啊。”胡老太怎么看她都觉得稀罕,又别向自己儿媳妇,“文元媳妇,你可得跟你这堂妹好好学学才是。” 沈楚娘这会儿冷着一张脸,一个字都不想说。 “楚娘,你这又是怎么了?”胡文元诧异的问。 “没什么,既然没事了,我们就早点回去吧。”沈楚娘甩了脸子先出门牛车那边去了。 把胡文元和胡老太晾在了这里。 胡文元倒也还好,胡老太却露出了薄怒,“文元,你这个儿媳妇,还给不给我这个老太太留面子了。” “唉……”胡文元深深叹气。 “晚娘,让你见笑了。对了,这回复诊还要诊金不用?” “诊金就算了,咱们毕竟认识。早些回去吧,我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忙。” 胡家出了铺子的门。 三个人坐在牛车上神态迥异。 胡文元在前面赶车,左边看看媳妇右边看看亲娘,两个人各是一脸铁青。 “楚娘,咱们晚上回去做什么吃?”胡文元没话找话。 沈楚娘冷冷道:“那就吃菜丸子汤吧,再煮几个茶叶蛋。” “吃什么茶叶蛋,不年不节的,这日子是不准备过下去了吗,真是奢侈,也不看看自家什么日子。”胡老太在一旁轻哼。 沈楚娘心里压着火,这一下就冒出来了,“婆婆这是看我不顺眼吧,是觉得人家的媳妇好是吗。” “我提过别人吗,我可一个字都没有提别人。”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因为我没有给你生出孙子来!” “沈楚娘我真是不明白了,你脑袋里想什么东西,我们今天谁招惹你了,你就一下这个脸子那个脸子的摔!”胡老太语气也不善了,“既然你这么说了,你就给我生个带把的看看啊。” 沈楚娘一下就哭了。 “文元。” “娘……”胡文元一个头两个大,“你们能不能别吵了。” “儿子,你讲讲道理行不行,这一路上都是你媳妇再不停闹,要来也是她,甩脸子也是她,真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得了那个更年期综合征。” “你这意思你是骂我有病了!” “自从我进了胡家的家门,我对胡家怎么样不是尽心尽力,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 胡老太真是恼怒了,“文元,还不管管你这个媳妇!她是要疯了!再这么闹下去,我怕是这毛病又要犯了。” 胡文元这可着急了。 “沈楚娘!你别胡闹了行不行!你再闹下去,这日子就别过了!” 沈楚娘谁也不怕,偏偏就怕胡文元,她扁住了嘴巴,委屈得吧嗒吧嗒掉眼泪。 等回了胡家,她立刻收起细软回娘家去了。 胡文元本来是要追的。 胡老太在他身后叫住了他。 “你别追她,让她走,到时候自己在娘家待不下去自然就回来了。” 哼,那沈家是什么条件,能跟胡家攀上亲事这已经是高攀了,还想在这里拿捏我这个当婆婆的。 不可能! * 这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一直是干热干热的,有时候沈晚娘睡到后半夜都把后背睡得出了汗。 这样距离霍君安去塞北走镖已经七八天过去了,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做些什么?路上安全不安全? 塞北那么偏北的地方,会不会很冷呢? 沈晚娘每当睡不着的时候,就会反复的想起霍君安来。 唉,只能默默等着他回来了。 昨儿夜里睡得不算好,沈晚娘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韩三齐和拉姑熟练的招待着客人们,把奥尔良炸鸡和冰沙冰茶一杯杯卖出去。 沈晚娘则煮起了山楂来,如今铺子里每个人都很忙,她这个老板娘总待着也不像回事。 山楂片和果丹皮都卖得很好,现在不少商贩和杂食铺都来的她家进货。 还有再有不久就是八月十五了,她得再备下一些,到时候给娘家人也尝尝去,还有赵生儒和二胖狗子家等等。 这人忙起来,都来不及经常见老朋友了。 红色的山楂过水洗干净,全部倒进大锅里开火,山楂本来肉汁也不坚硬,永不了多久就煮的沙沙的。 在韩三齐的帮忙下,很快就产出了又一屋顶的山楂片和果丹皮。 她家的屋顶是土灰摸的屋顶,十分平坦,用来晾晒东西是最适合不过了。 因为屋顶是高处,沈晚娘站在屋顶上也两凉快些。 从屋顶向四周看去,能看见附近大片的商铺和街道。 街上来来往往,不少熟悉的人。 “诶……”沈晚娘的笑容突然停住了。 她赶紧了下了梯子往铺子外面去了。 “老板娘,怎么了?”拉姑诧异道。 “我看见我弟弟了。” 沈晚娘刚才在屋顶上也是亲眼看见了沈墨,沈墨骑着自家的毛驴正抹在眼泪呢。 果然,沈晚娘很快找到了沈墨。 “姐。” “沈墨,你这是咋了?怎么还哭起来了?” “姐,我姐夫在家不,娘说必须把姐夫叫过去看看。” “你姐夫走镖送货去了,怎么回事,你跟姐说。” “是咱家的西瓜,一夜之间全被人家砸了,砸了个稀巴烂。”沈墨一说就抽噎起来了。 “砸了多少?” “砸了足足一亩。” “什么……” 徐氏和沈翠山上次来的时候说过,今年的西瓜种的多一些,一共种了三亩。 这意思,一下砸了三分之一。 这可太可恶了。 “沈墨,你在这等着我,我跟铺子里的人知会一声,我就跟你回家去看看。” 沈晚娘把铺子交给韩三齐和拉姑。 他们两个也都懂事。 之后就和沈墨一起回了香花镇的沈家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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