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糙汉猎户后被掐腰猛宠_第123章 挖金子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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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心吧,我心里有数。走啊,到我家里坐坐。”
  “那就不了,家里素妍和孩子都等着我呢,我出来的时候她叮嘱我要早去早回。”
  “也好,那咱们就满月酒的时候再见了。”
  说了这么多朱子望还是难掩脸上的喜气,走得时候都是喜气洋洋的,还跟宋有志摆了摆手。
  宋有志笑着目送马车离开,心里的羡慕感油然而生。
  “大嫂,你的医术真是好,让人家感激成这样。”
  “他夫人不容易留胎,只是给她调理了调理,不过他们成亲三四年了才有了孩子,也确实是值得高兴。”
  “我和青梅成亲如今也是第三年了。”宋有志喃喃,“和我们一块成亲的宋家堂哥,孩子都已经第二个了。”
  “你们为什么不生?”
  “不瞒你说,大嫂,青梅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是怀不上,这么久了,一点动静也没有。”
  “郎中瞧过没有?”
  宋有志愣了愣神,突然抬眼看向了沈晚娘,他左思右想还是道:“大嫂,要么你来帮青梅瞧瞧是怎么回事,其他郎中看得好像不大管用。”
  “她啊……”
  沈晚娘和孙青梅可由来已久的不和,如今和宋有志的关系都缓和了,和孙青梅却完全没有。
  “大嫂,青梅她年纪小,出身又好,肯定是有些任性,你就不要跟她一般见识了,其实她这么久也一直都想要到孩子。”
  “那好吧,就按照其他人一样的诊金,看诊一次,是二十文。”倒不是沈晚娘善心大发,毕竟送上门的银钱没有不赚的道理。
  “好,好,我就回家跟她说去。”
  宋有志愿意,和沈晚娘分开后立刻就回了家里去了。
  “青梅,青梅你在家不。”
  “干嘛!”孙青梅正窝在床上正闷气,眉心间都皱成了一个川字,看见宋有志更是气愤了,一个枕头砸到了宋有志的身上。
  枕头是木头的,砸在手上可疼,宋有志疼得直吸气,“你这又是干啥啊,谁又招惹你了。”
  “你说是谁,还能有谁。”孙青梅故意抬高了声音,“我嫁进来是来给你宋有志当媳妇的,可不是当使唤婆子的!”
  王氏在隔间听见这话也很愤怒,葫芦瓢拍在木桌子上铛铛作响,“好一个当媳妇的!谁家媳妇不下地干活了!成亲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你下过地吗?你连地头在哪儿你都不知道。你现在连人家那个沈晚娘都不如了!”
  “我就没下过咋了,我在娘家时候都没干过的事情,你凭啥让我干。”孙青梅气呼呼的推开门吵吵,“我看你现在根本就是羡慕嫉妒沈晚娘吧,可惜了,沈晚娘不是你亲儿媳妇,人家才不把你放在眼里!你在她沈晚娘眼里,怕连个屁都不是!”
  突突突的走路声之后,对面屋的门也砰的一声开了,王氏跳着脚叫嚷,“有志啊,你看见没有,这就是你娶的媳妇,这是活生生要把你亲娘气死啊!“
  宋有志这一下一个头两个大了,“娘,青梅,你们这是干啥啊,咱们好好过日子不行嘛。”
  “我咋不好好过了,你家穷成啥样我嫌弃过吗,看看你娘,简直是疯了!”
  这阵仗传到了外面,本来在路边和牛大叔话家常的霍老头也听见了。
  霍老头快步走回来的时候,王氏和孙青梅已经掐在了一起,宋有志在中间拉着拉不过,也不知道是谁一巴掌就抓在了他的脸上,五个红色的指甲印痕。
  “离谱!真是要命!”霍老头气急败坏吼道,“你们两个给我松开!不然这日子明天不要过了!”
  这样,王氏先松了手,孙青梅也赶紧捋上去自己散落的头发。
  “今天这又是怎么回事!”霍老头跺脚。
  王氏气哼哼的,“我也就是让她下地干干活去,人家哪个媳妇不干活。”
  “我就不干,我在娘家就没干过!”
  霍老头叹气,“唉,有志娘啊,青梅毕竟还年轻,那耕田拉犁的活她干不动,等下种子的时候让她去撒撒种子就算了。”
  “凭啥!凭啥她这么轻松,一只不会下蛋母鸡还想过财主婆的日子,她做梦吗!”
  王氏这一句话戳到了孙青梅的心口上去了,她的眼泪一下子在眼眶里打起了转。
  她猛地看向了宋有志,“宋有志你说,我是不会下蛋的母鸡吗!”
  宋有志头疼的都要裂开了,捂着自己受伤的脸,“青梅,你别折腾了行不行啊,咱们不行再好好看看郎中去。还有嫂子那边我都跟她说好了,她愿意给你瞧病,我今儿亲眼看见有人家感谢她来了,那家人夫人孩子都生下……”
  宋有志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孙青梅狠狠推开了,她冲回了自己的屋里,展开一个包袱,首饰衣裳通通往里装。
  “青梅,你这是干啥啊。”
  “你滚开!”孙青梅装完了,眼泪一抹就朝着外面去了。
  “青梅!”
  “你给我回来!”王氏死死拽住宋有志的胳膊把他拽了回来。
  “娘!”
  “不许你去,这个不会下蛋的鸡早就应该收拾她了,你让她走!”
  “有志娘啊,你这是干啥,人家两口子的事你掺和啥呢。”霍老头无比烦躁,帮着宋有志挣脱了。
  宋有志追了大门外,早已经看不见孙青梅的身影了。
  “咋样?人呢?”
  “算了,爹,我估计她就是回娘家了,回去就回去吧,我们也都冷静冷静。”
  “唉,也只能是这样了。”
  宋有志挺好的心情就被这样打乱了,一个人坐在院里的石头个一个多时辰也没有挪动。
  天一点点黑了。
  霍君安把霍辰接回了家里,一家人吃过晚食。
  沈晚娘就拿着秤杆称种子,把属于各家各户的全部都分出来。
  到了第二天便全部拿去了里正家,里正叫二胖把村里人都喊了过来,听沈晚娘说起这种药草的法子和忌讳。
  都弄明白了的第三天,家家户户就开始下种子了。
  想到明年都能卖药草赚银子了,大家伙干得都是热火朝天的,牛大叔这样的还在地头唱起了小曲儿。
  隔壁村子的人打这一过,都忍不住问道:“你们这是干啥呢?这么高兴,挖金子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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