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战神王爷缠上我_第239章 论戏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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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眸子中仿佛蕴含了万千繁星,甄汨珞不自觉地便被打断了心绪,下意识地抓住他的袖子,与之共同沉沦。
  眼看父母好事将近,原本睡得正香的小景曜嘤咛一声,睁开了眼,瘪瘪嘴就大声哭了起来,那清脆的娃娃尖叫声平日里有多讨喜,这一刻就有多烦人,至少秦临渊是这么觉得的。
  身下那一双白皙的手已经抵住他的胸膛,不容置疑地加大力道。
  他咬了咬牙,这臭小子绝对是来克他的。
  只能在心里默念,再等等,现在这小胳膊小腿不禁打,长大了再打。
  一夜过去,甄汨珞眯了眯眼坐起身来,床榻外侧已经没有了那人的身影,只有里面的的小景曜睡得正香,一张小脸白得像是刚出炉的发面包子,时不时随着呼吸吐起泡泡。
  甄汨珞没忍住,戳了戳它的小脸,小包子瞬间凹下去一个小坑,好玩的不得了。
  虽然之前一直盼着是个小囡囡,但对于小景曜她和秦临渊也是真心疼爱,王爷嘴上不说,实际喜欢的不得了,再忙都得抽空抱一会。
  这么可爱,也难怪。
  甄汨珞弯下腰亲了亲他的额头。
  小家伙身上有一股香喷喷的奶味,就像掺了牛乳制作而成的白馒头……
  婴儿每天除了吃饭,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别看小景曜平时活跃,该睡的觉是一次也没落下,甄汨珞无奈地爬起身来,心软地一塌糊涂。
  孩子睡得正香,她到前厅吃了早膳,便拿起一本《越国地理志》看得津津有味。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越国人,因此书上面写的还都是越语,越国皇室当然不允许这种透露国家机密的东西流通出去,不过凌王有办法能弄来一本。
  甄汨珞最近在自学越语,她看得很是认真,就连飞羽什么时候进入卧房都没注意。
  半晌之后她略显惊讶的抬起头,“姜国公被革职查办?”
  她凝眸深思,皇后被禁足的消息是早在圣旨到徐州之前她就已经知晓了。
  以皇帝对姜家的放纵,皇后这次一定是捅了马蜂窝,还是个大的,他们又做什么了?
  她觉得这事秦临渊肯定有动手脚,只不过大约只扮演了个不起眼的角色,否则册立世子的折子不会到的这么快。
  看来这次的事给邺王一党带来的打击一定不小,姜家要是有个意外,这直接相当于断了秦湛瑛最重要的一条手臂。
  只一想到皇后要给她的孩子下药,她就恨不得杀回京城弄死那个老虔婆,此时心中只有幸灾乐祸。
  十二月十八,夷陵城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陆月儿原本送了一份请帖邀请她出府看戏,本来没把握甄汨珞会来,却不想甄汨珞坐月子的日子早就憋疯了,好不容易能出府玩,几乎想都没想就跑了出来。
  正好今日一早她就让飞羽把小景曜抱去秦临渊的书房了。
  要照顾她刚出了月子不能多走,陆月儿把地点选在了锦瑟园。
  一同前来的还有霍迎,霍迎穿着的衣裙是杨妃色,而陆月儿则是一身长春色,衣裙的绣样颜色都相似,看起来不像姑嫂,倒像是谁家来的姐妹花。
  甄汨珞对着两个小丫头招了招手。
  “珞姐姐!”
  “参见王妃。”
  甄汨珞见过一次霍迎,印象还不错,连忙让两个小姑娘起身落座。
  霍迎和霍遇有约莫四五分相似,都是一张讨喜的娃娃脸,她从始至终表现得落落大方,不卑不亢,时不时与陆月儿眼神交流,可见两个小姑娘相处的很和睦。
  今日这一出戏是锦瑟园新排出来的画本子,大概就是才子佳人的套路。
  讲的是书生李寻靠着才华被当地富甲一方的孙家小姐看上,孙员外不愿意将女儿嫁给一个穷书生,几次试图棒打鸳鸯,却被孙小姐制止,无奈只能答允这桩婚事。
  孙小姐嫁到李家之后,孝敬公婆、侍候丈夫,还用自己的嫁妆养着一家人,让李寻得以安心读书。
  李寻拿了盘缠进京赶考,得封状元,却被公主看上,欲点为驸马,李寻誓死不从,还命人回老家接来父母妻子。
  可到了京城,李寻母亲才告知他,原是孙小姐吃不了苦头,与一情夫私奔走了。
  李寻心灰意冷之下娶了公主。
  三年之后,皇帝到国寺祈福,遇到刺客行刺,一名民女以命相救,皇帝大为感动,认了那民女做义女。
  这民女不是别人,正是当初那位孙小姐,孙小姐与李寻相见,才告知真相,李寻母亲听闻公主有意下嫁,看不上孙小姐这商户之女,便偷偷推了她坠落山崖,好在国寺中的大师菩萨心肠,救了孙小姐一命。
  公堂上,孙小姐原谅了李寻母亲,还说公主为大,愿意自请做妾,此后李寻府上妻妾和睦,传为佳话。
  甄汨珞抽了抽嘴角。
  台上这一出正好唱到公堂上孙员外状告李母杀其女儿,李母痛苦大哭,青天老爷惊堂木拍得震耳发聩,“死而复生”的孙小姐却站出来,自愿原谅了李母,李母也深知自己罪孽,后悔地赔礼道歉。
  霍迎倒是个直肠子,小嘴说得飞快:“这大概是哪个穷酸又不成器的书生写的,不好好读书,倒是净看些画本子来自欺欺人,盼着有‘孙小姐’这样的傻女人嫁给他呢。”
  甄汨珞挑了挑眉,对霍迎的话颇为感兴趣,便问:“霍姑娘怎么想?”
  霍迎指了指台上带着一副大红脸的老生,“孙小姐不顾父母之命嫁给李家本就是忤逆,而李寻身为有手有脚的男子,不思挣些金银细软养活父母妻子,反而理直气壮吃起了软饭。”
  “高中状元之后,听到李母的搪塞之词,根本没有派人查实,便认定了孙小姐已经私奔离去,心安理得娶了公主。”
  “后来孙小姐‘死而复生’,孙员外状告李母,她不帮着父亲,反而去帮着一个曾经差点杀害她的人,不孝至极,蠢顿如猪。”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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