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下的剑招一招比一招凌厉,甄汨珞应对起来也有些艰难。 比试用的都是未开刃的剑,并不会伤及性命,即便如此,甄汨珞的衣服上也沾染了朱砂。 剑上涂朱砂,沾到敌方身上就算刺中。 甄汨珞只是袖子上沾了些,算不上输的条件。 霍遇的势头越来越猛,她抿了抿唇瓣,眼中光芒大作,猛地弯腰躲过一剑。 霍遇还要追击,脖子却倏然一凉。 鞭子不知何时套在了脖子上,他被掀翻在地,白衣少年双手捏着鞭子柄和尾部,利落地转了一圈,双腿死死地桎梏他的肩膀,鞭子渐渐收紧,霍遇实在无力反抗,长剑掉在地上。 “霍公子,承让。” 甄汨珞松开手,站起身来,以袖子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汗水,说话时上气不接下气。 论体力和技巧她肯定不如霍遇,但她招式刁钻啊!biqubao.com “好!!!” 将士们的叫好一声比一声高。 苗贺清眼珠一转,大嗓门压过了所有人: “小唐!来我们前锋营吧!哥让你做哥的副将!” “副将你娘个屁!!!” 自人群后传来一声愤怒的暴喝。 苗贺清人都是懵的,屁股上就挨了一脚,身形不受控制地向前一扑,脑袋摔在一个硬邦邦的怀抱里。 “你给老子滚!砸死我了!”刚喘口气的霍遇遭到二次伤害。 苗贺清一抬头,便对让自家祖父要吃人一样的眼神。 “你们几个小子,竟然敢撺掇王妃打架!” 苗老将军带领着一个身材高大英武的年轻人大步走上前,身上的甲胄发出沉重的碰撞声。 他要气疯了! 将王妃送进王爷的营帐后,他受好友嘱托去接一下好友来参军的儿子。 一回来找不见王妃,他急得要死,没想到会看见王妃和霍遇这个臭小子打擂台。 虽然他觉得很精彩,等比试完了才上去修理孙子……但是他绝对不会说出来! “苗老将军息怒,将士们武功一个比一个出彩,本王妃很佩服,没忍住就比试一番,不是什么大事。” 甄汨珞并未掩盖自己身份的意思,直接用本音说话。 明媚又有些娇软的女声给一众将士都整懵了。 齐刷刷地望向擂台上白衣绝艳,英气十足的女子,眼中尽是惊艳。 这位就是当今徐州藩王的王妃? 人家不仅进军营毫不露怯,还把他们之中最厉害的霍遇给打了。 最惨的当属霍遇,他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起来,规规矩矩地给面前的女子行礼,“王、王妃,是属下输了!” 他不仅输了,还输给一个小姑娘! 输就是输,他认!但是他以后也长记性了,决不能因为对方无害的外表就轻敌。 苗老将军倒也并非是怪罪的意思,真迷离给了台阶,他也就装作踹自家孙子两脚冷哼一声。 苗贺清舔了舔嘴巴上的泥,傻愣愣地抬头,“祖父,她是王妃,那小唐是谁?” “这是唐将军的三子,唐凌若。” 苗老将军身边的高壮青年走上前,对苗贺清露出一个和善的微笑。 身高八尺多,一身腱子肉。 “……”苗贺清抬头仰望比自己还高出一头的唐凌若陷入沉思。 他忽然又想到另一个问题,刚才在王爷的帐中,他还呵斥过王妃不能动王爷的东西呢! 瞧着那个明艳的女子含笑与祖父说话,苗贺清很识趣地闭上嘴巴。 “王妃,您不必心怀愧疚,霍遇那小子仗着有几分本事在军营嚣张跋扈惯了,今日您都出手修理修理他,也是给他长长见识,知道什么是人外有人。” 甄汨珞随苗老将军回到秦临渊的营帐里。 “王妃武功不俗,在用兵上可有见解?” 甄汨珞看向他手边的沙盘,点点头,谦虚地说:“略知一二。” “老将军可与我手谈一局?” 苗老将军虽然年纪大了,但身子骨硬朗,手下飞速地摆好闪盘,形成一个小小的战场。 甄汨珞持红色旗帜,对面则是蓝色旗帜。 “这是三十二年前交州卫与越国在康怀城的一仗,当日我鲁国军队受挫,不得不退,弃了康怀城,那时候臣才刚刚参军。” “越国蛮子狠辣嗜血程度令人发指,康怀城被屠城七日,十室九空。” 所以,即便是后来通过和谈的方式要回康怀城,这一仗依旧是他心中的痛。 甄汨珞盯着沙盘战场的局势,眉心微微蹙紧,回忆起她读过的鲁国史书。 康怀城一战并非是交州卫失误,而是当日朝廷粮草半路被劫,太守带领五千军士守城三月,叫越国蛮子十万大军围得弹尽粮绝。 最终城池被攻破,五千军士无一人生还。 甄汨珞用手拨开沙子,以康怀城太守的角度来一步步行棋。 “以当日局势,康怀城是早晚守不住的,不如不破不立,”她顿了顿,指向不远处一条蓝色的沟渠,“八九月正是交州多雨季节,鲁国志记载,乾元三十八年交州浮陀河等地连日下雨,甚至康怀城的邻居白城遭遇水患。” “如果我是康怀城太守,我会叫城中百姓充作将士迷惑敌军视线,暗中带领三千军士从这一片沼泽地摸过去,以火药向南边炸山,浮陀河水量庞大,足以冲垮越国人的西城。” 苗老将军拧着眉,陷入深思。 甄汨珞见此微微一笑,从秦临渊的书柜上取下一份鲁国与周遭国家的地图,她葱白的指尖点在其中一个位置上。 “西城是越人唯一与鲁国接壤的城池,除此之外,两国接壤之地不是沼泽就是深林,根本无法行军走车,越国人的粮草必须从西城才能送入鲁国境内。” 苗老将军苍老的眼中精光大作,一眨也不眨地盯着沙盘,仿佛能看见那座传说中的“西城”。 “万一越国人发起疯不顾一切想要拿下康怀城呢?” 甄汨珞摇了摇头,“康怀城被围三月早就没有粮食可言,据说连军士们都靠吃干土度日,越人若是能轻易拿下康怀城,也不会包围三月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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