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脸色有些难看,可他还真不敢继续阻拦杨兴。 杨兴这家伙五大三粗,以前在学校就是个混混,现在喝了酒,更加浑蛋,自己又不是陈华,杨兴真敢对他动手。 “叶羽,别说老子没给你机会,现在给陈少和嫂子敬酒,然后给老子跪在地上磕三个响头,承认自己错了,你就可以离开了,要不然,你今天别想离开包厢!”眼看班长都退让了,杨兴是越发肆无忌惮。 包厢内,气氛有点凝重了。 许多人眉头微皱。 傻子都能看出来,只要陈华开口,那么,杨兴肯定不敢如此肆无忌惮。 再说了,大家都是来参加同学聚会的,哪怕叶羽真没有祝福陈华和陆思琪,可大家毕竟是同学关系,不至于这样做吧! 许多人都觉得杨兴太过分,可没有人敢阻止。 毕竟,刚才班长出面了,结果杨兴半点面子都不给。 “你他妈的听到......” 眼看叶羽没有动静,杨兴顿时恼了,手直接向叶羽衣领抓了过去。m.biqubao.com “啪—” 结果,众人就看到,叶羽猛然一个耳光抽了过去。 恐怕谁都没想到叶羽会动手。 毕竟,单纯从外表上看,杨兴五大三粗,而叶羽看起来却斯斯文文,真要打起来,纯粹是一面倒的碾压。 可叶羽偏偏动手了。 “卧槽—” 当叶羽一个耳光抽出去之后,整个包厢内众人几乎都被吓跳了起来。 杨兴脑袋在脖子上转了一圈,然后戛然而止,气绝身亡。 谁都没想到,叶羽一个巴掌将杨兴给活生生抽死了。 “叶羽,你敢杀人!”见此情景,陈华勃然大怒。 相互之间斗嘴,动手,还是可以理解,可杀人的话,那性质完全不一样了。 “你若不服,我连你一起宰!” 叶羽看了陈华一眼,风轻云淡。 既然动手了,那也,叶羽也就没有什么好脾气。 该给的脸,他也给了,可惜,偏偏给脸不要脸,没办法! 陈华一惊,确实,叶羽既然敢杀杨兴,那么,也敢杀他陈华。 有钱并不代表不怕死,相反,越是像陈华这种有钱的富二代,越是比普通人怕死。 叶羽淡淡地看了众人一眼,然后打开包厢的门,潇洒离开。 “老刘,立刻将八号包厢出去的人拦住,他杀人了!”叶羽前脚刚走,陈华立马拨打来一个电话。 叶羽没走多远,十几个酒店安保已经将他团团围住。 在此同时,包厢门打开,高中同学纷纷从包厢内走了出来。 “老刘,把他抓起来,送到治安所。”眼看叶羽被这么多安保围住,陈华也没什么好顾忌的。 老刘是这家酒店的安保队长,有点拳脚功夫,陈华经常到酒店消费,算是老客户了,和这老刘熟悉,偶尔有一些麻烦,都会找老刘解决。 “住手!” 眼看老刘要动手,忽然,有人出言阻止。 那是一名身穿唐服的中年人,老刘看到中年人的时候,微微一惊,神色极为恭敬:“唐总!” 对方竟然是酒店老总。 “妈的,瞎了你的狗眼了,竟然敢对叶先生动手!”结果,中年人瞪了老刘一眼。 当目光落到叶羽身上的时候,脸上已经堆满了笑容:“叶先生,您能到我酒店来消费,那真是我的荣幸!” “唐叔,叶羽只是一个劳改犯,他刚刚在包厢杀了人。”陈华却开口了。 显然,陈华和这位唐总关系很近。 这倒也正常,都是苏市的富豪,苏市圈子总共就这么大一点,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 “什么唐叔?我和你很熟吗?叶先生在包厢杀人,和你有关系吗?”打死陈华都没想到,以前对他还算客气的唐叔,现在根本不给他半点面子。 哪怕知道叶羽杀了人,竟然还站在叶羽这边。 别说是陈华了,其他人都很懵逼! 杀人可是大罪,哪怕叶羽很有钱,有身份地位,那又能怎样?难道还能只手遮天? 四公子曾经邀请叶羽参加过苏南和苏北两场不同的聚会。 很凑巧,当初唐总就见过叶羽,知道叶羽恐怖身份。 别说叶羽在包厢杀了人,哪怕把他这位唐总杀了,也不会有半点事。 平时叶羽这样的大人物,他想巴结都来不及,如今有了机会,自然毫不犹豫站在叶羽这边了。 “叶羽到底是什么身份?”此时,许多同学心中已经犯嘀咕了。 陈华脸色有些难看,尤其唐总生冷的语气,让他下不了台。 “谢了!” 叶羽倒也没多想,他拍了拍唐总的肩膀,我行我素,自行离开酒店。 对于唐总而言,能得到叶羽这一声谢,已经是莫大的荣幸了。 “陈华,你要干什么?” 眼看陈华竟然追出去,陆思琪下意识想要阻止。 “妈的,我倒想看看,在苏市这一亩三分地上,他叶羽能有多牛逼!”陈华根本咽不下这口气。 在陈华看来,杨兴是自己小弟,叶羽杀了杨兴,那就相当于打了他陈华的脸。 明知道叶羽身份必然不简单,陈华也不打算善罢甘休。 一方面陈华自认为自己老子非常牛逼,另外一方面,无论叶羽有多牛逼,毕竟杀了人。 俗话说得好: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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