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是果断的性子,所以选的也极快。 当然除了季伏夜。 他在里面挑三拣四的,一会看看这个,一会又想试试那个,最后还是叶云尘给他决定下来的。 所有都选好后大家就发现他们选择的色系有些太统一了,清一色的粉白。 不过大家也都有意为之,因为这是叶云尘的应援色。 叶云尘看到的时候还是有些小感动的。 这个颜色还是有来源的,是叶云尘第一次参加真人秀时有一个环节是让选择一个代表自己的娃娃,叶云尘当时选择的就是一个粉白色的娃娃。 后来粉丝就自发的认定粉白色作为应援色了。 叶云尘接受采访时还被问到了这个问题,他当时的回答是这个娃娃很像他的妹妹,肉肉的很可爱。 当时这个类型的娃娃还被卖爆了,如果是老粉家中可能都有这个同款娃娃。 叶云尘撺掇着大家去把衣服换上,自己也挑了一件,然后麻烦工作人员开了一下摄影棚,几个人就这么一起留了念。 晚上回去的时候叶云尘就发了一段微博, 一切尽意,百事从欢 配图是云兮在厨房忙碌的身影,还有最后做好的成品以及他们的同一色系的合照。 这条微博发出去后点击量一秒就过了百万,直冲热搜第一。 随之火爆的还有这个服装品牌,粉丝的眼睛多尖啊,一眼就认出了牌子然后去搜索。 品牌也知道审时度势,立马发了感谢微博,还特地为叶云尘的粉丝准备了抽奖,博得了一众好感。 而这个时候也有人扒出了他们品牌员工的微博,置顶的一条就是他们感谢叶神送来的加班夜宵。 还特地的标明了他们是为了看叶神自愿加班,结果没有想到叶神还为他们准备了夜宵,而且还是韵之染送过来的。 整个公司的人都有,他们晒出来的夜宵还被人指出来送的都是四大家族专属的菜系。 这些员工虽说生活条件也不差,但是让他们花个上万去酒店吃饭还是不舍得的,所以他们也不了解。 被人提醒之后立马土拨鼠叫,后悔自己怎么没有多吃一些。 而叶云尘的其他粉丝都要羡慕死了,自己正主真的好温柔,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这样的机会。 时间就在这么纷纷扰扰中流逝,很快就到了演唱会当天。 前一天大家都聚集到了叶家,第二天乘坐叶家的私人飞机去了南城。 因为在今天这特殊的时间,他们如果去机场的话一定会被叶云尘的粉丝围堵的。 还好叶云尘的团队都习惯了这样的场合,提前就预留了通道出来层层把守。 好在的是叶云尘的粉丝都还是比较理智的,到了之后也就是在门口有序的等待着,被拦起来的地方他们也会自发的远离。 这就是粉丝和偶像最好的距离。 飞机停在了南城机场,叶云尘他们全副武装后下了飞机,和机场已经提前沟通过他们走了员工通道出去。 坐上了保姆车之后开向了南城体育馆,距离演唱会开始还有四个小时。 但是一路上他们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叶云尘的人气,作为在南城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云兮和季伏夜来说,南城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这么热闹过。 还有的人在脸上用叶云尘的应援色彩绘了他的名字缩写。 云兮看着窗外都不禁感叹道, “二哥好厉害啊,这么多人喜欢你。” 叶云尘有些骄傲的坐直身子谦虚的说道, “这没什么,如果兮兮进了这个圈子,粉丝一定比我只多不少。” 叶云景在一旁看着他头骄傲的扬的都快要戳破车顶了,嗤笑着刷起手机来。 妹妹都还没有这么崇拜过他呢。 车子停在了南城体育馆的后门门口,但是就算是后门也被粉丝包围了,唯一空着的就是安保团队疏通出来的唯一通道。 车子开过来时就有粉丝眼尖的看见了,一传十,十传百。 大家的目光都注视着开到体育馆门口的加长版劳斯莱斯,眼睛死死盯着。 车门被保安打开来,叶云尘的脸露了出来,他表情淡淡的下了车子,粉丝立马尖叫起来。 叶云尘示意大家停下来,粉丝也出奇的听话,不听话不行啊,他们家叶神就是这么叛逆。 如果他们做的太过分了些,叶神就真的能忍住好长一段时间都不营业。 这对于粉丝来说简直难受死了,所以叶神的话对他们格外受用。 网友都评叶神的粉丝像是特种兵,而叶神就是统治特种兵的军长。 叶云尘走下车后手放在门口,一双纤纤细手伸出来放在他的手掌之上,随后走下来了一名少女。biqubao.com 她身穿蓝白色长裙,头发随意的洒在肩上,唯一可惜的是帽子和口罩都遮住了她的脸庞。 不过大家还是猜了出来这一定就是叶神的妹妹,叶家的大小姐叶云兮! 车子里的人慢慢都走了出来,大家鹰一般的利眼立马就看出来这些人就是两天前叶神发的那条微博照片里的人。 穿的衣服都对上了号,不过微博上的图片脸都被放了可爱的图形,所以他们也并不知道这都是什么人。 不过对着那些品牌部的员工发的微博来说,应该都是叶神的朋友。 叶云尘和他们简单的打了招呼之后就带着大家走了进去。 演唱会的妆造都比较麻烦,为了保持妆的完整度,所以他提前来是要先做妆造的。 叶云尘把他们都带到休息室后自己则去了专用的化妆间。 而在休息室的云兮等人,睡午觉的睡午觉,打游戏的打游戏,学习的学习,各不打扰极其和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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